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语》是春秋时期的一部语录体散文集,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本文选取《为政篇》第23章的具体内容,结合各个时期关于《论语》的注疏着作,分析各个语句,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句子的基本内涵,了解《论语》历代注疏的演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阐述本文的论点,即礼的根本不会变更,外表的制度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通,从而深入探析礼的“变”与“不变”。在论证该观点的同时,本文也注重讨论在各家注疏中有争议的字、词、句,以期对孔子以及儒家学派的思想有更加完整清晰的认知。

【关键词】 《论语》;《为政篇》第23章;礼的根本;礼的“变”与“不变”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1-0035-03

《论语》是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而编成的语录文集,成书于战国前期。全书共二十篇,四百九十二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较为集中而又全面地反映了孔子以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道德观念、伦理思想和教育原则等基本价值思想。

南宋时期,朱熹对《论语》与《大学》《中庸》和《孟子》进行整理编订,合为“四书”,更是提高了该书在儒家经典中的重要地位。《论语》中《为政》篇的第二十三章中记载:“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根据这句话,引出了本文所要阐述的论点:礼的根本不会变更,外表的制度形式可以根据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通。礼之“变”与“不变”的道理贯穿于其中。

此句开头,子张问:“十世可知也?”杨伯峻对这句话这样翻译:“今后十代的(礼仪制度)我们可以事先知道吗?”由此可知,子张是问孔子今后十世的礼仪制度,并不是泛泛而问。首先,在论证礼的“变”与“不变”之前,要解决“世”这个复杂的时间概念问题。

“世”有以下几种解释:第一种说法,如钱穆先生所说:“一世为一代,以三十年为一世,十世当三百年。”《说文解字》中对“世”这样解释:“三十年为一世。”段玉裁也对此注释道:“三十年曰世。按父子相继曰世,其引申之义也。”第二种说法,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世世代代相传而成的辈分,即父子相继为一世。第三种说法,是指佛教传入中国后,提出的“三世”概念。佛教认为,众生(包括天道、人、阿修罗、鬼、畜生、地狱六种生命形式)皆有三世,代表了前世、今生、后世,即过去、现在和未来。第四种说法,“世”意为朝代、时代,唐写本“世”也多作“代”。

黄侃在《论语义疏》中提及:“十世,谓十代也”。还有《论语汇校集释》和“唐以前古注”中提到“戴望注:世,谓易姓之世也”。对于朱熹的注释“王者易姓受名为一世,”即王朝易姓为一代,《论语正义》中言这是“三十年为一世”的引申义。

以上都可支撑第四种说法。据此句主旨,以及后面提到的孔子举夏商周三代礼法相因及所损益,在笔者看来,更偏向于认同第四种说法,“世”即指朝代。由此,“十世”并不是指具体的数量,而是表示时代的久远。

对于“殷因于夏礼,所损益”这句话的断句问题,《刘氏正义》《汉书·杜周传》《汉书·董仲舒传》《史记集解》引《乐记》郑注都作“夏因于虞”“殷因于夏”“周因于殷”,礼字和下句的“所损益”相连。

由此,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一书中得出结论:“则知今人以‘礼’字断句有误。”虽然断句不同,但这句话的总体意思没有发生改变,这个问题可不多做考虑。而在对比之下,原来的断句方式更好,更有一种强烈的语气顿挫感。

礼的根本究竟是什幺,学界还没有下一个最后的定论。就此句而言,马融在《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解》和《论语注疏》等着作中所说:“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愚按:三纲五常,礼之大体。”《论语集释》“余论”中的《读四书大全说》曰:“夫三纲五常者,礼之体也。”

另外,刘宝楠承袭了马融的注,他认为,“三纲五常”是三代所因袭和礼之无所损益者,即《荀子》中所谓的百王之无变。

由此可知,他们的观点都为,礼的根本是三纲五常,历代继承的是三纲五常,损益的是文质三统。

而南宋学者胡寅说:“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这指出了天然的次第和等级,以及人们共同遵守的是礼之本。

另外,徐玲在其文章中提出,“形上之天道,中心之情义”是礼的根本。还有学者持有其他观点,认为礼之本是“五伦十义”等等。

由于学界的说法很多,所以本文不轻易采纳马融的观点。但因礼是抽象概念,本文不能对礼的根本妄下定论,有待后续进行进一步的考证与分析。

孔子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损益”,意为增减、兴革,即对前代的典章制度、礼仪规范进行继承、沿袭,也有改革、变通之意,即革新文章制度、礼仪和一些形式上的规范、做法。有小过,有不及,过分的内容就要把它减少,不及的内容就要增加,这就是有所损益。那幺何谓“损益”?古人对其进行进一步的阐释。“唐以前古注”中《论语笔解》说:“韩曰:后之继周者得周礼则盛,失周礼则衰。李曰:损益者,盛衰之始也。因者,谓时难变而礼不革也。礼不革,则百世不衰。”这意味着“损益”对于国家的治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与朝代的盛衰兴亡密切相关。

在“余论”中,王夫之的《四书训义》曰:“裁前代之所已有余者而节去之曰损,补前代之所不及防者而加密焉曰益,”从中得出了“损”和“益”的具体含义。《论语集注考证》中的《日知录》言:“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这方是“损益”的内容所在。

而王夫之在《四书笺解》对马融提到的“所损益,谓文质三统”说法持有极力反驳的态度,他说:“所损益,包括甚大。兵农礼乐,庆赏刑威,以至车服器皿之小者,皆有损益。损益乃就三纲五常之内调剂,以因时而合道,但可大概虚讲,不宜以马氏说作死板填实。”

