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可馨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 重庆 400715)

在近代,花界被视作娼妓业的代名词。然而,“花界”一词在“花禅”盛行前原指佛寺。花禅即尼姑娼化。《清稗类钞》记载:“泰山姑子,着称于同、光间……客至,主庵之老尼先出,妙龄者以次入侍,酒阑,亦可择一以下榻。”天长日久,“花界”竟成为娼妓业的代称,对近代娼妓业的剥削性质进行了美化和矫饰。从“花界”一词可以看出,即使近代娼妓从社会的边缘群体逐渐走向大众视野的中央,人们对娼妓的态度也从未逃出猎奇桃色的窠臼,娼妓自身更难以发出真实的声音。基于此,本文拟探究娼妓在近代背景下的“被凝视”与失语状态,讨论社会对性别塑造的期待和边界,以期对处理当代性交易问题提出历史学方案。

一、“抚今思昔,写怨言愁”:晚清士人的追思与余音

青楼笔记小说自唐传奇发端,而至清初大兴。余怀《板桥杂记》中记:“此即一代之兴衰,千秋之感慨所系,而非徒狭邪之是述,艳冶之是传也”,将家亡国破、天崩地解的亡国之悲,怀才不遇、遗民无依的身世之叹结合起来,着力突出青楼笔记“借得群花当史修”的文化功用,也奠定了“是古非今”的行文基调。

在晚清相似的社会背景下,士人触动了同前代文人相似的慨叹。此时,士人状态可分为三种:被动的怀念者、愤恨的抨击者和保守的同情者。

在三类人群中,怀念者占据相当地位。是古非今,必有所怀。妓女的文、色、贞、义、技无疑是最被怀念者强调的品格。在前人的勾勒中,名妓清冷绝尘、神韵天成,从而深刻影响了后代的审美倾向。《白门新柳记》中描写大文宝“独敬礼文士,视彼市侩蔑如也”“故知书,楷法妍雅”“标格自矜,非其意所属者,虽以厚币招之,不肯赴”,无疑符合士人对名妓的全部想象。晚清青楼笔记的复兴,最终回归到清初“抚今思昔,写怨言愁”的基本基调。

对名妓气质和品格的格外标榜暗含着作者对物欲横流、竖子成名的社会深感失望。长久以来,近代娼妓业“情感商品化”几乎成为社会共识。《竹西花事小录》记载:“广陵为鹾运所在,虽富商巨贾,迥异从前;而征歌选色,习为故常;猎粉渔脂,浸成风气。”然而,士人所怀所感与所鄙所叹过于断裂,所褒所贬亦过于明晰,使人不得不怀疑有过度文学化的嫌疑。事实上,在清初青楼笔记中,不乏对名妓的负面描写:前期“娟娟静美,跌荡风流”的寇白门愤恨韩生调戏婢女,“咄咄骂韩生负心禽兽行”,至老年时仍与少年厮混,与“重情轻利”四个字毫不相关。况且,娼妓业作为集拐卖人口、卖淫、虐待等非人行径于一体的黑色产业,商业性质势必高于情感表达,将其过渡美化为才子佳人吟诗答对之地、温柔缠绵之所,无疑是士人的一厢情愿。

然而,晚清士人忽略过往娼妓业中的负面记录、执着地表达“今不如昔”的情感倾向,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深思。青楼笔记的作者多为风月场上的老手,他们既是怜花惜花的文人,更是一度寻欢作乐的嫖客。清初文学性的描绘赋予后人以天上人间的想象,变成嫖客心中与世隔绝的温柔乡。而“警醒世人”的主旨却仅以“销金”二字蔽之,反而助力了后人今不如昔的感叹。更重要的是,在西学思潮的冲击下,中国传统世界观正在缓慢且残酷地与社会相剥离。明遗臣顾炎武有言:“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在战争频仍、政局混乱的社会环境下,亡国灭种的时代忧思和革故鼎新的精神流浪使得传统士人的人生轨迹愈发无所依靠,从而进入愈行愈深的精神流浪。《白门新柳记》曰:“欢场之寇卞全非,剩有偎花蝶冷。谁能遣此,吁可悲夫!”可以说,当晚清士人追忆佳人时,更多是在追溯自我的怜惜和肯定,追溯自我所熟悉且擅于把握的安乐窝,追溯自身所应有却逐渐流失的社会地位。

