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刘东生

2022年1月1日,新《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工会发展史以及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在工会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工会需要通过新《制度》的有效实施,协调原有相关规章制度,满足新形势下新业务对核算工作的需要;规范县级以上工会财政拨款收支余核算,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报质量;兼顾各级工会不同业务特点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需求,从整体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贯彻新《制度》的过程中,本文对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工会财务人员更好地理清新旧制度的主要差异,理解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从而成体系掌握新《制度》,推进新旧衔接以及新《制度》实施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学学科建设的关键阶段。概念框架是财务会计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立足包含近3亿会员、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的组织,紧扣工会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通过借鉴关于企业、政府等主体概念框架研究成果,对建立工会会计理论体系进行积极探索,完善概念框架相关研究。

一、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

(一)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概述

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主要基于财务报告的目标,阐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确认标准、计量属性,以及列报和披露等概念。高质量的概念框架能够帮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高质量的准则,同时有助于财务报表编制者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主体也可以据此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会计准则。

20世纪30年代,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一书中提出,应该为财务会计构建一系列协调一致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等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形成了各有特色和侧重的概念框架。我国虽然没有专门发布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但不论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政府会计准则,在基本准则部分都体现了各自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相关内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前身,1989年发布的《编制与列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主要是针对财务报表概念框架的研究成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于2018年发布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这是基于财务报告制定的概念框架。

(二)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

不论我国2009年发布的旧《制度》,还是2021年修订的新《制度》,实质上都是以财务报表作为财务会计最终工作成果。有鉴于此,本文对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进行研究。

借鉴多方对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新旧制度的内容,本文认为,对工会财务会计而言,基于工会会计环境,由工会财务报表的目标引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确认标准、计量标准,列示和披露等问题,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构成了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

二、新旧制度下的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比较

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散见于《制度》中。本部分通过将新旧制度下概念框架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主要涉及会计环境、财务报表的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和确认、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报表列示与披露七个方面。具体比较见表1。

表1 新旧制度下的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比较

(一)会计环境

本文中的会计环境指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的环境。新旧制度对于会计环境的界定没有差别,都会通过四项假设来概括会计环境。旧《制度》中第六至九条,与新《制度》中第四至七条相一致,回答为谁记账的“会计主体”问题,即工会应当对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指出会计处理基于工会持续运行;将会计处理分为月度、年度等不同的会计期间;采用货币方式计量。上述体现会计环境的假设也以不同形式出现在多种概念框架中。

就会计主体而言,工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政治性是工会组织的灵魂。各级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工会是明显区别于企业、政府以及其他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使得《工会会计制度》成为我国统一会计制度体系中独立于企业、政府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准则而存在的一项制度。工会财务会计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学学科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研究必须根据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这也符合《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强调要切实发挥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引领作用的要求。对于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应该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会计环境作为财务会计理论中的基础概念,把客观存在的会计环境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分析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时必须以此为基础。

此外,新旧制度下,会计假设内容虽然没有变化,但是在新《制度》下,补充了对于外币业务的处理规定,将汇兑损益计入“其他支出”科目,这是基于货币计量假设,充分考虑收支环境进行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二)财务报表的目标

基于会计环境,新旧制度中都提出了工会会计的目标。这实际是工会财务会计的目标。财务会计最终工作成果体现为工会财务报表。本文中的目标可以理解为工会财务报表的目标。旧《制度》下要求“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新《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管理工作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按照工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中华全国总工会需要对全国各级工会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但是对于基层工会,该类主体不仅要加强对本级的管理,还要向县(旗、市)级总工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而后者所进行的管理,称之为宏观管理不够准确。新《制度》当中仅仅去掉了“宏观”两个字,更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不过整体看来,关于目标的规定没发生本质性变化。

需要指出的是,工会作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有其特殊性,即应该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在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工会各级委员会要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对决策有用的要求,同时应该反映工会各级委员会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应该具备哪些质量特征?在新旧制度下,第二章“一般原则”部分,都要求具备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及时性原则,都要求单独反映指定用途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是新旧制度的共识。

此外,新《制度》增加了第二十三条,强调工会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时,一般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是此次修订中的一个变化。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提供财务信息必然受到成本的制约,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有用财务报告的成本限制”部分对成本效益原则进行论述。成本效益原则是否应该作为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纳入“一般原则”部分?本文认为,新旧《制度》中都强调成本效益原则,实务中会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更高要求,甚至可能使得会计人员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陷入困惑,反而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此次新《制度》针对基层工会,取消两张附表,将常用会计科目减至24个,极大减轻了工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都是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后所进行的规范。由制度制定机构通过统一会计制度的方式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提出更明确的指引,更具可操作性。

