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

【摘 要】 文章基于2007—2020年上市企业面板数据,借助爬虫技术和文本分析,实证研究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税收优惠显着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该结论在经过内生性和数字化转型指标口径改变的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成立。考虑企业异质性因素进行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非国有、大型和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化转型所产生的促进作用更显着。文章进一步分析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机制,税收优惠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经营透明度和加强内部控制的途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该研究为政府如何制定更合理的税收政策,从而有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政策启示。

【关键词】 税收优惠; 数字化转型; 融资约束; 经营透明度;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 F406.7;F8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03-0034-07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根据2021年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报告,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占GDP的38.6%,数字经济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 1 ]。然而,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巨额资金投入、高素质复合型数字人才缺乏和数字化转型的正外部性特征,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限制了企业数字化转型[ 2-3 ]。合理的税收政策将会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积极影响[ 4 ],因而有必要深入研究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

与本文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因素和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另一个是税收优惠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一)数字化转型

1.数字化转型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Kleer[ 5 ]认为政府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财政支持能够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驱动企业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步伐。吴非等[ 6 ]发现财政科技支出能够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途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汤萱等[ 7 ]认为政府在相关数字化转型信息的识别、处理和输出上可能会存在低效乃至偏差,这会降低财政科技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绩效。史宇鹏等[ 2 ]认为我国数字产业基础薄弱以及政府对数字产业扶持力度的不足是制约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因素。王雪冬等[ 8 ]发现政治关联通过提升企业政策感知能力和市场感知能力途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2.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研究

Gregory[ 9 ]认为数字化转型能够促进数字资源与现有其他资源的深度融合,从而优化企业生产模式与生产结构,进而在不改变企业核心功能的情况下,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易露霞等[ 10 ]发现数字化转型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长期投资,从而推动企业经营绩效水平的提升。吴非等[ 1 ]发现数字化转型通过强化市场正面预期、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提升和提高财务稳定性的途径改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刘淑春等[ 11 ]发现企业数字化投入和企业生产效率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数字化投入的前期生产效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到一定拐点后持续上升。

(二)税收优惠

目前关于税收优惠活动对企业产生影响的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探讨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产生的影响。陈东和邢霂[ 12 ]认为税收优惠能够降低企业创新活动的外部性,并降低企业创新活动的风险,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陈运森等[ 13 ]认为税收优惠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现金流,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从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Lokshin和Mohnen[ 14 ]认为税收优惠容易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并且诱导企业进行寻租活动,从而扰乱企业正常的创新活动,降低创新效率。Kasahara等[ 15 ]认为由于市场失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私人成本要大于社会成本,而财税政策的支持则可以减少二者之间的差距,从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

综观现有文献,发现目前还未有学者对税收优惠与数字化转型的关系展开系统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基于中国2007—2020年上市企业微观数据,实证分析税收优惠对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第一,从税收优惠的角度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动力。第二,基于异质性视角分析税收优惠对不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差异影响。本文主要从产权性质、规模性质和创新性质角度出发,探讨差异性影响。第三,采用中介效应模型打开“税收优惠—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机制暗箱,从融资约束、经营透明度和内部控制的渠道出发深入探讨。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税收优惠可以弥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正外部性损失

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开发出的相关数字技术具有同其他技术创新一样的正外部性特征。单独一个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开发出来的相关数字技术成果,容易溢出到别的企业,这使得数字化转型企业无法全部享有数字技术收益,最终使企业实际数字技术开发水平低于最优数字技术水平,阻碍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为了降低“市场失灵”,政府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弥补企业数字技术开发活动的正外部性损失,从而激励企业进行数字技术开发。税收优惠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此时企业的数字技术开发活动可以被内部化[ 15 ],激励企业增加数字技术开发投入,提高企业的数字技术产出,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反,当企业税收成本较高时,数字技术开发带来的税后利润就会大幅降低,企业的数字技术开发动力相应减弱。

