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婧 史铁军

0 引言

20世纪以来城市基本是所有建筑思想的重要发源地。19世纪下半叶以来现代主义建筑师们试图用他们的功能主义设计理念和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急切的翻新并摧毁 19世纪城市的原貌。在这样盲目的改造过程中,建筑甚至被作为一种用来进行社会变革的工具而失去了它应有的灵魂。沉浸于这种氛围之中的现代建筑迫切的希望与以往的历史断绝关系。然而自二战以来,无论是在城市现状还是现代建筑运动本身都只在盲目追求乌托邦理想的进程中不断失败。现代建筑宣称的理想与实现的结果之间相距甚远。在这种状况下,一个问题陡然而生:建筑学到底应当关注什么。

1966年,年仅35岁的意大利建筑师与理论家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出版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城市建筑学》。他在书中以其敏锐的眼光,对现代建筑运动功能主义、“空洞的文脉形式”以及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的功能性原则进行批判。当时罗西对现代建筑标新立异的反思使《城市建筑学》成为了 20世纪60年代建筑设计变革时期中最为重要的建筑理论经典著作之一。

1 城市之于建筑

《城市建筑学》英文译名为“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我们由此可以看出文章所讨论的对象事实上是建筑,而城市则是建筑的定语。这是一篇与近代城市规划理论的基本方向完全相反的,从城市角度来论述建筑意义的著作。

与同期的罗伯特◦文丘里有所不同,罗西并不只是单纯的批判现代建筑,而是将其放在历史背景中把它作为历史的一部分来评价它的意义,因此罗西在书中也希望能够消除古代与现代之间的差异,通过阐释城市与建筑之间一种永恒存在的辩证的复杂关系,从本质上强调建筑学领域中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城市,作为建筑的最终和最彻底的表达,只有通过研究城市才能总结出有关建筑学自主性的原则。

迪朗曾经说过:“正如墙体,柱子等是组成建筑物的元素,建筑物是构成城市的元素。”建筑,作为一个由个性、场所、设计和记忆的结合体,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随着时间推移逐渐积淀其历史底蕴,在功能的不断转换中其形式却依然能够保持活力,感染并给予人以经验和享受,同时又能赋予城市结构。罗西提出了“城市建筑体”这一概念,并且赞同迪朗的看法,强调城市是一个整体,建筑则是构成城市整体的元素和部分,这种整体和个体的概念的提出利于对城市进行研究。

不同于充斥着技术与功能主义的现代派建筑观念,罗西认为应当将城市整体视为“人类最杰出的创作”。他将城市建筑体视为一件艺术品,并以此为基础又提出了“城市人造物”这一概念。在这里“城市”是一种由具象和抽象要素构成的整体,它既代表物质环境基础又代表人造物,并且是由众多可视和非可视要素构成的整体。而“人造物”的含义也远远大于具体的建筑物,它不仅是指城市中某一对象的有形部分,还包括它所有的历史、地理、结构以及与城市总体生活的联系。而作为城市构成要素的建筑,也是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构造物。建筑作为人类生活的固定舞台,体现着世代相传的文化与态度,体现着公共事件与个人悲剧,体现着新老事物。

“人造物”这一概念的使用令建筑这个词不再只是单纯一种具象物质,而成为一种与文化、历史、生活以及其中表现出的社会融为一体的创造城市人造物的组件,它是可以通过对于当地具体的生活经验进行理解来掌握并且实践的。在此,人造物的概念也使建筑的自身定义在功能主义盛行的年代中又回归到了感官因素上来。

在罗西看来,如果不从城市与建筑形式、集体性、时间等这些层面上进行分析,某些现实经验将无法获得解释。例如武汉江滩边各国领事馆的旧址,这些纪念性建筑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与它们初始或者原先的功能及周边环境的文脉紧密结合这一特征是不可分割的。而这就是它们自身的形式,这种形式能够随着时间的演变而容纳不同的功能。因此以现实存在的建筑现象为基础从整体上通过实证的方式来进行研究,可以令之前过于极端的现代主义建筑所谓的“理性、功能”科学再次回归到人文科学的范畴。