(四)财务报表

除了对符合决策有用要求的会计信息做出质量方面的原则性要求外,根据旧《制度》,有用的会计信息具体体现为工会“会计”报表,包括两张主表: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张附表:往来款项明细表和经费收缴情况表;附注。在新《制度》中符合决策有用性的会计信息具体体现为工会“财务”报表,包含会计报表和附注。

虽然新旧制度当中,都认为提供决策有用信息来自于报表和附注,但新《制度》对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即工会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分为主表和附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附表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产情况表和成本费用表,这三张附表仅适用于县级以上工会。新《制度》取消了原有的两张附表,即往来款项明细表和经费收缴情况表。

(五)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和确认

就财务报表要素而言,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涉及到的要素,这在新旧制度中都是相同的,即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项要素,收入支出表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项要素。

1.要素的定义

在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定义的时候,新旧制度有不同。

旧《制度》下资产要素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新《制度》中,资产指工会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工会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旧《制度》中的负债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新《制度》中的负债是指工会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现实义务。

新旧制度对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要素的定义相一致,即净资产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但是新旧制度中这三类要素各自包含的具体科目略有不同。

2.要素的确认

在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确认的时候,新《制度》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条件较之前补充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于资产确认时,不仅要符合资产定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确认为资产:首先,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工会;其次,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对于符合负债定义的现时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为负债:首先,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工会;其次,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六)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

计量问题是财务会计的核心。计量时需要根据收付实现制或者权责发生制确定收入、费用应该归属的期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考虑所计量要素的特性方面,即计量属性反映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本文认为,仅仅从计量属性角度理解是不够的,所以本部分从计量基础和计量属性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报表要素计量问题。

1.计量基础

计量基础包括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对要素进行计量的时候,旧《制度》规定,以收付实现制为计量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新《制度》也强调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从计量属性角度比较,两种制度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2.计量属性

至于计量属性,新旧制度都规定,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于资产,旧《制度》第二十条规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新《制度》第二十七条延续了原有规定,但是对于无法确定资产成本的,引入了名义金额计量,即按名义金额(1元)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在旧《制度》中,历史成本原则是主要的计量属性。但是,根据该制度,第二十三条第四款以及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分别要求对盘盈的库存物品和固定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新《制度》要求工会盘盈的资产,例如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要按照确定的成本入账。新《制度》不再计提公允价值,同时增加名义金额,这是此次修订在计量属性方面的一大变化。

(七)列示与披露

新旧制度在列示与披露部分重大差异集中体现在附注部分。旧《制度》下附注的内容应围绕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收缴、管理、使用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要求分析预算执行和经费收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对较为简单。

新《制度》要求年度会计报表附注至少披露:遵循《制度》的声明;整体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重要资产处置、资产重大损失情况的说明;名义金额计量资产情况的说明;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以及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新《制度》下对于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加,要求显着提高。

整体看来,此次新《制度》下的概念框架立足工会的特殊性,借鉴政府会计改革的相关经验,吸纳了概念框架制定过程中的通行做法,在旧《制度》基础上不断发展而来,体现了渐进式改革的路径。

三、新财务报表概念框架的优点

基于上文,对照原有制度,新《制度》下的概念框架主要呈现如下优点。

(一)财务报表目标更具有现实意义

新旧制度相比,财务报表目标方面基本没有差别。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全国总工会在《中国工会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以国家审计为指导、以工会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社会审计为补充、以职工会员监督为基础的工会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随着审计全覆盖工作的不断推进,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增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也在增加。新《制度》从实际情况出发,仍然沿用原有规定: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此外,不论《规划》中针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还是针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会资产制度体系”,各项工作的推进都有了明确的时间表。2025年即将到来,推进上述工作应该更为充分地发挥财务信息在各级、各主体决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关于财务报表目标的规定,对于在新形势下完成上述任务都具有更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部分合理补充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可比性原则要求工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一致,在新《制度》“一般原则”部分增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这是对可比性原则的必要补充和完善。特别是适当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更正和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高质量地反映工会运行的实际情况。事实上,旧《制度》规定对于库存物品后续计量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之间进行选择时,工会就面临会计政策变更的可能性。特别是新《制度》将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时,需要引入会计政策变更业务并予以规范,关于预计折旧和摊销年限等导致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也成为现实中的需要。