失落的士人在时代落差下,一部分转为对妓业最愤恨的抨击者,青楼警世小说由此复兴。青楼警世小说有三类模板:第一类是“痴才子+骗人妓”,重点突出妓女重利轻义的狡诈手段。如《海上繁华梦》主角杜少牧堕身花界、大洒银钱,最终恶妇毙死、才子回头。第二类如《九尾狐》,是单以“骗人妓”为主角,演绎现实中赫赫有名的妓女,而嫖客退居至次要位置。此类小说文笔香艳,为达“警世”目的不惜揭露后文走向,因此戏剧性和文学性大打折扣。第三类是“乱嫖客+骗人妓”,如《九尾龟》《海天鸿雪记》。此类小说集青楼之大恶:寻欢作乐的文人争风吃醋,行事荒唐,习得一身烟酒之气;青楼妓女花言巧语,朝秦暮楚,骗尽人间造孽之钱。总之,青楼警世小说旨在打破才子佳人的幻想,转而对娼妓业的愤怒批判。然而,其批判重点并没有延伸至对妇女生存环境的同情,更没有触碰到近代社会“吃人”的本质,而是局限于青楼情事之中,更像是受骗者对骗子的愤恨和咒骂。

在以上二者的对比之下,保守的同情者显得弥足珍贵。韩邦庆所撰的《海上花列传》着眼于城市内部的社会底层,描绘赵朴斋、赵二宝兄妹来到上海后漂泊伶仃、被迫堕落的社会悲剧,文笔格外朴实。美国学者卢汉超在《霓虹灯外》中提道:“即使当城市看上去比农村更宜居时,许多人(不仅仅是农民和居住于农村的乡绅)仍然痛恨城市,认为城市是无理性的、危险的。”在《海上花列传》中,不难看出韩邦庆对城市、城市生活乃至城市精神的排斥。朴实的青年和老年人一旦踏足上海,便不再遵守传统社会中的道德伦理纲常,而是转向追求物质享乐的疯狂之中。这并不是建立在猎奇和抨击的基础上,而是以同情的心态书写“欲的悲剧”。这是极为难得的。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提道:“作者对于妓家的写法凡三变,先是溢美,中是近真,临末又溢恶,并且故意夸张,谩骂起来;有几种还是诬蔑,讹诈的器具。”可以看出,在近代,妓女与文人的相处模式已经发生速变,“才子佳人”的风月佳话转为几近对立的客妓关系。士子文人不满于妓女的不解风情,愤恨于妓女对金钱和情感的欺骗,而妓女也不愿意为文人学习诗词曲赋,更不将其作为终身归宿的最佳选择。因此,与其置身于青楼笔记作者的立场上,谴责近代娼妓业“情感商品化”的特征趋向,不如说是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浪潮下,被士人风月粉饰的娼妓业被撕下遮羞布,露出寒气森森的血泪和铜臭。

二、同情之外:男性凝视下的永恒弱者

花界不仅仅是士子文人寄托风月幻想的温柔乡,也是革命者倍加关注的解放领地。与普遍妇女相比,妓女的形象无疑更加典型,有关妓女形象的讨论亦更容易形成公共化的规模。从风月佳人到“恶疾”与“解放”的双重代言,妓女在男性的凝视下,集“被厌恶”和“被同情”于一身,却始终难以从事自身人格与形象的塑造。

在漫长的娼妓史中,青楼虽经常被赋予浪漫色彩,但花柳病始终被视为道德疾病,而妓女被视作性病的源头。《海陬冶游录》记载:“富商倾其橐,昏夜袒败絮,毒被体,遭街子诃骂。讯之昨翩翩裙屐流也,一念及此,热念都消。”随着国内的民族矛盾愈发尖锐,对个体的规劝逐渐延伸为对“亡国灭种”的忧思。一方面,各类关于治疗花柳病的药物广告甚嚣尘上,“根治花柳病”的宣传语充斥着报纸角落;另一方面,有识之士指出,“保国保种”的重点根本不在于治疗花柳病,而“亡国灭种”之灾必有妓业出力。《滨江尘嚣录》辛辣地指出:“彼辈每借口包治花柳,专打药针。一面娼窑日益发达,一面庸医日益牟利,于是寻花问柳者,有恃而无恐,盖虽贻害子孙,尚可自保身命,因而繁华社会,流毒无穷,瞻望前途,曷胜浩叹!”然而,这类认识仍没有跳出“红颜祸水”的窠臼,反而将妓女本身等同于“无毁誉可言”的“流毒”。其对寻花问柳之男性抱有“豪杰壮士”的幻想,对沦落青楼的妓女却只有贞洁和妇道上的关注,并没有关心女性之新良业、新出路。“革命”二字使得革命者关心则乱:以急迫之心欲解放娼妓,却将国家衰弱之因掷于女子身上,从而解放之法未行,谴责之语未休。更有甚者以女性千百年来被男子所塑造之形象进行抨击,称女性“蠢如鹿豕,呆如木石,安怪人之呼为下等动物也”。如此心态,何谈革命!

