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

王伟最近可谓春风得意。再过几天,公示期满,他就要升职加薪了。然而此时,变故来了。

这天,他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下属张小勇没敲门便闯了进来。王伟有些不高兴,板着脸问他有什幺事。张小勇没作答,而是将一个U盘放到他办公桌上,然后神秘兮兮撂下一句话:“这个东西你先看一下,下班之后我再来找你。”

等在电脑上播放完U盘里的内容,王伟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U盘里有一段通话录音,是王伟和情人高静在商量打胎的事。张小勇是怎幺拿到这段录音的?在升职的关键时刻拿出来是何用意?王伟心里惴惴不安。

高静和王伟、张小勇也是同事。下班后,她和张小勇悄悄来到王伟的办公室。张小勇率先打破沉默,指着王伟的鼻子道:“你身为公司管理者却道德败坏,让未婚女同事怀了孕。我本来想把这事曝光,是高静求我别去……今天,咱们仨得把这事说清楚。”

王伟知道,张小勇热烈追求高静,已经追了挺长时间,如今知道内情,肯定大受打击。

他不敢激怒张小勇,当即低头服软。但张小勇并不满足于王伟的口头认错,最后提出“经济赔偿”。

“我愿意赔偿,什幺条件你说吧!”王伟见张小勇有所求,反倒安了心。张小勇表示,自己为追求高静花了10万元,只要王伟两天内赔偿他10万元,他就不公开这份录音。

说罢,张小勇离开,屋内只剩王伟和高静。王伟质问高静:“咱们俩的通话,张小勇怎幺会有录音?”高静哭着道歉,解释说是当时她手机没电,就借了张小勇的手机给王伟打电话,没想到两人聊着聊着说到打胎的事情,结果被对方的手机录了音……

王伟深感无奈,现在正是自己升职的关键时期,如果被爆出生活作风丑闻,别说升职,恐怕连现在的位子也难保。他决定,无论如何,先稳住张小勇再说。

第二天,王伟给张小勇打了8万块钱,并表示自己现在手头比较紧,剩下2万元以后再补给他。张小勇同意了。很快,王伟如愿升了职,但麻烦事并没有结束。

高静对他说,自己年纪不小了,不想打胎,想把孩子生下来。王伟有老婆孩子,不同意高静给他生孩子。高静却坚持要生,还称孩子出生后不用王伟管。另一边,张小勇也三不五时找上门来要钱,威胁他要把录音公开。

两头夹击下,王伟感觉生活变得水深火热。他左思右想,认为 “破局”的唯一办法就是和妻子离婚,然后娶高静。下定决心后,他向妻子坦白了一切,恳求妻子看在孩子的份上和他离婚,让他保住声誉和职务。

妻子得知真相后十分痛苦,但明白维持已经破碎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于是干脆利落地和王伟办理了离婚手续。

王伟拿到离婚证后,立即向高静承诺会娶她为妻,但前提是高静放弃肚子里的孩子。在王伟看来,这个孩子一旦出生,别人一推算时间就知道他婚内出轨。他绝不能授人以柄。

高静的最终目的本来就是“上位”,只要能当上王太太,她就同意按照王伟的意见办。几天后,她在王伟的陪同下去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

这期间,张小勇也没有再来纠缠,王伟一度以为自己的“噩梦”已经过去。但没想到,他和高静刚度完蜜月,回公司上班第一天,张小勇又给他打来电话。

手机里传来张小勇嬉皮笑脸的声音:“王总,怎幺这幺久才接我的电话啊?是刚度完蜜月没调整过来,还是看见我的电话不想接啊?”

王伟十分不耐烦,让他有事直说。张小勇也不再绕弯子,表示公司的人都知道他曾追求高静,如今高静和王伟结婚,三个人再在一起工作太尴尬,他想离职。

“这事你跟公司的人事部门谈吧,我会交代他们一分钱都不会少给你。”王伟说。

“单位的事我不担心,但我辞职是因为你们,你总得表示表示吧。”张小勇料想王伟不敢声张,有恃无恐地说:“你再给我10万元经济补偿吧!加上你之前欠我的2万元补偿,一共12万元,我给你5天时间!”说完,张小勇就挂了电话。

王伟越想越愤怒,把高静喊到办公室,说张小勇又来敲诈,他决定去公安局报案。高静一听急忙劝阻:“不能报案!牵扯出以前的事对你不利。”

王伟叹气,不知如何是好。高静表示,自己可以去劝劝张小勇,让他不要得寸进尺。王伟只能同意。

高静和张小勇见面后,怒斥他不讲信用:“你之前不是向我承诺把录音都删了吗?现在为什幺还威胁王伟要钱呀?”张小勇冷笑:“高静,你这话说得太伤感情了。你不能把我当成垫背的,用完就丢掉吧?你现在是王太太,可别忘了这都是我的功劳!”

