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智

自2004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沧州市肃宁县农业局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了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了农机化作业水平,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推广步伐,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

一、经验和做法

1.领导重视

为了切实保证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肃宁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突出重点

县农机部门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机具倾斜,向高性能、技术含量高、先进适用的机具倾斜,把农机购置补贴的重点放在深松机、大中拖、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等机具上。

3.广泛宣传,公开公示

在肃宁县电视台和肃宁县农业信息网进行补贴公示,并召开乡镇长会议,利用各村喇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肃宁县农业局政务栏里,对实施方案、具体办法、相关政策、确定购机者名单都进行了公示。一是做好实施前的政策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政策告知书、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二是政策落实中资金进度公开,公开的方式包括设置公示栏或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定期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购机户的购机信息。三是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购机户信息的公开。公示内容包括:一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后,将结果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二是严格执行补贴机具购机公示制度。购机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乡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接受结算申请。

4.执行“三严禁、两加强”

“三严禁”:一是在确定补贴对象环节,严禁优亲厚友和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二是农民购机环节,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三是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管理环节,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两加强”: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核实与牌证管理。

5.建立健全制度

县农业局制定了《肃宁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肃宁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责》、《肃宁县农机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肃宁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程序》、《肃宁县受理投诉举报制度》、《肃宁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6.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自我约束,严格自律。县农业局制定了《肃宁县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印发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材料1000份,发放给工作人员、经销商、购机申请人等,收到良好效果。

7.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检查

制定了《肃宁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全年大范围监督检查2次,按照补贴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全面核查。多次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实地核实各项信息,了解机具使用情况,全方位为广大农民服务。一是督促企业及经销商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结合农时季节深入基层、深入购机户对机具进行质量跟踪调查;三是及时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二、效果分析

1.调动了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农机装备快速增长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保有量快速增长,2012年底全县农机保有量:大中拖908台,免耕播种机1805台,小麦联合收割机53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679台,秸秆还田机1150台,深松机335台。

2.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在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化作业水平大幅提高。小麦生产全部实现了机械化,玉米联合收获加速发展,全县玉米收获达到26.7万亩,实现了重大突破。

3.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大量先进农机投入使用,提高了劳动效率,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肃宁县建福农机合作社2013年组织20余台联合收割机到河南济源、邓州等地开展跨区作业,带动了机手致富增收。

4.加快了农机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了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的步伐,2011年全县完成农机深松10万亩。2012年全县完成小麦机械化收获298万亩,夏玉米免耕播种321万亩,机械化秸秆还田565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