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丽

【摘要】 从不断提高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能力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的建议。在以后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我国还应该根据现阶段的情况,不断完善现有的扶贫政策,对贫困的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确定。

【关键词】 少数民族;扶贫开发;资金

一、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效果评价

少数民族地区是国家组织扶贫攻坚的重点扶持对象。国家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采取的特殊政策主要是:放宽标准,扩大扶持范围,加大扶贫力度,在扶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上重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0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财力,转向用于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通过多年来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面貌有了很大改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水、电、路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和电视事业得到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数量不断减少。

二、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存在的问题

1.扶贫开发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多样化

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信贷优惠、国际合作、对口支援等,这些扶贫开发手段对降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率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目前的扶贫开发政策体系仍侧重于利用经济方式实施扶贫开发,对社会、环境、人文等扶贫开发手段的综合实施力度比较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效果。

2.扶贫资金的投入、管理及使用上存在一些问题

(1)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科学的政策机制。

(2)扶贫资金渗漏严重,源头扶贫资金没有进入农村贫困户或没有用于农村扶贫项目。

三、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

1.确立新的贫困标准

制定新时期的贫困标准,应该依据以下几点:

(1)以现行贫困线为基础。现行贫困线是根据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计算的,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满足最低营养标准(2100大卡)的基本食品需求,即食物贫困线;另一部分是最低限度的衣着、住房、交通、医疗及其他社会服务的非食品消费需求,即非食物贫困线。

(2)农村贫困标准关注的目标应该转向巩固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在这一方面,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根据农村住户调查最新资料进行了具体验证:单一的贫困线表述不能反映贫困的演变态势,应该将此具体化,即与贫困演变的三种态势(极端贫困、一般贫困、相对贫困)相适应,将贫困线具体细化为生存线、温饱线和发展线。

2.建立合理的信贷扶贫体制,使扶贫资金用到实处

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政府在通过财政渠道投入扶贫资金的同时,还应推动信贷体制的发展。其一,应当逐步开放各种类型的小额信贷市场,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机制,政府可以将目前由商业银行发放贴息贷款的资金转由小额信贷机构来发放;其二,准许小额信贷机构根据市场状况和运行成本自主决定贷款利率;其三,通过鼓励竞争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不断创新、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开发式扶贫中缺乏的各种资金得到灵活解决,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3.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水平

(1)改变生育观念,提高生育质量。贫困地区持续过高的生育率和贫困代际传递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有研究表明人口增长率每降低一个千分点,人均GDP可以提高0.36~0.59个百分点。同时,由于人口较少民族普遍存在婚育年龄较早、年龄结构偏低的特点,导致人口增长潜力大于其他民族。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出的人口较少民族生育率分析表。从表中可以看出,22个人口较少民族中有17个民族15~19岁的生育率高于汉族,有18个民族总和生育率高于汉族。

(2)改善当地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应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的身体素质。第一,由于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力度;第二,巩固、健全由县、乡辐射到偏远地区的三级卫生防疫服务体系。

三、结论

在过去的扶贫实践中,我国的农村贫困状况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农村扶贫开工作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但这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进入21世纪,我国的农村扶贫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不仅我国农村的贫困状况还比较严重,而且在农村扶贫政策的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漏洞,使我国的农村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我国须制定符合新时期的新的农村扶贫政策,以逐渐缓解和消除我国的农村贫困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宝林.《中国民族研究年鉴1993》.民族出版社,1995

[2]李德沫.《跨世纪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中国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