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公布,对于怎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敲定了三大举措。

首先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等内容。

对于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方面,要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最后,对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今后的重点方向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不能光打腐败分子,更要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