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荣

摘要:由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基层烟草商业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不够扎实,基层烟草商业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将日趋严重,势必给行业造成的负面效应影响烟草专卖体制的健康发展。因此,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下面,笔者就从基层烟草商业企业工作实际出发,浅谈几点关于基层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 法律 风险 体系

2015年,全省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培训推广会后,宝鸡市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率先开展成果落地运行工作。经过运行实践,风险防控理念深入人心,体系成果在各岗位、各环节得到全面落实,体系建设成效凸显,为全市系统改革发展和“两烟”生产经营管理筑牢了“防火墙”。

一、当前烟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现状

目前,已经建立了“四单三库两制度一手册”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从2015年5月运行以来,情况良好。其中法律风险防控预警提示单的做法在全省系统全面推广。以风险预警提示和风险事件提报为抓手,坚持预警先行、动态跟踪、闭环管理,做到了将法律风险防控在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1.风险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点滴行为彰显防控思维。始终把风险管理的要求追溯至采购谈判磋商、招投标环节,发现风险苗头及时给予提示纠正,防患未然、严格监督。在各类合同审查中,将风险提示作为合同审查意见的必要因素,明确修改建议,规范审查话术,牢牢守住合同风险防控关卡。在日常案卷审查与集中评查中,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建立台帐梳理归类,将“事实清晰、定性准确、程序正当”作为案件审查标尺。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刚性程序,严格规范、各司其职,多角度深入分析法律风险,确保了“合法”为重大决策的第一要件,筑牢了企业经营管理的“防火墙”。

2.模块化设置预警内容,风险防控防患未然。为进一步释放防控体系能量,按照法律风险管理办法,依照职能发现与风险报送两条路径,设置了《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卡》和《法律风险事件呈报表》。法规部门结合日常法律审查实践,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分类签发预警提示卡,从风险描述、风险提示、法律建议、法条链接四个维度,对日常业务的重点领域、关键流程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与风险提示,链接相关法律条文提供法律依据。其他职能部门针对工作中发生的法律风险事件,主动从事件简介、引发原因、争议焦点、应对措施、处理经过等方面,提报风险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初步处置措施,法规部门再次进行“会诊”、调处,确保了法律风险的及时、妥善化解和处置,实现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现实效果。

3.动态跟踪闭环反馈,循环推进体系运行。为实现对风险的动态跟踪,督导各单位、部门签收预警提示卡后,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梳理,全面排查潜在风险,制定临时性或长期性预防措施,整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实现了法律风险的动态跟踪与闭环防控。自2015年5月份以来,在行政执法、卷烟营销、企业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制发预警提示卡13期,做到了体系文件与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杜绝了“两张皮”现象,体系建设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挥。近年来,全市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纠纷案件,6家单位分别被当地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市局(公司)被评为“全国烟草行业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烟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烟草企业的各项工作实践过程及其效果来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还不够完善,或多或少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其,在基层烟草企业部分领导干部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重视不够,在决策时注重于速度和效率,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其二,当前,大多数基层烟草企业建立了法规部门,市级局设立专职的法规人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审查扎实到位,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升。但县级局兼职法规员受专业水平等限制,只能解决表面的、浅层次的法律问题,无法对企业存在的潜在的、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或者法律风险进行细致地分析与有效地防范,不能很好发挥从法律上进行“源头把关”的作用,因此无法真正地帮助企业化解风险。

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较差。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一系法律,而在基层烟草内部也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可以说有一定的风险防控意识,但对于这些制度和规则的意义理解不深,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变通”和“折中”,对于制度和规则能起到什幺作用心中也没底。这就使得企业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作用。

三、烟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改进的对策

一个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如何持续健康发展,采取什幺样的模式,应涵盖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不同企业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状况和业务类型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模式。作为基层烟草商业企业,要以立足“能防、管用、落地”,围绕“做实个基础,实行四级防控,坚持两个结合,实现四个延伸”,笔者认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做实一个基础,确保“根基稳”。继续把科学全面排查、评估法律风险点作为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基础。积极开展“三全梳理”,即全员、全面、全程梳理,确定法律风险点。在排查、评估过程中,先由法规部门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作出判断,然后组织业务部门自查本部门、本岗位的法律风险点,再由法规部门对这些法律风险点进行识别分析和补充完善,并返回业务部门进行再确认,最后由法规部门完成“5W1 H”(何时、何事、何原因、何部门、何岗位、何后果)法律风险信息数据库的基础建设。在法律风险识别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风险发生概率、群体大小、利益损失面、影响程度、隐性显性等测评维度因素,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各维度权重,计算出各法律风险点的评价数值,对风险点进行排序、分级,确定重大、重要、一般等五级法律风险指数区间,形成法律风险图谱,明确按风险指数进行响应控制的程序,实现对法律风险防控的分级管理。

2.实行四级防控,确保“责任清”。根据风险评估的三级分类,探索设置四级防控组织架构,确保风险防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实现对法律风险的分层、分类管理。所谓四级防控组织,即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和法律风险防控人员。将法律风险防控需要解决的不同层面问题,分解到不同层级来落实,即涉及管理策略和跨部门、跨流程协同解决的事项由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层面负责;具体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由防控部门和防控人员层面负责。除四级防控组织外,还充分发挥公司法律顾问的咨询服务和审核把关等职能,使其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业务活动,协助处理法律风险防控重大事项等。

3.坚持两个结合,确保“能落地”。在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坚持“两个结合”,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打造成企业管理的一面“防火墙”、一道屏障。坚持与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立足防范、以防为主”,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将法律风险防控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确保其与规章制度相统一、与业务流程相配套,既体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动态闭环的独立运行机制,又与质量管理体系融合促进、共同提升,达到落地管用的目标,真正避免了过去“事前防范不重视、事中控制不得力、事后补救很费力”的现象,减少了风险隐患。坚持与信息化相结合,建立独立运行的法律风险防控系统为主要平台、通过流程节点防控风险的两种信息化模式,保障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落地。

4.实现四个延伸,确保“见成效”。向管理层面延伸。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法律风险防控领导责任制,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重要决策依法审查率达到100%。向制度规范延伸。坚持预防在前、制度优先。向业务流程延伸。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程序控制意识,注重法律服务保障,突出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向全体员工延伸。通过开展法律风险警示教育、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普及法律风险防控文化,实现责任与岗位职责一体化,提升全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使全体员工知道“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实现全员参与、共同防控。

总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改进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内外部法律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行再识别评估,实现对法律风险数据库及相关制度的更新,目的是建立法律风险防控的长效动态机制,为法律风险管理的持续开展提供支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改进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要有效预防、减少各种法律风险,就必须发挥各方力量,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力度。做好烟草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可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为烟草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