如果说李安《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因为对美国英雄主义有所冒犯而导致评价不高,那幺《血战钢锯岭》就是一次纯粹的、热血的、如假包换的美式爱国主义,果然让美国观众精神为之一爽。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血战钢锯岭》绝对不是简单粗暴的战争电影,拍一部《敢死队》式的电影也不是导演梅尔·吉布森的本意——对于信仰的坚持与表达,才是《血战钢锯岭》的核心。

看过《耶稣受难记》的观众,也许还会记得梅尔·吉布森在那部电影中为观众带来的颤栗。如今,《耶稣受难记》的理念也被带进了《血战钢锯岭》,只是在表达信仰主题时,梅尔·吉布森不再那幺激烈,他用一个柔和的、近乎阿甘式的形象——安德鲁·加菲尔德饰演的小镇青年戴斯蒙德·道斯,肩负起传递上帝力量的责任,并成功地让观众相信了他所叙述故事的真实性。

《血战钢锯岭》根据真实故事改编,之所以具备改编价值,是因为人物原型拥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他想冲上战场为国效力,却因为信仰上帝,不愿意拿起枪作战。当镜头转向血腥的占领钢锯岭的现场,当一个个刚刚建立起感情的战友纷纷倒于血泊中,当每个人在日军压迫式的扫射下疯狂地寻找武器时,戴斯蒙德依然不肯拿起武器复仇。他的军医身份,要求他把救人当作第一使命。杀人与救人,构成了这个故事的矛盾与冲突,也带来了一个关于战争的永恒疑问:杀人是拯救世界的最后办法吗?人类无法解释这亘古以来的困惑,于是,除了在现实层面寻找合理的借口外,还要从信仰那里找到支持。

戴斯蒙德在这个故事里,成为了上帝的代言人。当他在战场上营救出75名战友后,人们宛若看到奇迹发生、基督降临,一个普通的士兵身上,有了神性的光辉。这极大地激励了第二次冲锋,美国士兵们列队等待戴斯蒙德的到来,因为他们觉得,当戴斯蒙德站在他们身边,就等于上帝站在了他们这一边,胜利的几率,存活下来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战争的正义性,都变得清晰可见。

在美国向日本广岛投下原子弹之前的太平洋战场上,美军与日军的交手并没有形成碾压之势;相反,日军残忍且凶猛的作战方式,让即便拥有炮火优势的美军也感到头疼。美国军人需要解决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为谁而战、战争的意义、杀戮与和平的关系等等,《血战钢锯岭》为多年前的那场战争提供了答案——战争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家人与家园,也在于重新发现人性,实现人性救赎,而这部电影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戴斯蒙德,一个貌似逃避战争的人,很好地化解了战争造成的心理困境,他告诉观众,解决战争的终极办法不是恨,而是爱——所以当观众为他神经病似的在救战友的同时也救了几个日本兵而哄笑的时候,那恰是他最可爱的地方。

在当下,《血战钢锯岭》也颇具一些改善美国形象的公关作用。在不少人看来,美国人好战,动辄使用武力,但这部电影对外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美国军人拿起枪,那是被逼迫的结果,其实更多美国民众是像戴斯蒙德那样,期望不费一枪一弹就能取得胜利。不拿枪取得的胜利才是真胜利,至于拿枪,只不过是获取胜利的必要辅助手段,正如一个难解的哲学命题那样:战争是为了带来和平,和平的代价是付出必要杀戮。

《血战钢锯岭》是相对少见的两段式结构,前半段重点渲染戴斯蒙德的小镇生活与爱情,以及他独特的信仰与周边人群产生的冲突;后半段则大刀阔斧地表现战争的血腥,梅尔·吉布森拒绝特效,炸掉了一个农场,实地再现了钢锯岭的地貌,真实拍摄强化了影片的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