整体看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及时性六项基本原则。此外,还需要考虑两类特殊情形,即单独反映指定用途资金可以理解为重要性原则的具体应用;符合条件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可视为突破可比性,但增强可靠性的特殊情形。

(三)财务报表的界定更加规范,编制要求体现了不同层级工会的特点

此次修订后财务报表部分变动很大。在新《制度》中,厘清了财务报表与会计报表的关系,明确了主表和附表的内容,分清了附表与附注的区别。特别是针对不同层级的工会,要求编制的报表有明显差别。

对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新《制度》要求各级工会都要编制,附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产情况表和成本费用表,仅要求县级以上工会编制。这些规定充分考虑到我国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而随着政府改革的不断推进,对政府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会计工作等都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些都要求县级以上工会通过两张主表以及三张附表,高质量披露财政拨款收支余情况,披露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权责发生制的优势以更为全面地反映县级以上工会的成本费用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绩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相形之下,基层工会业务较为简单,考虑到提供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在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响应基层工会的呼声,对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简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报表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方面的修订吸收政府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

新《制度》中关于资产要素部分,不论是在对该要素的定义中强调经济资源预期具有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还是在确认条件中强调同时满足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工会,并且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这些都借鉴了政府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部分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于工会资产,与《政府会计准则》一致,强调需要满足“控制”的条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全面完整进行核算的同时,体现了加强资产管理的要求。

在对资产要素进行计量时,增加的名义金额计量属性也是来自于政府会计改革的相关经验。关于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同样借鉴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整体看来,纵观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历程,可以看到企业会计中关于资产、负债等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影响到政府会计,企业会计准则改革中的经验影响到政府会计改革,相关成果体现在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此次工会会计改革,事实上是借鉴了企业会计改革和政府会计改革,特别是后者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新《制度》是我国会计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

(五)计量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符合工会实际情况

长期以来,工会资产管理中突出的问题就是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同时由于没有引入“无形资产”科目,也就无法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上述处理方式容易虚增资产,导致无法摸清工会的家底。特别是在技术演进不断加快,新经济新技术蓬勃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弊端日益凸显。实提折旧或摊销,计入成本费用,这是权责发生制下的处理方式。

但是与企业以及政府相比,工会业务相对简单,同时考虑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在计量基础方面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具有合理性。所以此次改革,整体会计核算工作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并充分考虑加强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和业绩评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虚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虚提”摊销,即在增加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的同时,冲减相应的资产基金。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方式能够更加可靠地反映资产的价值,以及当期的折旧摊销的情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收付实现制与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之间实现了平衡,是此次改革的一大进步。

此外,对于县级以上工会,借鉴政府会计改革经验,引入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收入费用表作为附表,这是对收付实现制下编制的主表——收入支出表的重要补充。将这两张表结合起来,能够更为完整地分析县级以上工会的资源耗费情况,为接下来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六)提高报表附注的披露标准具有合理性

会计报表虽然对于工会管理很重要,但是囿于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等提供的信息仍然不充分。为了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表,加强附注披露具有现实意义。新《制度》在原有关注预算执行和经费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特别要求在附注中披露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情况;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重要资产处置、资产重大损失情况的说明等内容。这些规定符合重要性和明晰性原则的要求,明确了披露内容的最低标准。较之以往,附注的信息含量明显增加,有助于更好地配合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等报表,推动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新概念框架在原有基础上,为了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有用性,立足工会实际情况,特别是考虑到不同层级工会的工作需要,充分借鉴政府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完善了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确认、计量,以及列示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提升了新《制度》的质量。

四、关于完善财务报表概念框架的思考

(一)关于收付实现制下如何更好地反映投资风险与收益

一个值得关注的投资案例就是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工会主席何某及财务总监在内的三名分公司高管参与的集资诈骗案。何某从2015年初到2017年3月,以高回报为诱饵,在公司工会全资控股的Y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非法募集资金,涉案21亿多元。何某还指使工会下属Z公司的财务总监多次非法挪用资金。

上述案件反映出,工会必须应该严格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控。事实上,此次《制度》对于投资业务的核算仍然遵循收付实现制的要求,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核算,体现了成本法的思想,即投资按成本计价,除了增减投资,一般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类似上文中所述工会及其下属的经营风险极高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不能及时反映与投资有关的风险,不利于加强内部控制。特别是如果被投资单位持续亏损,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按照原有历史成本记账,不利于摸清家底,可靠性也无从谈起。

