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应遵循的4项原则:一是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二是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四是坚持典型示范与分类推进。

《意见》注重当前,考虑长远,提出了3个阶段的不同发展目标。到2021 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意见》提出了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10 项主要任务,涉及顶层设计、标准基础、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创新、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和新煤矿智能化设计、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绿色矿山建设、智能化平台建设、服务新模式探索、智能化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建设;二是强化标准引领,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三是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四是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五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智能化示范煤矿;六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七是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分级建设智能化平台;八是探索服务新模式,持续延伸产业链;九是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才队伍保障能力;十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意见》提出了5 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主要任务得以有效落实:强化法律法规保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智能化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核心技术可控能力;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智能化跨界合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智能化发展整体合力。

三部门: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

一、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二、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保险公司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三、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山东省出台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山东煤监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远程监察主要方式包括:通过互联网技术使用计算机查看各类监测监控数据、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图纸、资料等,通过电话、网络进行安全警示提醒、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等,通过传真、网络工具核查验证有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报送核查整改报告等,通过视频、拍照、微信等查看现场问题现状等。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指用于通过全省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矿震与地应力监测、水文监测、矿用设备管理、双重预防管理和工业视频监视等系统联网上传的各类监测监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预警的信息化系统。

远程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调度、督查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等落实情况;二是查看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及异常信息处置情况;三是查看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数据,了解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生产统计信息填报及更新等情况;四是查看、分析煤矿预防性技术监察有关图纸、资料。

《办法》要求,远程监察发现一般异常信息时,应通过电话调度、传真、视频、微信等方式进行处置。

贵州省出台煤层气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编制提纲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出台《贵州省煤层气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编制提纲(试行)》(以下简称《提纲》)。

《提纲》明确在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大纲》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基础上,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将上述方案融合为一个煤层气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编制。《提纲》的出台,使贵州成为全国首个将绿色开发理念引入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的省份,也是继山西省之后,全国第2 个为煤层气资源专门出台开发利用方案的省份。

煤层气是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的清洁能源和优质化工原料。贵州省煤炭和煤层气资源丰富,预测煤层气资源总量3.15 万亿m3,开发利用清洁煤层气在补充天然气供应缺口的同时,还有利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自2017 年2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后,原国土资源部以委托方式将煤层气审批登记权限下放到贵州省等6 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贵州省作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省份,立即制定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并建立了全省煤层气审批系统。自2018 年起,贵州省积极探索实施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制度,强化资源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在此基础上,此次制定出台的《提纲》强调,要根据“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基本要求,落实煤层气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共享协调统一,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纲》对方案编制中区块基本情况、煤层气区块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等若干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具体要求。

《提纲》的试行,进一步简化了煤层气矿业权登记要件及审查环节,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效率,更有力地加快推进贵州省煤层气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助力相关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