(二)税收优惠可以促进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在数字行业中的集聚

企业数字化转型活动的实施主体是以数字知识为核心的高素质复合人才。数字技术具有更新换代快、与其他产业融合程度高的特点,因而对数字化人才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企业内部具备足够的高端复合型数字人才,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才能够成功。然而,当前高端数字复合型人才短缺,已经成为阻碍中国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因素。此外,少数跟数字技术密切程度高的科学和工程技术人员,大量进入具有较高收入的垄断行业,而非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生产或科技型岗位[ 16 ]。数字化人才供给的不足和人才的岗位错配抑制了企业数字化转型。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使得企业的综合所得税税率降低,此时企业拥有更多的税后利润用于激励优秀员工,那些拥有技术优势企业的员工工资收入也相应上涨,从而吸引更多的数字人才到该类企业工作,降低了人力资本的错配。

(三)税收优惠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

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正的外部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而且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时候企业需要寻求外部融资。在拥有数字技术优势时,为了避免技术信息的泄露,企业会尽力减少真实信息的披露[ 12 ],甚至为了顺利获得外部融资,夸大自身数字技术优势,隐藏不利因素。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外部资金供给者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来识别那些真正能够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的企业,而且当企业顺利获取资金时,由于监督困难,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降低了数字化转型的成功概率。税收优惠能够向外界传递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的信号,缓解信息不对称。只有向政府提交企业经营满足政府减税要求的信息后,企业才能顺利获得税收优惠,因而获得税收优惠的企业能够向外界传递更多企业拥有较强数字化转型能力的信息,从而获取外部融资,进而更容易实现数字化转型。此外,税收优惠的获取,表明企业的经营活动积极响应了政府的号召,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良好,这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渠道获取数字化转型所需要的相关资源,提高企业数字技术研发资金的投入,从而推动企业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

(四)税收优惠能够缓解融资约束

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数字人才不充足、数字基础设备缺乏和数字基础技能不足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数字转型困难,甚至延长企业的数字转型周期,从而导致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高投入与低回报,这限制了企业从股权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迫使企业需要依靠大量的债务融资来支持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税收优惠能够直接减少企业上缴的税收资金,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使企业内部现金流增加,融资约束缓解,从而促进企业顺利实现数字化转型。此外,税收优惠使企业税收负担减少,有利于企业减少债务融资,避免了过高的还本付息对企业数字技术开发的抑制作用。

(五)税收优惠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税收优惠能够直接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相应地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薪酬也会上涨。为了继续维持自身的高薪酬,管理人员在决定企业资金的投入时,会更多站在企业所有者角度,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向那些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数字经济领域增加投资[ 17 ]。此外,为了提高相关数字技术开发的成功率,从而继续获得税收优惠,企业领导层会积极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优化内部资源配置。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又会要求企业在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的过程中,合理谨慎评估自身的数字技术投资,充分考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制定出最合理的措施,并进一步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综上分析可知,税收优惠可以弥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正外部性损失,促进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在数字行业中的集聚,缓解信息不对称和融资约束,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这些均会激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H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税收优惠将有助于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

本文以2007—2020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研究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为剔除异常值对回归结果造成偏差,遵循已有学者的处理方式,首先删除了ST和资产总规模小于0的上市企业数据,其次对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Winsorize处理。本文所使用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CSMAR数据库。

(二)变量选取

1.数字化转型

目前关于数字化转型的研究主要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而实证研究需要采用定量方法准确测度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具体测度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的方式包括文本分析法和定量描述法。文本分析法主要借助Python软件通过对企业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与数字化转型相关文字出现频率的分析,来获取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数值;而定量描述法则主要通过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和数字化转型形成的具体成果,间接衡量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 18 ]。本文主要参考吴非等[ 1 ]的文本分析法,通过Python软件对上市企业年报中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特征词进行搜索、匹配和词频计数,在排除掉特征词前面含有否定前缀的词后,加总得到总词频数,并最终以总词频数加1取对数值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变量指标(lndltn)。