2 城市建筑与类型学

罗西针对现代主义建筑矛盾的心理使得他在赞同现代建筑运动回溯于城市的核心任务的同时对其盲目之处进行了反思。在罗西看来,19世纪以来盲目崇尚功能主义的现代建筑派忽视了感官因素,因此将不可能具有艺术性。他认为只有在感觉与视觉的介入下才能显示艺术价值之所在。于是,罗西将建筑学本身的定位还原到形式。同样的,在这里形式除了代表某个建筑的形象以外,还涉及到它代表着一个在空间与时间的不断演变中发展进化而来的复杂整体的印象。

罗西将城市称之为巨大的“人造物”,将城市建筑看成是城市整体中比较局部的片段。由于深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罗西认为建筑的创作不能是无中生有的,而应当具有客观性与科学性。他强调一个城市建筑体应当有它的历史延续性,即要遵循一定的建筑类型。这些类型不是任意的类型,而是与使得那些充满纪念性和历史的建筑能够保留下来的某些造型特质有关的类型。这种经历过历史与文化洗礼的类型化的造型包含了所有城市建筑体的个性。

罗西曾经说过:“对类型的模仿需要情感和精神。”在他看来,认为原型和类型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原型是具有给定性的,可精确复制的物体。而类型则是一种建筑概念、一种建筑组织原则,而并非单纯依葫芦画瓢的衍生物。因此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由不同的思想创造出的完全不同的建筑作品的根源。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由于所在各地的风土人情不同,西藏的碉楼,福建客家土楼与北京四合院等住宅形制虽然表现出不同的建筑形式,但它们均以院落为中心。

由此可见,事实上它们本质上的类型是一样的。罗西透过所谓文化形式的表象看到了建筑作为历史文化习俗的产物的类型本质。形式所表现的仅仅只有文化的肌肉与骨骼,类型才反映出其灵魂。一种建筑类型可导致多种建筑形式的出现,每个建筑形式却只能被还原成一种建筑类型。

罗西所强调的类型学既能够成为分析城市及其建筑的工具,又可以成为建筑设计的思想依据。事实上,类型所具有的永恒性特征是能够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被感知和掌握的,这可以令设计师采取一种系统性的思维来应对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建筑形式使之实现。

3 结语

通读全书我们不难发现,在罗西以城市为背景的思考理念中建筑师更趋近于一种更加感性自主的研究者。而建筑设计的过程也更趋近于科学化。他认为只有尽可能多地了解各类城市的真实生活情况,以及相关的城市分析资料,才能够掌握不同城市特有建筑构成的一些必要背景知识。只有通过相关的工作才能够真正通过对各异城市的解读触及其建筑设计的真正内涵。在此,建筑事实上是由其自身特定的领域与逻辑关系体现出其合理性与存在意义的。建筑作为一个理性与自身生命力的结合体,历史或者集体记忆由于类比而被注入到其中,从而使之获得了自己的灵魂。

作为新理性主义的发起人之一,罗西的理论虽然并非为所有建筑师所信服,但他所提出并建立的城市建筑思想体系,那种将场所的历史,记忆与灵魂糅合到传统城市之中的想法,对当今世界各国建筑师的设计观念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罗西提出类型性城市思想与类型学理论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城市思想已成为大多数欧洲乃至亚洲设计师的设计观。

罗西的建筑理论对于当代建筑设计理念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这与他追求实践的客观精神与对建筑设计事业的执着是不可分割的。

在现今瞬息万变,百家争鸣的建筑界,罗西与他的《城市建筑学》依然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与生命力。我们几乎可以预见,在未来,他的理论将会继续发展,被后来的建筑设计师们不断的完善、更新。

[1] [意]阿尔多◦罗西.城市建筑学[M].黄士钓,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 [美]凯文◦林奇.城市意象[M].方益萍,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3] 刘先觉.现代建筑理论[M].第 2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4] 邓亚楠.建筑设计与城市发展浅谈[J].山西建筑,2010,36 (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