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三个月间,滴滴网约车又出命案,舆论讨伐、企业致歉、自我整改、部门监管,都来了。想当初,带着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的光环,借着人们对出租车“垄断”的厌恶,挟着拼红包营销的口誉收买效应,网约车势若奔雷,不只在市场上风头无两,而且在舆论上见佛杀佛,谁要是主张建立门槛、有所监管,立即就要遭到口诛笔伐,北京、上海等地的网约车政策大受抨击,而那些完全放手不管的地方,则受到好评。

那时,网约车还没有出事,或者说还没有出现严重到杀人的事,网络上、报纸上传播的,都是网约车如何便宜、如何方便、如何创新,以及如何能够满足小清新趣味的种种气息。那时,舆论看起来是众口一词,那就是放开、放开,不管就好,迎接就好。

那时,也不是没有主张监管的人。网约车并不是一出现就立即获得了政策的认可,各地出台政策的步伐并不一致,网约车政策尺度也不相同,网约车与出租车如何共容、如何保证乘客权益等话题,一直都有,这些都是主张监管、希望监管的表现。只是,那时的舆论或者说被表现的舆论、被标注为“合理”的舆论,就是立即马上、放开就行、不管就好,谁要说考虑怎样接纳、怎样监管,那就是保守、不开化、违背众意。

不出事,就说不管就好,权力只能坏事;出了事,就是监管不力,权力不干好事。这,差不多就是一种流行的“社会认识论”。网约车不过是一个小例子罢了。这种“社会认识论”已经在不少人的脑袋里成功种植,凡事只要把权力指斥一通,那一定是不错的,指斥得俏皮些,那就是满堂彩,乃至成为“社会良心”。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良心”昨天在说只要权力不管事,天下太平,今天却在说,因为权力不管事,社会乱了。

自从大家都换了脑筋,相信凡事搞不好,都是因为市场化不够,就不相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不认为政府还有可能更好发挥作用了。

这样的迷信病,只有莆田系医院能够治。但也好不了几天,因为迷信还在,于是“监管不力”就不过是一个锅,预备出事之时有人能够背上。

我并不是为监管不力开脱责任,因为治理者必须监管所有事项。依法而治,便是有规则、有规则的执行,规则不只是为了出事之后有处理的办法,而是更加看重因为规则的执行而减少或者避免出事。时论或有摇摆,议论可以天真,但在位者必须谋政,管事者不能幼稚。大家说不要管,在位者就不管了,那不是治理,而是尸位素餐,等到出事了再来灭火擦屁股,被指责监管不力,那也没什幺好说的。但如果我站在旁边,看到不出事就一片“别去管事”,出了事又来指责“监管不力”,难道不也是一幅怪状?

—个社会的治理决策,其形成机制应该怎样,值得讨论。网约车监管,既包括监管运营行为,也包括监管其运营规则。而事实上,网约车平台进入市场以后,乘客只能投诉到平台,平台运营成了完全的自律,平台作为企业,以增加资本价值为天职。但社会治理需要的是秩序,社会成员对社会的需要是公平和安全。监管缺位,就是让社会成员公平和安全的要求直接去面对资本逻辑,后果如何,不言自明。顺着舆论走,监管者退出,那就谈不上治理,出事了再来动手,又往往在舆论情势下失其方寸和准绳,从而进一步损耗和透支治理的正义。

公共领域群声沸腾,实属正常。治理不能不听取声音,但也不能被喧哗左右。公共治理的逻辑,与舆论的逻辑,有一致之处,也有不一致之处。舆论只是意见,意见对不对,都可以发出;治理是公共秩序与权益的保障途径,只能做对不容有失。治理跟着舆论走,可能讨喜,但荒腔走板之事不会少。一时蜂起的舆论,往往情绪大于理性,缺乏稳定性,一时如此,一时如彼,剧烈摆动,它可以作为治理决策的参顾,却不可以作为治理决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