2.税收优惠

本文借鉴储德银等[ 19 ]以及陈东和邢霂[ 12 ]的研究,使用税收优惠额的对数值来衡量税收优惠程度。其中,税收优惠额=息税前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实际所得税率),实际所得税率=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

3.控制变量

为了避免因遗漏变量而造成实证精度的降低,本文选取相关可能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特征变量。这些变量包括资产负债率(lev)、固定资产比例(fix)、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big)、盈利能力(roa)、企业经营年限(age)、独立董事占比(indboard)和管理人员持股比例(mnghld)。其中固定资产比例使用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衡量,盈利能力使用总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经营年限使用经营年限的对数值衡量,独立董事占比使用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比率来衡量,管理人员持股比例采用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占总股数的比重来衡量。

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模型设定与实证策略

首先,本文实证检验税收优惠是否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具体的基准模型如模型(1)所示:

模型(1)中的被解释变量为数字化转型lndltn,核心被解释变量为税收优惠tax,如果其回归系数为正数,则表明税收优惠能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X为前述控制变量,为随机误差项,为了提升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进一步在模型(1)中加入了年份效应(year)与行业效应(ind),从而充分考虑了不可观测的宏观与行业因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

其次,为了进一步识别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本文从产权属性、创新属性和规模属性三个维度进行实证检验。为此将基于相关维度的属性差异分组进行回归。

最后,本文将进一步检验税收优惠通过何种机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影响。

为检验中介变量在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扮演的中介效应,本文构建模型(2)与模型(3)。

模型中media代表相关中介变量,X代表相关控制变量,基于本项研究假设的相关讨论,分别从融资约束、信息透明度和内部控制三个角度进行计量识别。本文采用分析师关注度来衡量信息透明度(lnanaly)。参照陈峻和郑惠琼[ 20 ]的研究,使用FC指数衡量企业的融资约束情况。FC指数的数值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严重。此外,本文使用内部控制质量的“迪博内部控制指数/100”来衡量企业内部控制水平(icq)。

四、基准实证结果与经济解释

表2为“税收优惠—企业数字化转型”关系的检验结果。在列(1)中仅控制年份和行业效应,未纳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在列(2)中则进一步控制相关控制变量。由列(1)与列(2)发现,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税收优惠变量(tax)的回归系数均为正数,且在1%的水平下显着。这说明,税收优惠确实能够显着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与本文假设1的结论相一致。

五、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

(一)企业数字化转型口径的分解

企业数字化转型包括两大层面,一是底层技术层面,二是实际应用层面。因此,参考吴非等[ 1 ]的方法在底层技术层面分别以人工智能(lnait)、区块链(lnbch)、云计算(lncct)和大数据(lnbdt)4个子指标所对应的关键词对数值衡量,在实际应用层面则以实际数字化技术应用(lndta)的关键词对数值衡量。数字化转型分层次指标回归结果显示在表3中。由表3发现税收优惠对不同层次的数字化转型均产生了显着的促进作用,这表明核心回归结果较为稳定。

(二)内生性处理

为了进一步降低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分析。在工具变量的选取上,参考陈东和邢霂[ 12 ]的方法,使用滞后一期的税收优惠作为工具变量。这是因为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既有一定的延续性,当上一期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时,只要税收政策和企业的经营行为不发生大的改变,本期企业依然有较大可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这满足了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进一步,本期的数字化转型程度与上一期税收优惠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弱,即该工具变量满足排他性条件。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结果显示在表4的列(1)、列(2)中。由表4列(1)发现工具变量是有效的,列(2)显示使用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后,税收优惠依然显着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这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的准确性。

六、异质性检验

前文的基准回归与稳健性检验,已经证明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经验证据可能忽略了某些异质性信息,从而使得研究精度降低,进而无法给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此,本文进一步从产权属性、创新属性和规模属性差异角度,分样本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显示在表5中。

