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跃天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中央决策,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自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大幅度提升,为下个阶段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具体原因之一就是基层公安机关单位与民警在日常工作及案件办理中,对存在的一些可能涉黑涉恶的现象及行为不够重视,难以形成有效的个案积累,进而增加了后期相关案件的办理难度。笔者通过对基层公安机关开展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在大量涉黑涉恶案件中,开设赌场已成为黑、恶势力最为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而我们的治安基层组织能否有效开展对开设赌场类案件的办理,这对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着重要意义。

一、开设赌场类案件容易出现的涉黑涉恶现象

我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常见的发展形势是在初期通过暴力行为以抢、绑、收、要等方式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时候,进一步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金融犯罪、走私等违法犯罪方式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是黑、恶性质组织初期牟利与发展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此次调研中,笔者个人通过对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单整理,共收集到青海省2017年以来因地下赌场引发的刑事案件相关信息共有55篇,涉及罪名有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接下来我们就开设赌场类案件各个环节易出现的具有涉黑涉恶特征的现象进行简要归纳。

(一)开设赌场类案件的组织环节

一般来说具备一定规模的赌场,在前期搭建准备时就需要形成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团伙。赌场一般由部分牵头人员以入股形式开展前期投资,在通过社交途径拉赌客参赌,这就要求开设赌场的牵头人员一方面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积累,另一方面还需要有较为复杂的人脉关系,恰巧通过前期暴力行为已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涉黑涉恶组织具备上述两个要素,且本身的组织架构就较为完善,因此在开设赌场前期组织阶段具备有先天的“优势”。还有一种情况是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人员为了保证赌场的经营秩序得到稳定运行,进一步扩大赌场规模,同时为了避免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开设赌场组织或者人员往往会专门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武装小团体,并通过暴力手段完成前期经济积累与社会影响。上述不管哪种形式,都极其容易催生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违法组织。

(二)开设赌场类案件的运行环节

赌场在进入运行环节后,赚取利润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主要有抽头(每轮从赢钱人员收取“茶水钱”等非法手续费),坐庄(利用赌博的庄家身份在赌博过程中赚取不当得利),放水(向赌客发放高利贷)三种,因此赌场能够为其组织者提供令人瞠目结舌的暴利,但是对于沉迷于赌场之中的参赌人员而言往往十赌九输,沉迷时间越长受害越深,甚至家破人亡。当参赌人员出现赌资短缺时,赌场组织人员往往会为参赌人员提供钱款借贷,这种借贷基本都是非法的高利贷,常见的借贷形式有高借低给、产业抵押借贷、套路贷三种:高借低给,在借条上写清借款金额、还款日期、超期还款利息,但是实际到手金额已扣除了高额利息;产业抵押借贷,例如用市场价值40万的车辆抵押借款5万元现金;还有就是套路贷,通过转借贷款形成高额利息。同时,还有部分赌客在赌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例如盗窃等;而赌场的组织者为保证地下赌场的高效有序运行,有时候会通过简单的暴力手段维护非法赌场的运行秩序。

此外,赌场的高额利润也引得很多人铤而走险,区域内能够为地下赌场提供的赌客基数有限,因此赌场之间普遍存在恶性竞争关系,赌场之间“黑吃黑”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买凶杀人或者寻仇报复的情况。在2017年11月广东潮州市饶平县发生了一起3死6伤枪杀案。据犯罪嫌疑人林某宏供述,其杀人原因就是因为与同村林某添争抢赌档生意。

(三)在赌场放贷后存在的追债讨债环节

基本上每起开设赌场类案件中都有高利贷的身影,与其紧密相连的行为便是追债讨债行为。在借款人不偿还或者无力偿还时,这种追债讨债的行为就有可能表现为暴力催债的行为模式,通过硬暴力、软暴力等多种形式持续损害借款人员的人身财产权利。常见的硬暴力行为通常以有形物理力的实施为基本行为样态,例如在追收赌债时对借款人实施殴打、故意伤害及非法拘禁案行为,相对于下文的“软暴力”而言,其危害后果更容易判断。而所谓软暴力讨债的后果也是绝不可忽视,常见形式一般是通过强硬姿态对他人进行恐吓,或者长期骚扰、干扰对方生产、生活,例如堵门、拉横幅、喇叭喊话、在墙上喷字等。这些行为均严重地影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针对目前办理开设赌场类案件中具有涉黑涉恶特征的行为的处置建议及相关经验

在调研中,部分基层民警及办案负责人员也提出了较为成功的办案经验及相关建议,笔者将这些谈话内容进行简单汇总整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安基础工作角度入手:一是公安机关一定要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亮招子、洗耳朵”,使我们的情报信息起到应有的作用。二是强化公安派出所地位与作用,全面夯实公安基层组织力量,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完整、准确、鲜活”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公安工作和社会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三是执法单位与执法民警要强化业务水平,使民警在应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能够准确对案件进行定性,并能熟悉掌握相关适用法律。最后是基层公安机关及民警要积极追随时代脚步,努力学习掌握先进技术,从而更好地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二)从群众工作角度入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里有涉黑涉恶势力群众最清楚,在目前阶段,由于开设赌场类案件中的形式多样化,具有涉黑涉恶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变得更为隐蔽,组织结构更加隐蔽,人员组成更加复杂,犯罪手段更加复杂,因此我们公安机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需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主动检举揭发,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没有生存空间。同时,我们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本身意义就是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我们对举报人姓名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保密措施,严防外泄遭受打击报复,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让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勇于揭发检举、踊跃指认作证。确保举报可放心,完善举报反馈制度,对举报群众给予奖励,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只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就必然能够取得全面胜利。

(三)从部门协作角度入手:首先确保当地政府拔高政治高度,提供良好后勤保障;其次纪检部门与检察院能够与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案件,可以有效减少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影响;也能够确保办案过程少走弯路;最后是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协同作战,争取效益最大化。

(四)从具体案件角度入手:对于开设赌场类案件中存在的具有涉黑涉恶特征的现象及行为,我们必须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同时加大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一些屡教不改的“惯赌”人员加大执法力度,打掉参赌人员普遍存在的侥幸心理。同时积极反腐,在根源上遏制涉黑涉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开设赌场类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