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工程学报》2011年4月报道,高速铁路大型临时用地制梁场的复垦方案设计应以临时用地工程分区为基本单元,划分为复垦方案初定和优化两个阶段,京沪高速铁路江阴制梁场复垦区、待调整区与不复垦区面积分别为8.69、5.54及 1.49公顷;待调整区中制梁区、存梁区与钢筋加工区因桩基础密度较大,硬质化程度较深,经复垦优化分析后最佳复垦方向为设施农业用地,提梁区、拌合区、生产办公区和施工便道破坏程度较低而最佳复垦方向为林地。此研究成果刊登于《农业工程学报》2011年第4期,题为《高速铁路大临设施复垦方案优化设计》,第一作者为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丁宁,通讯作者为金晓斌副教授。

近年来,随着京沪、京津、武广、石太、甬台温、福厦等高速铁路的开工建设与投入使用,中国正大步迈向“高铁时代”。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高速铁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数量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如何控制和减少高速铁路建设带来的土地负面影响,已经成为立项决策、行政管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高速铁路大临设施建设特点来看,其线性施工特性,特定类型服务半径的限制,决定了其耕地占用的无奈性和不可避免性;其用地重载荷、强硬质的工程特点,导致其土地破坏的严重性和生产能力恢复的困难性,其复垦方案优化设计是合理确定复垦方向、提高复垦利用效益的前置条件。

研究者在综合考虑高速铁路大临设施用地复垦政策约束、复垦技术难度、复垦经济投入及复垦综合效果的基础上,构建了大临设施制梁场用地的复垦方案设计模型,并以京沪高速铁路江阴制梁场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高速铁路大临设施复垦方案优化设计以临时用地工程分区为基本单元,划分为复垦方案初定和优化两个阶段:复垦方案初定即根据场地条件与土地管理政策要求,将大临设施用地划分复垦区、不复垦区及待调整区;复垦方案优化则针对待调整区,首先就各复垦方向进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综合每个工程区的自然条件、破坏状况、区域因素和邻域状况等影响因素,计算得出每个方向的复垦适宜性指数;其次,对各评价单元各复垦方向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按照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分类,选取耕层重建和地面设施两项工程指标作为投入因子,并按照相应工程建设标准和预算定额标准计算复垦工程量及复垦投入费用,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项指标作为效益评价因子,计算各用地类型在理想状态下的经济、社会及生态价值,并以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作为修正指数,以修正临时用地实际条件与破坏状况对产出的影响,得出现实条件下各评价单元各复垦方向的“投入—产出”值;最后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超效率模型计算各评价单元各复垦方向的投入产出效率值,选取“投入—产出”综合效率最高值作为复垦最佳方向,并以此确定复垦方案优化结果。将复垦方案初定与复垦方案优选成果叠加,综合得到高速铁路建设用地复垦规划设计图。以京沪高速铁路江阴制梁场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梁场复垦区、待调整区与不复垦区面积分别为8.69、5.54及 1.49公顷,待调整区经超效率分析后,制梁区、存梁区及钢筋加工区设施农业复垦方向投入产出效率值最高,其他四个亚区林地复垦方向效率值最高,其主要原因在于制梁区、存梁区及钢筋加工区农用地复垦投入大但复垦效果难以确定,投入产出比相对较低,复垦综合效益不高,故最佳复垦方向为设施农业;其他四个区土地破坏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农用地方向复垦投入产出比相对较高,林地复垦综合效益最高,故研究案例待调整区复垦优化分析的结果为:制梁区、存梁区与钢筋加工区复垦为设施农业而其他亚区复垦方向林地。我国对工程建设土地破坏复垦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复垦技术体系与工程技术方法、土壤修复与地力培肥等方面,对高速铁路临时用地复垦的研究刚刚起步,有针对性地在土地管理政策约束、投入产出分析和复垦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对高速铁路临时用地后续利用方式进行决策的研究较为鲜见,此次研究填补了这项空白,这项研究成果提示,在国家土地复垦政策调整的宏观背景下,在土地复垦优先用于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在经济可承受、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在于土地管理政策顺序衔接的基础上,高速铁路大临设施用地的后续利用方式应当多样化,从而在最大限度保护耕地的同时,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