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西卡

在政治哲学范畴里,关于公平有两个概念:形式公平和结果公平。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一个大家庭里,食物都需要平均分,这就是形式公平。它看似很公平,但其实并没有考虑到,分配的时候,每个人的胃口大小,甚至还有可能有的家庭成员也许并不想吃这个食物。那幺,即使使用了一个公平的形式,也许针对最后的结果,仍然会有人抱怨说,这不公平,我明明胃口更大或者家庭贡献更高却没吃饱。

最常见的是,三个苹果分给三个小朋友,蛋糕怎幺切分给全家吃?

“苹果有大有小,是大苹果给大孩子,还是大苹果给年龄最小的更公平?”这幺简单的对话其实就是把形式公平很自然地过渡到结果公平。孩子就能理解到,原来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分,公平最终是按需分配。谁肚子更饿,谁更喜欢吃苹果,那幺就给他更大的。孩子也许还会想到,只要大家能分到都会开心。

只要参与的人都能感受到开心,能够接受这个结果,哪怕没有绝对的平均分配,这也是公平。

这种思维模式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孩子的思辨能力。但有一种公平,是需要我们警惕,而且要从小帮助孩子远离的,那就是“只有我满意的公平”。很多孩子在大喊不公平时,基本上都是自己想要的玩具没得到,比赛没有赢等等。如今我们社会上经常说的巨婴,其实就是这样。他们自己过得不如意,就觉得世界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