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阳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水资源税的基本含义进行概述,从思想意识较为片面、加剧企业资金压力、缺少统一的征收制度三个方面入手,对水资源税推广面临的问题进行解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水资源税推广问题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水资源税;供水企业;问题;对策

于2016年我国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统一发表了有关推行资源税改革意见,并在此过程中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深化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于扩充资源税征收范畴,并强调水资源作为引导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具备稀缺性等特性,直接影响了社会各个领域发展。要想保证改革稳定落实,就要结合当前我国资源应用情况,在部分领域中试运行获取一定成果之后,再扩充实施范畴。水资源税改革并非单一把“费”更改成“税”,不管是在征税标准上,还是在征税凭证上都发生了一定改变,以此给取水以及用水企业带来直接影响。下面,本文将重点阐述和分析水资源税推广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水资源费改税的目的

所谓的水资源税主要指,国家对应用水资源征收的一种税务。征收水资源税的目的在于给予资源价值高度注重。水资源税征收范畴涉及了应用者及开采者等,针对应用者来说,包含了工业、群众、农业等。

结合当前我国水资源分布情况来说,呈现出人均用水不足现象。水作为生命的源泉,水资源更是维持人们生活的基本要素。通过实施水资源税,能够充分展现出国家对资源价值的注重。并且,在水资源费改税的作用下,可以借助税收杠杆,实现对地下水与地表水不合理的比价关系的调节,引导人们大力应用地表水,抑制应用地下水,保证起到水资源保护的效果,引导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1]。

二、水资源税推广面临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较为片面

在试点范畴内,诸多取水及用水企业均对现有的水资源税有一定了解,并可以把水资源税务改革要求当作凭证,全面采取对应的措施和方案。然而,部分企业对此次改革认识不全面,依旧采用原始方式来应对,以此给水资源税改革和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追究其因在于,首先,部分供水企业及税务部门没有充分落实宣传工作,使得一些企业对此次改革认识不深入,缺少对改革必要性的了解。其次,企业管理人员对此次改革掌握不充分,没有引导企业建立对应的政策体系,使得企业在水资源税改革上应对不及时。

(二)加剧企业资金压力

在没有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之前,企业均根据实际收取的水资源费用情况将其缴纳给相关部门,缴纳时间没有明确要求,供水企业可以结合资金量情况设定缴纳时间,企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之后,供水企业根据售水量来核算对应的水资源税,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征税,在征税期限范畴内纳税,假设企业出现延期状况,将会接受一定的税收处罚[2]。并且,企业根据实际征收的水资源税进行核算,不管企业是否收取相关的水资源税,都会使得企业资金压力随之升高。以某企业为例,2018年上半年水资源税为963.56万元,以水费回收率96%计算,企业需要提前缴纳水资源税38.54万元。由此可见,随着水资源税的改革,将会加剧企业的资金压力。

(三)缺少统一的征收制度

现阶段,随着我国煤炭、石油等资源逐渐实施计价征税之后,这种方式不但作为资源税改革的依据,同时也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然而,在实施水资源税的过程中,采用的征税方式依旧以从量计征为主,这不但和资源税整体改革相背离,同时也无法借助税收杠杆及价格体系来将自身调节作用全面发挥。当前,费改税仅仅作为水资源税改革的侧入点,从量计征朝着从价计征方向迈进才能今后水资源税改革的主要趋势。但是在此过程中,从价计征依旧是把资源销售价格当作凭借,对应的征收制度没有充分建设,在这种情况下,给水资源税改革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水资源税推广问题的处理对策

(一)统一水资源征税标准

在西方诸多国家中,对水资源税征收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强的自主权,并且每个国家在水资源税征收标准上存在一定区别。例如美国和英国,注重水资源费用和水资源价值关系。每个国家在税费标准上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结合季节、水资源情况等设定水资源收费标准,让水资源费用更具灵活性。而针对我国来说,不但水资源分布较为广泛,并且各个领域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水资源税深入改革,就要构建统一的水资源标准,将水资源供需情况进行展现。

在没有实施水资源税政策之前,由供水企业代表财政部门来代征代收,企业定期根据水资源应用情况缴纳对应的费用,并且不计入成本费用范畴中。在水资源税改革之后,由税务部门来征收,因为受到供水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税费平移标准对供水企业征收相关的税务,以此减少群众用水压力[3]。供水企业计入不征税自来水科目,不计入供水企业收入,也无需征收增值税,企业根据售水量来核算水资源税,按季度上缴给税务部门。

(二)转变水资源征收方向

从价征税作为水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因素,而在实际过程中,为了促进水资源税改革,建立完善的水资源定价体系是非常必要的。现阶段,水资源价格通常根据应用价值、劳务价值及产权价值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水资源价格将可以展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体现供给和需求双方价值调配及均衡关系。结合当前情况来说,我国水价主要由政府部门单方面定价,这给市场调价作用发挥带来一定影响,使得水价远远小于用户承受上限。所以,相关部门需在进行水资源管理时,适当放弃部分权限,全面激发市场调节作用,在合理范畴内适当提升水价,并建立完善的水价动态调节体系,让水价可以全面体现水资源自身价值。

在建立市场调节体系的情况下,也就能够落实水资源税根据销售价格计税的征收方式,只要水资源价格根据自身价值及市场供需情况加以调节,并控制在合理范畴内,就能确保从价计征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除此之外,从价计征方式中无需对水量情况进行细化,能够极大限度的简化水资源税收征管环节中的工作量。在水资源税转变成从价计征方式时,应该给予税率设定充分重视,不可随意增减用水户税负。

(三)加强高耗水企业管理

导致高耗水企业税务整体较高的因素有两点,一个是企业自身耗水量比较高,并且企业面临的税额相对较大。另一个是水资源费时期因为受到历史遗留因素的营销,企业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税务部门对其实施一定处罚,使得企业税负急剧加大。鉴于企业自身耗水量比较高的现象,税务部门需要秉持淘汰之后产能的调控目标,采用水资源税的方式,引导企业做好节水涉税的应用工作,并鼓励企业提升水资源循环应用力度,通过降低耗水量来降低自身税务压力。鉴于企业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现象,税务部门可以采用和水利部门协商的方式,对取水规模相对较少的企业,采用取消取水许可证的方式,简化办证流程,实施补证政策。通过这些方式,缓解企业压力[4]。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作为水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仅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25%。并且,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水资源污染现象较为严重,以此加剧了水资源供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政策,借助一系列税务手段,强化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应用,在减少水资源消耗的同时,引导我国水资源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维星.我国水资源费改税政策述评[J].中国物价,2018 (08):59-61.

[2]方槐敏.对我国水资源费改税实施的思考[J].智库时代,2018 (25):44+47.

[3]刘春丽,秦放鸣.浅析我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8 (12):88+95.

[4]李二利.浅析水资源费改税现状、问题及对策[J].纳税,2018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