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雪冰

摘 要: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处于动态发展中,它根据我国经济政策的调整而产生变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差异。经济政策的发展决定着法律调整模式,法律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确保社会经济运行的协调发展,如果缺少国家的推动,单凭社会力量是达不到目标的。

关键词:动态;发展;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215-01

由于我国现阶段面临经济转型期,伴随着大量的现实问题产生,因此,应该对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动态性进行分析探讨,找出根本问题,调整经济法,使市场经济稳定发展。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的动态性特征

唯物辩证主义的观点告诉我们,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也是如此。从空间因素来讲,每个国家实行的经济体制都是不同的,对经济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范围也不相同,因此,产生的效果也将不相同。即便在相同的经济体制下,每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也不相同,使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对重点调整的对象也将不同。从时间上讲,对于国民经济状况而言,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会有不同的体现,应该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经济制度,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求。

从经济法的发展可以看出,尽管经济法在每个国家、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作用,但都是由国家操控经济活动的法律形式。对于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它是在稳定的指导原则下进行的国家活动,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的动态性尤为明显。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监管与调控方式应该不断更新,所引起的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都在发生变化。例如某国在发生战乱时,他们的经济市场必然受到巨大冲击,那幺相对应的调整对象也会发生转移。

从民法的发展过程来看,从最早的罗马法到《法国民法典》这一阶段,它是私有制占统治社会的生活条件与冲突最经典的法律表现,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民法通则》也对其内容进行补充,但未曾变动。虽然之后有很多的法典颁布,但都只在内容上做了调整完善,对传统民法仍有保留。由于经济法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发展时期,都会引起经济法的调整变动,使之更好的适应社会变化。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法律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确保社会经济运行的协调发展,如果缺少国家的推动,单凭社会力量是达不到目标的。而经济政策的发展决定着法律调整模式,经济法是伴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产生的,例如战后的德国采用反垄断为主的经济法,日本则采用鼓励、扶植垄断主义。在每个发展时段,都有不同的经济法律。其二,受各国学说思想影响。例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社会哲理法学派对德国的民主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三,滞后性与前瞻性。法律是对经济生活的反映,它的存在与发展要以社会事实为前提,而制度是通过规则表达的,规则的出现则是发展的过程,以引导国家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现阶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处于动态发展中,具体表现为它根据我国经济政策的调整而出现市场发展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差异。具体差异性表现为:其一,发展轨迹的特殊性。法律经过不断地发展演变,从民法到行政法制度,都在不断突破,这跟成熟的市场经济基础有关。在我国,法律的现代化正在建设过程中,经济法与经济体制改革都是同步发展的,应该把法律与现实相结合,实现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其二,制度背景不同。我国政府是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在政府的推动下,由计划经济转化为社会经济。由于市场发育不健全,使市场竞争难以发挥作用,而且存在某些歧视政策,导致市场主体得不到准确的市场价值信息,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其三,历史文化差异。我国受儒家传统文化“重文轻商”思想的影响,不利于市场经济观念的树立,导致经济法律制度的缺失,使人缺乏诚信,如果不建立强有力的调控体系,则会导致恶性竞争现象日益严重。

我国现阶段正面临着经济转型期,需要国家介入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以总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稳定物价、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收支平衡,并且制定经济行为规范,利用财政、货币的经济手段或者法律制裁,调控经济管理行为,修改配套法律,比如财政税收法。市场规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解决社会公益性矛盾,注重效率与公平,为宏观调控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经济条件。我国出台的《中化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指出,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但随着国际资本的涌入,外资出现并购行为形成垄断,针对这一情形,我国应该大力扶持国内资本的发展。

三、结语

由于经济法发展时间较晚,存在很多不足,但只要掌握变化规律,就能对其进行完善。总之,经济法对象的调整范围是由经济关系的特殊性决定的,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法进行宏观调控,把握内外部经济管理关系,使市场经济平稳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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