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芝

常常有患者向医生自述“我头痛、脖子痛”,“我胃疼,吃不下饭”。当患者以颈椎病或胃炎进行治疗后,却一直不见好转,这种情况下,医生会建议他们到精神科寻求帮助。

家庭变故引发患者身体疼痛

患者李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一直在家带孩子,照顾公公,全家的生活来源全靠丈夫。

经询问,李女士“头痛、脖子痛”的起因是自己父亲突发脑梗需要住院,受疫情影响,李女士不能前往照顾,丈夫又不愿出钱给父亲治疗。

父亲生病后,李女士渐渐出现头痛、脖子痛等症状,甚至转头就感到头晕恶心。李女士按“颈椎病”在诊所做按摩、牵引治疗,无明显改善。

另一名患者张奶奶今年60岁,她最近常感到腰腿疼痛,严重时整条腿都痛得抬不起来。张奶奶在当地辗转多家医院检查、治疗,并未见效。后来她又慕名到某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在接受了按摩、牵引、熏蒸等治疗手段后,张奶奶仍感到疼痛难忍,要求手术治疗。经过各项检查,发现张奶奶的症状无法用生理或病理解释,没有手术指征。

医院邀请精神科医生会诊,询问患者家属后发现,张奶奶的儿子最近突然患病离世,经此变故,张奶奶身心疲惫,卧床不起,渐渐“腰痛、腿痛”难忍,到处诊治不见效果。

必要时需到精神科就诊

上述这些患者都是患了精神科的一类疾病,叫做“持续的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这类疾病突出的表现就是“持续、严重、令人痛苦的疼痛”,但是各种检查结果不足以支持或解释这些症状。

这类疾病都伴随着一定的情绪问题或者心理社会问题。但是,为什幺这些因素会被忽略掉呢?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所谓的病耻感。多数人不能接受到精神科看病,认为到精神科看病就证明自己有精神病会被人当做“不正常的人”,甚至是“疯子”。

其二,心理健康知识匮乏,对精神科疾病更是知之甚少。

其三,患者、家属,甚至综合医院的医生首先关注的是患者躯体疼痛症状,甚少关注出现这些症状时是否同时伴有悲剧或较大的变故发生。

所以,当身体出现持续的疼痛,到综合医院检查排除了躯体器质性病变时,有必要到精神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