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到经营场所服务,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过程中,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系辍学学生,其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法定职责进行训诫,并与市妇联共同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到场指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辍学学生量身打造心理咨询规划,引导其父母强化亲情教育。(办案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入选理由:

为妥善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问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制发《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督促干预与引导帮助,解决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营造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