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俊如

中共威远县委党校,四川 内江 642450

法治的思维强调按照规则、组织及程序解决问题,是在理性思考下的结果。而人的思维强调的是按照主观思维,带有很强的感性色彩对待问题。二者在思维上代表不同的模式,也是不同的价值取向。农民法治意识淡薄是在解决问题上感性思维占多数,缺少理性的思考和法治文化取向,更多的是人的本能文化。

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民法治思维淡薄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经济、社会地位导致的,但本文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小农经济下感性思维文化的传承,在这种文化的传承下,在现实层面表现为教育、经济、社会地位。可以说,文化是最根源的文化。

从逻辑上来说小农经济模式下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由于环境的稳定性和空间的密闭性导致了文化长期的延续,逐渐成为一部分农民的社会意识和思维模式,在这种文化的指引下,指导行为规则。而这种意识最大的问题在于,感性化、个人化、非规则的看待和处理问题,缺少理想化的东西和运用理性合法的手段来处理问题,即缺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一、小农经济下的感性思维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绝大部分处于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最显着的特点是小农经济,强调个人化的经济模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正是这种经济模式的影响下才导致个人化、感性的文化,无论是统治阶级还是平民百姓都充斥着这种文化。可以说在整个封建社会中都是个人化的思想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社会事务的处理中占绝大部分,虽然有法律有规则,但都不成体系,人为力量是可以更改的,法律只是一种补充。

小农经济下的社会模式延续小农经济的经济模式。百姓在发展生产的基本原则是自然原则,即靠天吃饭,没有太多的规则和约束,把一切的希望寄托于无规则的自然身上,信仰无规则的力量。其次,在发展生产中有很强的人为因素,可以根据自我意识来完成生产过程,每个人的生产结果都伴随个人的选择,不同的人在相同的区域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不同的结果总是不同行为取向的反映。基于两点,可以认为,小农经济是自然且随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文化,整合起来便形成了整个社会的文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统治阶级的意见,统治阶级是整个文化的继承者也是塑造者,笔者认为统治阶级是从这种文化中产生,是这种文化的代言人。一部分成为了社会统治阶级,必然会维护这种文化,在思维意识层面必然是这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身利益,获得更多的合法性基础,处于各种利益的考量下,必然会稳定这种文化,从这种文化出发来塑造整个社会,来规定与之文化相适应的规则体系,这更加增强了这种文化,渐渐地成为人们处事的标准,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也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规则乃至法律。

笔者认为,小农经济下的文化是一个全面的整体,强调整体弱化了部分与差异,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分工与量的区别。这种文化下的两方面主要包括道德、法律,虽然是两方面,但从质上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异,可以说是没有明显的分界,甚至有时候道德即法律,法律或道德。人的意识和随意性在法律中随处可见,例如皇帝的权威大于法律,皇帝的旨意大于法律,这就是人的意识的表现,皇帝决定的事情可以无法律依据,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意识来改变法律。同样的犯罪,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审判者个人意识,可以说小农经济下的法律是人为主观的规则,在范畴中还是属于个人化思维的体现,而不是法律意志本身。道德亦如此,也是这种文化的体现,而并非道德本身。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下,产生的道德与法律在强制性上无太大差别,而是在内容上的区分而已。人们在这个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变形成了一种个人化的价值取向,随意且无法律意识,在人们心中只有文化的取向,而无道德与法律的区分。一切的因素取决于主观能动性,不加以区分道德与法律,这是导致法律意识薄弱的根本性因素。

二、文化的延续继承

文化是一种代际传递的意义符号,本身是一种价值取向,代表处理事务的状态。不同的文化根植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来源于不同的经济模式中,只有从经济社会发展中,才能形成文化,所以文化的前提一定是经济,没有经济模式必然不会出现文化,不同的经济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体系,原始社会有原始文化,封建社会有封建文化,现代社会有现代文化。但应该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济的发展会促进文化的进步,但在某些层面文化却会落后经济发展,特别是意识层面,例如法治意识在某些地区、某类人群会与之经济地位和经济发展不成比例。

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国家,也是一个文化代际延续性很强的国家,所以在文化上还存在较多以前的影子,还存在文化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较为普遍。从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的整个社会环境相对稳定,社会流动性相比城市较弱,这种环境中极易形成封闭的文化圈,这种文化圈内的文化延续继承的影子更深,虽然在经济上的发展较快,但在文化的发展上则较为缓慢。

文化的传递需要稳定的环境,如果环境破坏了,那幺文化就终止,纵观世界上的其他文明古国,由于战争等因素导致文化的终止,以往文化的影子在现代社会中早已不再,唯独中国,整个社会的稳定性较强,才得以文化的传承。所以,文化的传递需要稳定的环境。同时,文化的传递还需要密闭的空间,几千年的文化传递中,文化一直稳定发展,直到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文化才受到冲击,在密闭空间被打破的同时,外界文化极易传播,对传统的、原有的文化进行冲击,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文化逐渐被替代,新的文化占据空间,形成一种主导,并改变整个社会模式。西方文化的传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这种情况在东部沿海和发达地区表现尤为明显,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东部地区及发达地区的远远强于西部地区,城市远远强于农村,正是环境和空间的破坏,文化的延续性被打破,导致文化的碰撞,才催生了文化的发展。所以,可以说文化的传递与改变主要基于环境的稳定性和空间的密闭性。

从中国农村来说,环境的稳定性和空间密闭性要强于城市,农村社会的整体流动性弱于城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有了很大的进步,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文化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存在小农经济下的文化思维。由于农村的环境与空间因素,外部因素干预较少的情况下,才使得文化保持较好的延续性,一方面传统的优秀文化保留较好,但个人化的思维还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还在指导个人行为。同时,由于职业身份未改变,生产模式的延续,更加促进了这种文化的延续。农民世代延续祖辈的文化和思维模式,在处理事情上还是以个人化取向为准则,处理事情的模式上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规则性、理想化的思考较少,运用合理化工具解决问题的意识不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导致法律意识较弱。

总的来说,经济模式是基础性、原生性的因素,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意识来源社会存在。正是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形成了相应的文化模式和行为准则,在这种文化或意识的基础下,形成了人们具体行为的根本遵循,这是一个时代或上千年的精神。文化是决定性的因素,直接对意识的影响,对行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切社会现象的背后都是文化的因素。农民意识说到底就是文化思维的问题,农民法治意识的问题就是法治思维和文化的问题。由于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的因素,延续了个人化的思维,主观能动性的解决问题的思维,导致缺少法治意识。

可以说,小农经济下的这种文化延续在农村中还存在,且构成了当前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阻碍,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清醒的意识到,提高农民法治意识首先要改变环境与空间,从外部环境干预来突破,才能激发内部环境的改变,从而改变思维模式,改变行为模式,提高法治意识。其次必须认识到文化的根本性原因,必须从文化的根源来思考这个解决制度的设计,在文化的基础上,加强社会、政府等多组织的力量,采用多种渠道结合的方式,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