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然

12月13日,云南大理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高志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6月,高志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此前2020年由于在新冠疫情暴发初期截留征用重庆口罩,时任大理市委书记的高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改任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

此次“双开”通报指出,高志宏存在以权谋私,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问题。

从通报来看,除了常见的利用职权谋利问题,高志宏还存在为减轻处分而行贿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落马官员的通报中较为罕见。

官察君通过梳理发现,个别问题官员在面临调查时,选择以行贿等方式来打探本人问题线索,逃避查处或者求减轻处分,对象多为纪检机关办案人员或相关领导。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些官员最终难逃惩处。

2017年1月,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黄兴国存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

据披露,当时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黄兴国主动、多次与其接触。为套取、打探与其本人相关的问题线索,黄兴国请袁喝酒、吃饭,还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一些官员除了打探本人问题线索,还通过行贿办案人员来应对调查,妄图免于被查处。曾任内蒙古国有企业白音诺尔铅锌矿矿长、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总经理的王艾华就是其中一个。在与自己相关的徐某某案发后,王艾华怕牵连到自己,于是想找个“保护伞”帮自己“洗白”。

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问题,王艾华找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串通。沈佳为其出谋划策,让王艾华安排假证人,提供假口供应对调查。最终,王艾华免于被查处。事成后,沈佳向王艾华索贿300余万元。最终二人双双案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同样为了让自己“脱身”,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想到了巨额行贿的“招数”。2022年5月7日,褚银良落马。半年后,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报道,2021年10月起当地就流传褚银良被带走调查的消息。浙江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指出,褚银良在被“官宣”落马前曾心怀侥幸,“授意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还“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跟高志宏类似,在落马之前,褚银良曾受到过处分。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7起典型案例问责情况。其中,宁波市相关区县未经审批违法实施7个填海围垦工程,违法围填海1.03万公顷。时任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的褚银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办案人员指出,妄想通过行贿等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于事无补,只有主动交待问题,配合核实审查,才能减轻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事实证明,妄图通过行贿来减轻处罚是本末倒置,这样反而可能会加重处罚。我们应该追问,高志宏等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当时是否达到了减轻处罚的目的?若是如此,帮助他们减轻处罚的人员,也应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