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淋

“下午一上班我们就过来等到起,结果三点半了都没得人来。”近日,资阳市安岳县大平镇居民罗某某前往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却发现窗口工作人员久久未到岗。

随即,罗某某扫了扫办事窗口边新张贴的“码上举报”二维码,对该情况进行了“码”上举报。

这是资阳市纪委监委开辟“码上举报”信访举报新通道后,收到的第一起“码”上检举控告。获悉该举报件后,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立即对举报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为检举控告件后,及时分流转办至安岳县纪委监委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工作人员未按时到岗系中午加班午睡过头导致。安岳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及时进行了反馈。

“没想到你们这幺快就查清问题了,对处理结果我也很满意。扫一下码就可以举报,确实很方便。”罗某某说。

不只是安岳,全省183个县(市、区)、3101个乡镇(街道)目前均已实现建码用码全覆盖。

这是四川利用信息技术在群众身边建立信访举报便捷渠道,主动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生动实践。

监督执纪执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为提升工作质效,夯实监督的基层基础,今年年初,省纪委监委在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强行动”中,专门提出开展“强化主业”行动,一场聚焦主责、强化主业的专项行动在全省上下迅即展开、纵深推进。

上下结合 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做实监督执纪执法主责主业的前提和保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精准全面的问题线索收集发现渠道,就不能准确研判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也就无法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为此,在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中,拓展主动发现问题渠道成为“强化主业”行动的两条工作措施之一。

其中,通过多种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力量向基层延伸和畅通各类渠道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作用,成为主要的努力方向。

“家里的天然气通了,我们的气也消了。”近期,广元市利州区委巡察组到宝轮镇赤化村开展“回头看”时,村民杨明保拉着巡察组长徐松的手高兴地说道。

此前,该巡察组对该村开展延伸巡察时,附近的村民对天然气使用“同村不同待遇”的问题怨声载道。原来, 该村天然气主管网因从公路铁路路基下穿入户存在安全隐患,于是出现了一边已用上了天然气,另一边却迟迟用不上气的情况。

了解到问题症结后,该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移交给镇党委,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巡察建议。最终,镇政府和村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多次与铁路主管部门协商天然气管线过穿铁路线事宜,加建穿越公路铁路的安全支架,最终将天然气管网接通入户。

除加大对村(社区)巡察力度外,实施“阳光问廉”下乡进村也成为四川推动监督力量下移,主动到群众身边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

在遂宁市,当地针对村(社区)实际,将问廉现场从“演播室”搬至农村院落,聚焦小微权力运行开展“阳光问权”,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员入户问廉、纪检监察干部驻点访廉等形式,收集群众反馈问题718个、督促整改613个。

当然,问题线索的全面发现既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动下沉,更需要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将自上而下的收集与自下而上的反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技术拓展反映平台就成为四川的工作抓手之一。

除前述的“码上举报”平台外,作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全国6个试点省份之一,四川充分利用该平台易于操作、方便快捷的优势,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

截至4月初,该平台共接收投诉2536件(含部分咨询问题),已办结2473件,办结率97.5%,从群众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度达97%。

多元发力 接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在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点对点化解单个具体问题的同时,立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监督执纪执法的主责主业,四川还注重以案件查办为引领,综合运用多种模式,破解基层办案难题。

“此前,囿于工作力量有限、办案经验缺少以及人情干扰等诸多原因,乡镇办案质效不高乃至‘零立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和贯穿“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引领作用,省纪委监委明确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工作作为“强化主业”行动的关键一招,并把全面落实“乡案县审”作为11个重点任务之一,采取挂图作战等方式,强化工作指导、动态更新进度,全面传导责任压力。

在综合推动之下,各地也积极探索有效整合县乡两级办案力量,推进“乡案县审”的有效途径。

“你们报来的张某违纪违法案已审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违纪违法事实需补充证据、调取证据手续不规范等。具体情况我们已在补充完善证据清单中列明,请对照要求予以补充完善。”

不久前,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纪委将其承办的云溪村纪检委员张某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违规收受他人给予感谢费的案卷材料,报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收到《乡案县审案件登记表》后,该室对此案进行二次书面审理,提出了补证意见。

在沿滩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佳丽看来,这种由乡镇纪委进行第一次全面审理,再由案件审理室进行第二次书面审理的模式,既调动了乡镇纪委办案的主动性,又有效发挥出案件审理室的综合质量把关作用,以帮办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的原则,达到锻炼乡镇纪检干部、提升办案质量的多重效果。

在泸州市纳溪区,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从全区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中,专门抽调审理人才成立廉溪审理中心,统筹全区案件审理、审理指导、审理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推动案件查办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作为较早关注乡镇(街道)案件审理质量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内江市纪委监委则在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直接审理为主的原则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片区审理、交叉审理等多种审理模式。

如因编制原因而导致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的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就探索由区纪检监察工委一名审理干部牵头,抽调一名街道纪工委的审理干部参与,形成“1+1”联合审理组,审理另一个街道案件的模式。该模式运行以来,已审结“乡案”34件,人员不够、查审难分离等难题迎刃而解。

随着更多有益实践的不断探索,全省各地乡镇(街道)案件查办质量得到逐步提升。

“‘强化主业’等‘四强行动’,是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半篇文章’,要立足于提高基层监督质效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办案引领、案件开道,加强和改进‘乡案县审’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在深耕主责主业中发挥现有机制效应。”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