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旭光 章一伟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公路管理局)

自2004年6月国家八部委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以来,绍兴市治超办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治超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治超工作,经过近十多年的技术和经济上的探索和实践,摸索出了符合绍兴实际、切实可行的“四路共管”的绍兴模式,即以推动联合执法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整合执法力量,强化科技治超,构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四路共管”的大治超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全市货车超限率逐年下降至3%以下,公路平均优良率大幅提高,公路维修费用明显下降,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公路建设。

调整充实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完善顶层设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交通厅的贯彻落实意见,绍兴市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由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组成,路面执法主要由路政执法人员负责,交警配合。2014年,绍兴市政府经过调查研究,明确财政、国土、建设、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也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明确其职责,同时,将城管执法确立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治超领导小组的充实和完善,为“四路共治”的绍兴模式打下了组织基础。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讲清楚行政执法是公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要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到廉洁执法、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第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职工进行法律理论知识培训,要求职工学懂学通相关法律知识,常用条款要熟记,做到条款运用正确无误。还要加强队列训练,专门进行队列训练,做到执法姿势正确、规范。

第三,加强队伍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对监控设施、被处罚对象的回放追踪,不定期明察暗访(治超台帐的检查、执法现场的检查)等手段。

第四,积极创建“浙江路政”品牌,开展“路政执法标兵”、“案件处理能手”等评比工作,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第五,落实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出现苗头坚决打击,消灭在萌芽状态。2010年,绍兴公路部门曾经查处过两名路政协管员私拿超限车辆现金、私放超限车辆的现象,退还了收取的现金,开除了两名涉案工作人员,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遏制超限运输发展势头

根据《浙江省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精神,制定印发了《绍兴市治超检测站管理办法》《绍兴市治超工作纪律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意见》《告停车场经营业主书》《告车主货主司机书》等管理制度,发动全市路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参加全省组织的“严打一号”、华东地区组织的“天网一号”、“利箭”等严打行动。全市先后组织了“惊雷一号”“惊雷二号”等突击行动,有力遏制了超限运输车辆的发展势头,打击了其嚣张气焰。

加强检测站建设与管理,完善检测治超监控网络

治超伊始,绍兴市公路管理处制定了绍兴市治超检测网络规划,在超限车辆最多的路段相继建成并投入治超监测站。对各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其检测过程、卸载过程、处罚过程是否规范,检测设备是否按期维护,是否按时有计量部门标定,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有力地促进了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源头管理,使超限车辆消除在萌芽状态

根据交运发(2011)35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了《绍兴市工程建设重点领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办法》。随后,根据浙交办(2018)103号《浙江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绍兴市公布了第一批超限治理重点源头货运企业名单共20家,并同2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从而在源头上消除了大量的超限车辆,大大减轻现场执法的压力。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使治超工作焕然一新

从十多年的技术和经济上的探索和实践来看,治超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受到很多制约,仅靠个别部门的单打独斗是无法深入推进的,必须在管理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进行重大改革。

2013年,绍兴市治超办向市政府递交了详细的书面报告,全面分析了当时治超工作现状,遇到的困难和以后的发展趋势,以及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安交通建设的影响。在体制上除了前面提到的完善顶层设计增加领导小组成员外,在运行机制上要求设立市区联合治超的专职机构,并对其职责、人员进行三明确,并出台《关于加强市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这些建议获得通过,并对专职联合治超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进行了落实。2014年3月,交通、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人员组成的专职治超联合执法大队正式成立,实行了违法超限、违法超载、车辆非法改装、抛洒滴漏和驾驶员违法运输的联动处罚机制,开创了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以及城市道路“四路共管”的绍兴模式,做到了全天候、全时段、全路域24小时全面出击,彻底消除了不同路段的治理空白。治超工作面貌为之一新,彻底扭转了治超工作的颓势局面,本地车辆超限率急速下降,使超限车辆无处可循,有力地震慑了那些昼伏夜出的违法车辆,大大提高了治超工作效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市直公路专职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此后,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相继成立了专职治超联合执法大队。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意见》绍政办发(2015)91号,进一步确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治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责任直至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也进一步明确了城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治超工作职责,并从2016年起,对各县、市、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进行考核,每年下达目标、任务清单,使治超工作真正走上了正轨。

运用科技手段着力推进科技治超

绍兴市在2014年初步建成了桥梁超限车辆智能监控、执法车辆超载视频监控、语音联络对讲、治超信息抄告等四个子系统的科技治超网络。近年,又把非现场执法系统引入治超工作,分别制定印发了《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规划方案》《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程》《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使非现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至去年底已建成非现场执法系统治超点位69个,车道299个,查处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车辆10000多辆次,大大提高治超效率,大大节省治超人工,大大降低执法人员工作强度。

大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治超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多元媒体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超限超载车辆的危害等,得到人民群众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绍兴在治超实践中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由于全国治超模式的差异,现在外地牌照的车辆在绍兴超限超载屡禁不止,建议全国实行统一模式。再比如,可以运用现代传感技术,在货车车轴上装置传感器,在静态车轴超限超载状态下,传感至发动机,使其自动熄火或无法启动,建议将这一装置纳入汽车设计的技术标准之内,方能从根本上改变车辆超限超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