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丽柃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被誉为内蒙古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人的林泉,常年坚守在校园法治教育第一线,开讲座、编教材、探索“情境教学”,只为让青少年成长为知法、遵法、用法的现代公民。

林泉心中教育的核心是育人,育人就是要培养青少年的责任和担当。他如一位守护者,用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前行的路,让草原上的“雏鹰”们在阳光下敢于有梦、勇于追梦,让守法精神常驻于心。

到校园去,传播法治正能量

2002年7月,林泉从中国五大法学院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毕业,他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司法岗位,回到工作过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第一中学,选择当一名法治教师。

很多人对林泉的选择不理解:一位名牌法学院双学位毕业者,国家司法考试A证获得者,为何不去做法官或检察官,只做一名普通教师?

面对众惑,林泉有自己的想法:“去司法系统办案,面对的就只是当事人,法治传播的受众面非常有限,能量很小。我在学校上课、办讲座,面对的是几百个、几千个学生,这样的法治传播效果要明显得多。”

在林泉看来,首先,法治教育能对学生进行道德情感上的提升;其次,通过法治教育,学生能学会守规矩,懂得遵守秩序;最重要的,是遇到事情,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去解决,而不是激化矛盾。所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林泉被评为内蒙古十大法治人物。当有人想为他继续申报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时,林泉拒绝了。他表示,自己现在做得还不够,到目前为止,只开展了200多场法治公益讲座,他计划要开展1000场。呼伦贝尔市面积大,学校分散,林泉计划着从6月份博士毕业后,带着法治公益讲座到全市学校挨个走一遍。

“情境参与式教学”受欢迎

除了法治教育,林泉还担任学校理科班的政治课教学。虽然理科班政治学科不是高考科目,但林泉对教学依然不含糊。课堂上,他时常把政治理论和法治联系起来,如在讲国家的发展变化时,他把中国的法治变化融入其中,用娓娓道来的方式为学生讲述,学生们都喜欢听他的课。

如何才能将法治教育的效果最大化?仅仅是为理科班学生上几节政治课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林泉每周在学校开设法治大讲堂公开课,每月在学校进行几千人的法治讲座,拟定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主题,将针对性与实效性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

为了让学生更乐意接受,也让课堂更有趣,林泉积极探索“情境参与式教学”。他事先组织志愿者排练情景剧,还原真实现场。比如,都说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可事实上火灾现场不一定有湿毛巾,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只见台上“情境”中表演的同学用水打湿衣物捂住口鼻,有序逃离火灾现场。林泉关注到的,常常是这样更贴合孩子们实际的内容,教给他们的也都是真正能用到的东西。

这样的课堂,生动、有趣,避免了法律本身的枯燥,学生愿意听,愿意学。为配合教学,林泉还自编了校本教材《高中生法治教育读本》,将法治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情感融入实践情景之中,被第九届全国中小学思想品德教材建设评为一等奖。

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

林泉一直在思考,怎样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多年前阿荣旗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发生的一起血案,一直萦绕在林泉脑海里。起因是一名初中生张强(化名),因在邻居小卖店购买到过期方便面,与店长发生争吵,因缺乏法治观念,持刀将店长捅死。判决的结果是有期徒刑十七年,张强的母亲泣不成声地对林泉说:“这是造孽呀!林老师,如果我的孩子懂一点法,也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张强更是痛声哭泣,追悔莫及。

这是一起典型的法盲血案,这个案件萌发了林泉的创作灵感,他将其改编成普法话剧《我想有个家》巡回演出,并创办了内蒙古基础教育第一家“学生模拟法庭体验中心”。全场分为案情回放、模拟审判和庭后互动。三大环节环环相扣,形象、生动、直观地冲击着每一位学生、家长的心灵。

林泉一直认为,作为一名法治教师,开展法治教育、传播法治正能量,不一定只在课堂。这些年,通过巡回演讲、排练普法舞台剧,林泉早已开辟了教室外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他还创办了全国基础教育第一份以“法治与安全”为主题的《校园法治安全报》,成为学校法治教育的又一阵地。

让林泉感到欣慰的是,多年的法治教育,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林泉说:“孩子们从原来的对法律一无所知,到知道规矩,再到逐渐往法治方向走,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在发生矛盾过程中,学法、懂法的孩子就会知道法律禁止的不要去做,不仅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这样就避免了过激行为的发生,减少了不必要的事端。

法治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久久为功。林泉愿意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不停播撒着法治的“种子”,让越来越多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