由表5的列(1)、列(2)发现税收优惠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均产生了显着促进作用,但是相比之下,对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更显着。国有企业在产业链条中拥有优势市场地位,能够获得垄断利润,因而企业内部数字化转型的动力较差。相对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非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面临较高的被市场淘汰风险,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并盈利,非国有企业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积极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从而让企业在未来市场中更富有竞争力。

由表5的列(3)、列(4)发现税收优惠对不同创新属性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均产生了显着促进作用,但是相比之下,对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更显着。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是基于技术创新开展的,因而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承担了较高的风险,税收优惠能够降低数字技术的正外部性,分担了企业的部分数字创新风险,从而更好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表5的列(5)、列(6)关注税收优惠对不同规模企业产生的异质性影响。由列(5)、列(6)发现税收优惠对不同规模企业数字化转型均产生了显着促进作用,但是相比之下,对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更显着。这可能是因为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不管企业规模多大,企业都会加大对数字技术创新的投入,顺应时代潮流,从而维持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但是,由于大型企业自身往往拥有更强大的技术创新资源,在税收优惠的进一步激励下,其数字化转型的效率相对较高。

七、机制识别检验

在前述实证分析中,本文已经针对“税收优惠—企业数字化转型”之间的核心关系进行了验证,下面将基于理论分析的基础,验证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机制,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展开识别检验。

对融资约束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显示在表6中。表6的列(2)结果显示税收优惠的系数显着为负,表明税收优惠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降低了企业的融资约束。进一步,企业融资约束显着抑制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见列(3)),这是因为当企业面临较高的融资约束时,无法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那些周期长、风险高的数字化转型项目中,从而抑制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表6的列(1)、列(3)中税收优惠tax的系数均为正,但是列(1)中的数值0.0433要大于列(3)中的数值0.0327,表明控制融资约束后,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边际效应有所下降。由此可见,缓解融资约束是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率的中介渠道。

对信息透明度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显示在表7中。表7的列(2)结果显示税收优惠的系数显着为正,表明税收优惠增加了企业的透明度,缓解了信息不对称。进一步,企业信息透明度提升显着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见列(3)),这是因为信息透明度提升有助于缓解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股权融资,并降低企业“委托代理”问题,从而更有利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表7的列(1)、列(3)中税收优惠tax的系数均为正,但是列(1)中的数值0.0433要大于列(3)中的数值0.0397,表明控制信息透明度后,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边际效应有所下降。由此可见,缓解信息不对称是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率的中介渠道。

对内部控制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的结果显示在表8中。表8的列(2)结果显示税收优惠的系数显着为正,表明税收优惠促进了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提升。进一步,内部控制显着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见列(3)),这是因为内部控制的提升,能够促进企业更高效利用内部各种资源,从而有利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表8的列(1)、列(3)中税收优惠tax的系数均为正,但是列(1)中的数值0.0433要大于列(3)中的数值0.0432,表明控制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后,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边际效应有所下降。由此可见,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是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中介渠道。

八、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2007—2020年上市企业面板数据,借助爬虫技术和文本分析,实证研究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税收优惠显着促进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该结论在经过了内生性和数字化转型指标口径改变后的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旧成立。考虑企业异质性因素后进行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非国有、大型和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化转型所产生的促进作用更显着。本文进一步分析了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机制:税收优惠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经营透明度和加强内部控制的途径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研究启示

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如下政策启示:其一,政府应当合理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时机,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各个产业和相关地区合理布置数字化创新版图,提升中国经济发展韧性,助推中国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其二,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应该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优惠策略,从而高效发挥税收优惠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在税收优惠企业的选择方面,应当适当优先支持非国有、高新技术和大型企业,着力缓解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约束,鼓励企业提升经营透明度和加强内部控制,从而有效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其三,鼓励地方政府积极优化税收策略,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权限,使其能够结合地方微观创新主体的特点,制定更加精准的税收优惠策略,从而更高效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形成企业数字化转型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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