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真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党校,山东 泰安 271000)

一、Y区依法治区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政治高站位,践行依法治区历史新使命

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对法治Y区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将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成立区委书记任主任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探索长效机制,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了一系列相关推进工作开展的文件,将依法治区工作列入常委会议事规则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高起点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着眼于政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中,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策,确保行政决策水平更加规范科学。认真开展各类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保证行政决策合法有效,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健全法律专家库146个,选拔8个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及个人。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优化应诉案件办理程序,规范签收、转送、答辩、提交证据等流程,全部实现网上办案,通过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开展,既有力维护了区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也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高标准完善软硬件建设,强化公共法律中心服务职能

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便民大厅法律服务效果显着。按照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大厅的建设要求对中心大厅进行完善,设置了明显的分区标志,对老幼妇残以及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开辟了绿色通道。

(四)高效服务民生,做好法律援助大篷车管理

健全高效完备的“1+3+1”模式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系统,以区域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各司其职的前提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作为有效补充。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多层次、宽领域、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

虽然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笔者所在课题组调研,Y区依法治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要解决。所以,进一步推动Y区依法治区工作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二、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区。按照中央、省、市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的要求,要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制定出台适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指标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量化考核评估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度。当前社会上依然普遍存在执法主体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首先,要着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生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保护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其次,着眼于信息化水平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对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通过网络大数据统计分析,切实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等工作中的作用。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一步优化和定期维护,及时向社会公示和更新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和行政执法结果。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探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优化审批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打破先后顺序、再造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一表通、一窗办、科内循环、联合勘验”等制度,切实做到让企业和群众“一次办好”。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以及农民工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由于收入水平、文化水平等的不同,基层困难群体在遇到矛盾纠纷等法律难题时往往手足无措,我们要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四是强化法治专业化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的“第一源”动力,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专业化队伍起着涓流不惜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同时,给予律师行业最大的支持培育,壮大区级党委政府法律专家库队伍,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注入强化活力。严格法律职业准入,加强法律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二)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1]“关键少数”即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是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核心力量,如果他们能够带头遵法守法,坚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发挥头雁效应的话,我国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必将有巨大提升,必将为推动群众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起到积极示范作用。配全配齐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审核机构和人员,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二是聚焦找准普法重点对象。“七五”普法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是科学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结合不同对象、群众的自身特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带动全民普法,使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新风尚。三是聚焦创新普法载体。[2]当前,社会多元化发展,新兴传媒技术丰富多彩,普法宣传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等形式,我们可以在基础型宣传形式的前提下,结合现代新兴技术,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开展以法律为主题的各类比赛,创作法律宣传歌曲,组织拍摄法制专题片、法制影片等来达到高效的普法效果。

(三)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所隐含的道理我们不难看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关键环节,如果司法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不到民众的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司法缺乏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社会的公正性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的和谐稳定自然而然就会难以保障。当前做好依法治区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3]一是强化多元化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重大决策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机制。二是打造智慧司法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下大决心、花大气力补齐工作短板,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与智慧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打造“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司法”工作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一体化建设。积极打造“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夯实完善各类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确保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在全区各级建设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以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代理人、人民调解专家等身份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化解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支持。[4]积极推动仲裁分会的建设,加强对仲裁发展促进会的监督,规范健康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