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刚

唐宋时期,中原南下士人以猎奇心态记载岭南“妇强男弱”的性别模式,到了明清,岭南妇女又以“跣足椎髻”的形式趁墟买卖,可见,岭南女性与儒家正统倡导的女性形象相比,始终带有地域传统习俗的特色。

岭南妇女参与商业买卖的历史可追溯到汉代。秦汉时期,中央在岭南设郡县,开灵渠,将珠江与长江沟通起来。汉代交趾刺史部及其所辖苍梧郡的治所均在广信县,位于珠江支流西江。汉代官府开辟的海上丝绸之路就是从交趾刺史部的徐闻、合浦等海港出发。海洋贸易造就了徐闻的富庶,“居民富实,市井居庐之盛甲于广右”,时民谚曰“欲拔贫、诣徐闻”。

岭南最早的女商人苏娥就是汉代苍梧郡人。晋人干宝以鬼魂伸冤记述说,广信县苏娥,父母双亡,又无兄弟,且嫁后不久,夫死无子,她和婢女用钱租赁同乡王伯的牛车,将家中所存“杂缯帛百二十匹”运往他县出售,结果在驿站被亭长杀害。从汉代徐闻港贸易繁荣看,苏娥跨县贩运杂缯肯定有丰厚利润可赚,且她之前应辅助丈夫从事过丝绸贸易。苏娥租赁牛车经商,说明汉代岭南女性经商较常见,男女交往也较自由。

魏晋南北朝时期,岭南女性以阳刚威武的冼夫人而闻名天下。女性经商传统也在延续,唐代岭南妇女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不时出现在中原士人笔下,与中原文化有所差异。据宋人引唐代刘恂《岭表录异》说,“大抵广州人多好酒,晚市散,男儿女人倒载者,日有三二十辈。生酒行即两面罗列皆是女人,招呼鄙夫。”生酒行主人性别不详,酒行内男女混杂,每晚散市时都会有男女喝醉者数十人。但卖酒的人均为女人,即便是被雇佣者,女人参与生酒行的商业销售也毋庸置疑。

唐代番禺县每逢端午节,都会有老年妇人在街上大声叫卖两种“相思药”,一是“异草”,二是“鹊枕”,都以端午当日采取最佳。卖者为老媪,买者则为富妇人,买者的身份应为官宦或商人的家眷,而买卖均在街上完成,可见唐代岭南妇女参与商业活动的频繁。

唐代岭南女性还在公开场合屠宰牛只,手段也相当娴熟。唐代《南海异事》记载:“南海解牛多女人,谓之屠婆屠娘。皆缚牛于大木,执刀以数罪,某时牵若耕不得前,某时乘若渡水不时行,今何免死耶!以策举颈,挥刀斩之。”在岭南,屠牛不仅主要由女性完成,而且也是女性生活的一种常态行为,故有“屠婆屠娘”的特定称谓。

入宋以后,随着王朝政治中心的南移,经济重心也转移到了包括岭南在内的南方地区。宋以后王朝广泛推行儒家教化,但岭南地区性别结构中的妇强男弱现象仍较明显。宋代广州女性游街、凶悍等形象,明显带有唐代岭南妇女在街叫卖、屠牛的影子,也是汉唐岭南妇女外出经商习俗的表现。

濒海妇女以海为生,从沿海妇女的经济活动可得到佐证,潮州府“良家妇女勤于织纺,依山之妇代夫樵采,濒海者或拾海错以为生,而插秧割稻,凡农妇皆然也”。濒海妇女以“拾海错”为生,暗示了其与市场交易的关联。宋代海南也流行妇女负贩的风气,南宋嘉定年间,黄希、黄鹤父子为唐代杜甫《负薪行》诗作注说,四川夔州“峡民男为商,女当门户,坐肆于市廛,担负于道路者,皆妇人也。苏曰:海南亦有此风,每诵此诗以喻父老,然亦未易变其习也”。文中的“苏”,应指被流放海南的苏轼,他曾目睹海南妇女负贩坐肆的场景。

宋代岭南无论是东部循州还是西部钦州、廉州抑或海南岛,妇女几乎都是墟市中的主角,女性既是行商又是坐贾,从“逐利”“逐市”“坐肆”看,她们的商业行为显然是为了谋利。男人则留在家中照看孩子,有时也会从事粗放农耕,赡养家庭则主要靠女性“负贩”维持,这与同一时期中原地区很少看见妇女参与市场活动的情形不同。可见,宋代以后,儒家正统意识形态在中原地区已经得到较好推行,而在儒家教化尚未普及的岭南,从乡村墟市到都市之中,妇人仍以强势的形象出现在社会,女主外、男主内的现象相当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