仿佛被戳到软肋,高静语气变得温柔,表示她都是为了张小勇好,王伟要报警,还是她拦下了。张小勇听完却满不在乎:“你这也是为你自己好。你知道的,如果你不阻止王伟报警,一旦进了公安局我可管不了自己的嘴。”

一听这话,高静立马改了口风,表示自己回去就劝王伟尽快把钱给张小勇。

几天之后,王伟给张小勇打电话,约他在咖啡馆交钱。到了约定时间,王伟准时出现了,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张小勇:“你点点,这是12万元。”

张小勇掂了掂分量,对王伟说:“你肯定不会骗我。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说完,他拿着钱就往外走,几个人却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人抓住他的肩膀,掏出证件对他说:“我们是警察,你跟我们走一趟。”张小勇一听立刻把钱袋子往地上一扔,拔腿就想跑,几名警察把他扑倒在地,给他戴上了手铐。

原来,高静在劝说张小勇无效之后,回来让王伟破财消灾。但王伟觉得张小勇就是一个无底洞,唯有报警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王伟知道高静胆小怕事,就瞒着她报了警。于是,张小勇被警方抓了个现行。

被捕后,张小勇如实供述了全部案情经过。他发现高静是王伟的秘密情人之后,觉得自己对高静的追求就是一场笑话,心里总憋着一口窝囊气。

他最开始没找王勇,而是拿着录音找了高静。高静吓坏了,求张小勇不要公开录音。张小勇说,不公开录音也行,但她得配合他向王伟要“赔偿”。

看到高静十分为难的表情,张小勇再次“加码”:“你帮我向王伟要钱,我帮你向王伟逼婚,咱俩互相配合,各取所需。”高静没有当场表态,只说需要时间考虑下再答复他。

当晚,高静辗转反侧:王伟以前曾多次说会娶她,但何时才会兑现承诺呢?

第二天,高静告诉张小勇,她想通了,愿意配合他向王伟要钱,条件是他必须让自己成为王太太。张小勇满口答应。在两人配合施加压力的情况下,王伟果然“中计”了……

在民警的询问下,高静承认参与了对王伟的敲诈勒索,但她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因为受到张小勇的胁迫,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毫无疑问,张小勇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高静的行为是犯罪中的从犯还是胁从犯,这就是本案的法律焦点。

胁从犯和从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两个罪名,行为人都有帮助主犯实施犯罪的行为,但两罪的主观要件不同。从犯与主犯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胁从犯是被逼迫参与犯罪的,对犯罪故意虽有认识但是主观上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从本案来看,高静虽然是被张小勇要挟参与敲诈勒索的,但是在张小勇提出可以帮其成为王太太之后,她主动答应了张小勇的要求,在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中起到了帮助的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更为恰当。

对于从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在审理本案后认为,被告人张小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散播他人隐私为要挟,敲诈勒索受害人8万元现金,高静在其中起了帮助的作用;后被告人张小勇又再次以此为要挟勒索受害人12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

被告人张小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高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张小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高静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张小勇、高静均未上诉,判决依法生效。

王伟知道真相后,愤然与高静分居。高静明白,自己就算去求王伟,也无法获得谅解,两个人不可能再过下去了,于是主动提出离婚。

就这样,王伟和高静办理了离婚手续。不久后,王伟也受到了公司的处分。

王伟的经历警醒世人:面对被他人抓住把柄后的敲诈威胁,很多当事人选择破财消灾。但犯罪分子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一旦当事人选择息事宁人,那幺就会慢慢深陷受制于人的泥淖难以脱身,被长期压榨,反复剥削。

在面对敲诈勒索时,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及时报警,不能心存侥幸以为能如愿平息事态。不被他人挟制的最好方法还是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经过这一遭,王伟深刻认识到,幸福的婚姻原本就是平淡的婚姻,一定要抵挡住婚姻围城外的“风景”诱惑。婚外情犹如抱薪取火,经常玩火者必自焚,最终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