相形之下,如果控制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工会采用权益法,在持有投资的期间,投资方可以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按应该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样处理有助于充分反映与投资有关的收益与风险,从而提高信息的质量。

基于新《制度》,本文认为可以充分利用附注,仅在附注中披露权益法使用的情况,但是不影响表内数据,表内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这符合附注中要求披露的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或者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工会在附注中披露被投资方财务绩效,进而根据权益法反映对本工会投资所产生的影响,不涉及对新《制度》中账务处理的修订。这种处理也是考虑到当前很多工会不涉及投资业务,同时兼顾到具有股权投资业务的个别工会,特别是能够控制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情形。

(二)关于计量属性是否应该包括重置成本

新《制度》当中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和名义金额。虽然对于盘盈的资产没有像旧《制度》一样提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历史成本本身与公允价值就有直接的联系,历史成本很多就是根据交易时有关资产或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的。

在实务中,需要对库存物品等资产进行盘点的时候,如果盘盈发现已经使用一段时间的资产,按照历史成本入账,有可能偏离资产价值。如果无法估计其价值,也可以采用名义金额来计量。但是如果能够估计其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更为妥当。所谓重置成本,是指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文认为,可以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资产计量属性的要求,在原有历史成本和名义金额的基础之上,增加重置成本这一计量属性。

(三)关于报表附注的地位

新工会会计报表附注中,首先是遵循《制度》的声明,进一步明确会计责任;同时附注内容更丰富,通过加强表外披露工作,提升信息含量和质量,对信息使用者更为全面地理解报表将产生积极的意义。今后的工作中,不论信息提供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充分意识到,报表与附注具有同等重要性。在新《制度》下,附注是使用者理解高度浓缩报表内容的有效方法,是明晰性的具体要求以及重要体现。为了更好地履行会计责任,信息提供者应该按照重要性的要求,对于重要内容和事项在附注中充分披露。本文建议可以在《制度》中明确附注的地位,专门规定会计报表与附注具有同等重要性,使得信息提供者注重附注信息的质量,并帮助信息使用者全面掌握工会运营的情况。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关于新《制度》中财务报表概念框架下的计量问题值得商榷。对于计量基础,有必要思考是否继续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对于能够控制被投资方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工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当前在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情况下,相关内容可以考虑在附注中披露。对于计量属性,本文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重置成本。对于附注,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做法,明确附注与会计报表具有同等重要性。

五、推进新旧制度衔接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两个问题

本文通过对工会财务报表概念框架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新旧制度的主要差异。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今后为了更好地推进新旧衔接工作,有必要注意如下两个问题。

(一)注意与其他规章制度的紧密协调

新旧制度间的变化受到了财务制度变化的影响,在对收入、支出要素进行确认并具体化为科目的问题上尤为突出。2017年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中的“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相关内容,已经被《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29号)中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对附属单位的支出”分别替代。此项变化在原有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完整反映工会附属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具有合理性。在新《制度》中,设置“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对附属单位的支出”科目,取代旧《制度》中的“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科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与上述其他文件之间出现了差异。

同时,根据《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职工活动支出中包括职工教育支出、文体活动支出、宣传活动支出、劳模职工疗休养支出、会员活动支出以及其他。新《制度》照此处理。但是,此处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将职工活动支出界定为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同样存在差异。

此外,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新《制度》将原业务支出科目进行调整,增设“职工服务支出”,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的“业务支出”部分有显着差异。

虽然此次新《制度》发布有助于协调现行文件之间的差异,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毕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面临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此外,《制度》作为重要的审计依据,对于相关审计制度、审计工作都会产生影响。为了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要对原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后续出台的相关制度间应该紧密协调,增强制度的指导性,保持政策的权威性。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有用性,为全面提升工会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县级以上工会按照新《制度》增加成本费用表,能够更为全面反映工会成本管理情况。作为基层工会,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大的基层工会,完全可以借鉴该方法,加强自身的成本管理工作。

整体看来,此次新《制度》发布,充分立足工会实际,总结原有经验,借鉴政府会计改革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的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是我国概念框架制定工作的成功实践,不论是报表的调整,还是财务报表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有用性。按照《规划》的要求,不论是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还是实施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以及进行工会资产管理,在2025年年底都要有突破性的进展,并实现明确的目标。基于新《制度》,各级工会应该以高质量财务报表概念框架为指引,进一步提升信息有用性,为全面提升工会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有力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