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成果,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派出专项检查组,聘请2 名非煤矿山领域国家级专家对哈尔滨、鹤岗、伊春、黑河、绥化市的部分尾矿库、地下矿山开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共发现一般隐患27 条,重大隐患38 条,责令降低尾矿库水位6 次,责令撤出作业人员4 次91 人次,责令停产整顿地下矿山2 处,尾矿库10 座。对5 个县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问题13 条、建议21 项。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7 月30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汛期水害防治部署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汛期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再排查、再布置、再落实,严防暴雨洪水引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建立汛期预警“叫应”机制,及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督促矿山企业“以雨为令”,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和及时撤人避险。三是要及时开展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再审查工作,推动“九排查”落到实处。对现场发现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治理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坚决推倒重来、重新“补课”,切实保障防汛措施落实落细。四是要扎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三个一批”等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责任真正落地,确保“两个切实”具体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