由此可知,马融的观点中“损益”包含的内容太少,过于片面。“损益”这一概念的提出也表明,孔子并不是顽固的保守派,主张不一定要回到周公那个年代。同时,他也不反对所有的改革,且他的损益程度是有限的,不以改变周礼的基本性质为前提。

为何礼会有“损益”?大胆推测,建朝之初,在统治者的治理下,礼法刑律能基本符合时代和民众的基本要求,后来,由于统治者对自身的约束力度不够,礼法有所失,由此发生了历朝历代逐渐更替的现象。这个理论有一定的真理性,后来的历史发展趋势可证明这一点。

夏朝后,商汤继承大统。商代的礼法,如修人纪以正万邦,还有在继承夏代“奉天罚罪”思想的基础上,商代的法律得以形成,这些都继承沿袭了夏朝的制度。夏朝的制度形式只是或增或减,稍有不同。

商朝后,周文王、武王继承了天下正统。周朝实行的礼法,如建皇极以锡庶民,还有钟鼓乐的音乐文化,都沿袭了商朝的制度,但同时也在制度上也有所增减,如改变朝代的历法等等。

秦国灭亡后,汉承秦制,沿袭了中央的三公九卿制与地方的郡县制度,把秦朝的严刑苛法和使民无度改为了用“无为而治”的思想来治理国家。这样的扬弃,包含了变与不变,即有所“损益”。正因为改革了前朝的弊政,保留合理与核心的制度,西汉盛世才得以创造。

再将历史往后推进,不难发现,唐朝全面继承隋朝的制度,所变得是统治者在治国理政时更为爱惜民力,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重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揭示的民生的重要性。

同样,宋朝对唐朝制度也有所继承和变革,所变的是为了解决唐朝军阀割据和宦官专权之弊而进行了一系列政治上的改革。明朝对宋朝、清朝对明朝之制,都是略加“损益”,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度、地方上的郡县制、文化上的大一统、外儒内法的政治制度,几乎都没有变动。再仔细观察从清末到民国这一段时期,再由民国至今,不管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抑或是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损益”的内容。

总之,在不同的时代,根据不同的国情与社会现状,对礼制进行增减,都是有所“损益”。这不仅是在弘扬为政之道,也是继承前朝优秀文明的一种体现。

热衷于政治的子张,向孔子请教人如何预知未来的发展趋势,孔子告诉了他一个方法,即损益预测法,也就是遵循历史规律而对未来走向做出预测。对“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句话,《四书章句集注》这样解释道:“愚按: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问,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则自今以往,或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从而得知所因所革的内容百世皆可见。

还有“胡寅曰: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益之损之,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义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这强调了百世都有所因的事物,是天地之常经。

《论语集注考证》中的《日知录》言:“自春秋之并为七国,七国之并为秦,而大变先生之礼。然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句指出尽管秦大变夏商周之礼,但“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等礼的根本始终不会变更。何晏注、邢昺疏的《论语注疏》中提道:“谓此后百世尚可知夏、殷以来之礼也。至今周礼尚存,夏、殷亦有可考者,百世可知信矣”,这表明百世以后,夏殷商三朝之礼还可以知道。

黄侃认为:“既因变有常,故从今以后假令或有继周而王者,王王相承,至于百世,亦可逆知也,”他强调,因变有其内部发展的规律。黄怀信在《论语汇校集释》中指出:“所损益可知,则因而不改者易可知。三代可知,故虽百代易可知,人性同故也,”他指出,由于三代易知损益与所因者,由此也可推出百代也可知。杨树达的“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一句指出了夏、商、周三朝在礼制上相互承袭的关系。《论语正义》中:“杨琼注:无变,不易也。百王不易者,谓礼也,”此句话同样指出了百世之后礼的根本也不会改变这个道理。

总而言之,商代的礼法大多沿袭夏朝,周朝的礼法也在商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由于因变有常,礼制必定是依前朝礼制承袭增减,增减也易通过比较与考证的方法得知。礼增减的是礼的枝末,不能变更的是礼的根本,这亦是权变的智慧。由此可知,认真考察与分析历史,就能发现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以此推演未知,对未来做出正确的预断。

圣人用这种礼来推测未来,与谶纬术数进行预卜有明显的不同之处。谶纬术数,简单说来就是算命算卦,推断阴阳五行,包含了众多有关天文、地理、历数等各方面的古代自然科学知识,不能否认这有一定的准确性。但圣人或是有学问的人懂得抓住根本,善于掌握理、天理与道理,自然能透过表象,看清社会政治的本质,从一点一面中预测未来。

综上所述,“礼”,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会风俗,人心之内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现于外表,而又为当时大群体所共遵共守者。此章孔子历陈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礼”字去看过去、现在与将来。殷、夏与周礼互相承袭,为“不变”;在继承中有所损益,为“变”。

所以,礼之“变”与“不变”的道理贯穿于其中,天道礼法不变,是礼的大体、立国的根本,而外表的制度形式可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有所变通,顺应历史的规律而变迁。孔子论学极重礼,人类社会亦时时必有礼,此乃历史之常。但礼必随时代情形而变,此乃“礼”之时。而变之中仍有不变者,此乃“礼”之意。推而广之,在当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过程中,也需明白礼“变”和“不变”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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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辰欣,女,浙江宁波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