但是,高亢的谴责毕竟代表了废除妓业、解放妇女的呼声。1912年,《妇女时报》发表《论娼妓之有百害而无一利》,以“广兴女学、厉行法律、筹画生机”为重点,系统提出废娼原因和具体方法。1920年12月21日,上海正式实行“摇珠禁娼”;1923年,《妇女杂志》发表《天津废娼运动宣言》,称“我们是奔着人类社会进化的原则,自觉的精神,信现在的娼妓是女权运动者应负的责任;而更是社会改造者所不能袖手旁观,任其靡乱。”此时的革命者,无疑希望将男女平等之思想、女性解放之事业、社会革命之命运、人类进化之前途集于禁娼运动一身,以此一役解决中国千百年来的苛病。然而,直至新中国成立,各大报纸始终存在号召禁娼的版面,禁娼政策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贯彻。《广东禁娼之新政策》提道:“凡非领有执照之明娼,一律严查重罚,并指定卜街一带,为明娼之住处,并规定服装之标识。一方面可以兴起其羞耻之心,一方面默示良娼之别……一时妓女大起恐慌,并由小灵珠等具名呈请省政府,取消此例,为省政府斥□。妓□遂纷纷托□客向廖市长疏通,亦无效果。故现下□口妓女多已他迁。”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妓女“被厌恶”和“被同情”的处境。政府对所捕的私娼,不仅没有将妓女改造为“良妇”,反而在妓女内部区分“良娼”,试图通过增加道德耻感来达到禁娼目的,并对违规者从严论罪,以此作为禁娼的成就。然而,此举非但不能使妓女思想得到大解放,反而以推行男女平等之名划分新的阶级。对于深受妓业所害而懵然不知的妓女来说,新政策的划分,与娼妓业固有的等级制度,又有何异呢!如此,政策中情感传递的方向始终是由上到下,其本质是如父对子、如夫对妻的“傲慢”。《资本主义的禁娼》一文讽刺道:“嗜好恶癖可以禁止,饥寒无可禁止。”在操之过急的政策施行中,政策制定者想当然地对妓女形象进行新的塑造,从而陷入传统“猫与鼠”的思维中,更不存在足以称为“革命”的关怀。可以说,近代禁娼运动体现了革命者改天换地的迫切愿望,却并没有尊重妓女人格,更没有教育妓女如何探究、树立自身的品格,反而因其自身革命之政策,使“革命”走向必然的不彻底了。

弗洛伊德曾提出,男性是人类先天的标准模式,女性不过是被阉割了的男性。这种荒谬的观点却真实地存在于以男女平等为目标的革命者的潜意识之中。男性在谋求妓女解放的同时,以男性道德或者说以男性所支持的女性道德为标准,为女性打造了新的德行。在“我是谁”的哲学命题下,妓女乃至绝大部分女性,都被迫成为永恒的弱者。

三、余思:性别政治化的行为正义和边界

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道:“一个人的职责和义务预先假定了一种对制度的道德观,因此,在对个人的要求能够提出之前,必须确定正义制度的内容。”在近代启蒙思想在中国传播之时,娼妓业作为旧社会物化女性的恶地,反而迎来前所未有的盛况。而妓女为保生存,反而利用男性的想象和塑造,在因非法卖淫而被捕后以“被胁迫”为由引发政策执行者的同情,借此逃脱惩罚,而后再次营业。无论是士子文人所怀念的佳人神女还是所唾弃的销金魔窟、性病源头,抑或是革命者眼中最受压迫、故而最能革命的革命领地,妓女始终处于失语的地位。因此,清末民初的社会政治施加于妓女乃至于所有女性的幻想和期待,与古代社会并没有质的区别。妓女在被塑造的同时使得自己更易于被塑造,从而与女性真正的解放渐行渐远。

近代禁娼运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娼妓改造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为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埋下一颗种子。社会政治对社会性别的塑造是迅速、迫切而不彻底的,但其打造的“制度尊重”毕竟为社会性别平等提供了法律上的依靠。从“制度尊重”到“人格尊重”,不仅需要社会政治稳定且冷静的引导作用,更需要社会政治审慎地为个体自身的觉醒与塑造留下余地。唯有实现宏观与微观上所共有的独立、觉醒和塑造,才能为人类社会的平等与进步做出可持续性的贡献。这亦是近代风起云涌的花界境况留给今人的一点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