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2 年6 月27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之后,8 月5 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发布《查处哄抬煤炭价格,服务迎峰度夏》消息,透露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3 个调查组分别赴山西、内蒙古、陕西就3 个重点(突出重点问题、突出重点环节、突出重点区域)开展调查的情况,初步认定18 家煤炭企业涉嫌哄抬煤炭价格,3 家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

查实的哄抬价格形式主要有以下3种:

一是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煤炭生产企业在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二是增加交易环节,层层加价哄抬价格,煤炭生产企业将煤炭销售给关联贸易公司,通过关联贸易公司加价销售,推高价格;三是以化工煤名义高价销售动力煤,企业以“化工煤”名义签署确认函,但实际销售动力煤,通过规避长协限价方式推高价格。同时,公布了至少10 家企业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案例。

从已经公开的信息看,至少有以下5 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此次行动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组织调查,表明主管部门调查和查处哄抬煤炭价格行为的态度坚决、力度较大;未来,需要关注调查和查处哄抬煤炭价格工作是否常态化、扩大化(是否继续调查、是否向其他地区拓展)。

二是,此次调查,查实了一些比较具体的哄抬煤炭价格行为,对价格违规或违法的行为主体均做了立案,但暂时没有给出处理或处罚结果;未来,需要关注处理或处罚过程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条款的应用,最终处罚方式和处罚结果,关注相关企业煤炭价格违规违法行为的代价。

三是,此次调查的起点时间延伸到了2021 年3月份,如此看来,未来对哄抬煤炭价格行为调查处理的时间周期,也有可能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对煤炭施行最高限价措施的2022 年5 月1 日之后,对煤炭生产和贸易企业的打击面将显着扩大。

四是,此次调查行动,不仅有煤炭生产企业,还有煤炭贸易企业和煤炭交易平台,意味着不仅涉嫌哄抬煤炭价格行为的企业可能被调查处理,影响煤炭交易成本、不执行煤炭价格政策的其他类型经营主体也可能被立案处理。

五是,此次调查行动公开的《煤炭领域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例》中,至少有2 家炼焦煤生产或贸易企业被依法立案调查,意味着对哄抬煤炭价格行为的调查和查处工作不限于“电煤”(6 月27 日的通知中,曾经明确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电煤”为重点),也将更加不限于“动力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