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运东

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四川 蓬溪 629100

蓬溪作为川中丘陵农业大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法治建设护航经济发展之不足。在依法治县这个大格局中,蓬溪检察作为基层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实现改革大潮中转型发展,是我们面临着的新使命、新任务。

一、依法治县首先要依法治检

(一)把握大势认知要清新。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带来的特殊敏感时期,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促使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有了新定位、新变化,也给检察改革和转型发展带来新课题。作为基层法律监督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正人先正己,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才能搭建好依法治检的新框架。

(二)领导班子建设要贯穿法治。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对司法改革和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精神,认真贯彻市院党组和县委的具体要求。中心组学习中,坚持做好会前学法学纪的常态化;在班子成员中,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坚持党纪国法均为“法”的理念,着力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教育;同时,切实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自身正。

二、扎实认真履职促进依法治县

(一)找准依法治县中的职责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厉行法治,治蜀兴川”系列文件精神,找准蓬溪检察在依法治县的新格局中的职责定位,就是要扎实认真履职来促进依法治县。为此,我们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化监督效能,保障长治久安;聚焦转型发展,推进依法治理”。

(二)新类型案件带来依法治理新挑战。从最近两年办理的案件来看,一些理财融资、电信诈骗、招商引资、工程串投标、贩卖毒品、(涉及利益)聚众斗殴等作案手段翻新案件,既给我们社会稳定依法治理带来新挑战,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履职能力不足、知识更新较慢等新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对串通投标的新手段、新花样及其软件“技术”使用等,存在认识滞后、法理套用难等新问题。在办理这些案件中暴露出我们履职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是我们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的新问题。

三、法律监督与依法行政融合,推进依法治县

(一)“弯道超车”与法治保障。我们蓬溪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加快发展、弯道超车”成为我们近年来经济工作的新思想。在经济领域,可以把“道”当做经济运行的客观轨道、自身规律,市场经济本身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一种看似紊乱实则有序的经济运行和发展模式,“道”也可以理解为法治轨道。如果我们偏离了经济规律和法治运行保障这个“道”,“弯道超车”就容易出现“弯道翻车”,加快发展目标只是一句华丽口号而已。

(二)公益诉讼与依法行政。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承担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自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几乎在各个特殊时期都受到了不同的冲击,几经波折后,固化为“法律监督机关”。在顶层设计方面,中央做出了宏观性制度安排,还缺乏具体可以遵循操作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但我们基层政府和检察院,都不要抱着“等一等、看一看”的惰性,要与时俱进,做好一些前瞻性的准备工作,可以在探索中先行先试,保障行政权力在法律监督的轨道上正确高效运行。

(三)紧抓社会热点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我县的重大风险,主要表现为社会金融风险。这些风险,尽管最终都由政府兜底来化解,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济发展羁绊和党政公信力副作用,至今仍在持续掣肘着蓬溪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依法行政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得不反思;同时,也表明我们以往法律监督的局限和缺位。检察机关也应主动作为,担负起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拓展法律监督方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在群众利益面前依法行政、认真履职。

国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给整个检察机关描绘了加快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新蓝图。作为基层检察院,要适应改革发展新需要,自觉融入依法治县大格局,主动打好依法治检攻坚战,切实做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工作,为依法治县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