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古建消防安全,是文物保护传承的根基,对研究古代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根据火灾、风险特点,提出消防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关键词:古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 古建筑火灾特点

1.1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易发生火灾

我国古建筑主要以木质结构为主,多用柏木、松木、杉木等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每平方米大约用木平均为1m3,木材用量为现在要求的33倍。且经过千百年的干燥、枯朽,含水率极低,质地疏松,更兼古建筑上的油漆彩绘均属易燃材质,极易发生火灾,且燃烧速度快。

1.2布局紧凑,防火间距不足,易造成蔓延

古建筑在布局上往往为组群式、庭院式,或以廊庑相连,或依山形地势而建,没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更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其中一处起火,迅速蔓延至其他房屋,致使相邻建筑大面积过火。且木材燃烧的飞火,可导致火灾跳跃蔓延,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容易造成“火烧连营”。

1.3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我国古建筑众多,特别是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高的文物建筑多,如北京的故宫、天坛等,均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古建筑技艺的杰出代表,有些古建筑除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外,还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和政治意义,如布达拉宫、天安门。文物古建所承载的历史和文化是不可复制的,一旦发生火灾,除了会损失珍贵的文物,文物本体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也会随之消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2 古建筑普遍存在的火灾风险

2.1电气火灾风险

2019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3.3万起,电气火灾比例为52%,文物建筑火灾21起,在19起已查明原因的火灾中,8起由于电气故障引起,占比例42%。随着近年来经济展和旅游开发,大量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进入古建筑内使用,安装不规范,线路、设备老化、故障,超负荷,与易燃杂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车等因素,大大提高了古建筑发生电气火灾的概率。电气火灾风险在当前阶段,是古建筑各类火灾风险中最突出的风险。

2.2用火安全风险

用火不当和人为火灾自古以来都是古建筑遭受火灾损毁的主要原因。近十年古建筑火灾中,因用火不慎、吸烟、放火引起的火灾比例为30.1%。据史料记载,北京故宫在明清时代,共发生大小火灾61起,其中因用火不慎、人为原因引起的37起,比例高达60.6%。由于经济条件改善,文物古建筑用火做饭、取暖等情况已逐渐减少,但因旅游开放、宗教活动、周边环境(居民用火)等原因,用火风险仍然对古建筑危险较大。

2.3修缮施工风险

古建筑由于保护传承原因,不可避免的要进行修缮和日常维护。但在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违规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甚至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材料,也会引起古建筑发生火灾。2019年,世界文化遗产地平遥古城内县保单位武庙发生火灾,就是一起典型的因文物维修工程施工人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

2.4雷击起火风险

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部分比同时代的民用建筑高大,更兼古建筑内往往伴随园林而存在,高大的树木,往往易引发雷击起火。随着科技的进步,科学的研究,大部分古建筑都已经安装了防雷装置或在防雷装置保护范围内,使雷击风险得到降低。但是,伴随而来的新问题也产生,古建筑内设置的空调室外机、安消防机柜、网络交换机机柜等现代设备的引入,信号源和金属材质的外壳,又构成新的雷击风险。这类问题,应该得到重视和解决。

3 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3.1立足于“防”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而古建筑因独特历史和文化价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应该立足于“防”,做到心防、人防、物防、技防四管齐下。心防,即古建单位要对人员强化安全教育,培养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不让古建筑发生火灾,是保护古建筑安全的最好办法。应坚持“上岗必培训,培训必考核,合格方上岗”,将消防安全作为文物古建的生命线根植每一个古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人防,即要加强人员巡视检查,特别是夜间的人员巡防,细化网格化管理,将古建人员防控落实到具体人。物防,即要为古建筑增加配套的物防资源,因地制宜的设置消火栓、灭火器材,增设其他可以提升防控的安全设施。技防,即通过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雷装置监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设施,提升技术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结合与古建筑单位管理的实际模式,研究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在古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

3.2依靠于“制”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有制度保障。我国在古建筑消防方面尚未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出台,各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消防法律规范,根据古建筑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保护级别,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自身的管理制度规定,为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其次,应完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一是要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避免互相推诿扯皮,确保人人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二是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岗位,明确火灾风险,使各岗位人员知所在岗位的火灾风险和承担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建立制度保障、落实责任制,使古建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3.3着力于“治”

隐患排查治理是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关键步骤。文物古建筑的隐患排查治理应从“治违”、“治乱”、“治患”三方面进行常态化开展。全面治违,主要针对违规用火、用电、用油,违规使用不符合防火等级标准的材料,违反操作规程,违规吸烟等行为进行排查治理。全面治乱,应对文物古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逐一排查,登记信息,建立台账,及时淘汰老旧故障设备,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备。对老旧线路,私拉乱接等行为,及时更换取缔,统一敷设标准。针对近年呈上升趋势的电动车火灾,应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定地点,专项管理。全面治患,应把清理易燃物杂物,降低人为增加火灾荷载为重点,并完善设备设施、防雷设施等方面存在的“老、弱、病、残、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治理,最大限度净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3.4兜底于“处”

文物古建消防安全重点在于防控,最后的兜底保障在于应急处置。一旦防控层面失守,应急处置的反应时间、处置效率直接决定损失的严重程度。我国的文物古建从地理分布、结构布局、建筑材料、地域环境等方面,均有不同的特点和特性,因此,古建筑的应急处置,应遵循“和而不同,殊途同归”的总体思路。和而不同,即古建筑从总的层面看各有特点,各有不同,但在建筑构造,材料、布局等具体一方面,又有相同之处,因此应急处置在具体技术方面可以互相借鉴参考。殊途同归,即不论以何种方式、方法,把文物古建筑因遭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这一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文物古建筑应急处置应从三方面进行加强完善: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必须结合各文物古建不同的特点制定,根据不同建筑的不同材料、环境,采用不同的方法。二是增加应急处置力量。文物古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其他形式的应急处置队伍,并确定人员数量,配备装备。因灭火扑救工作的特殊,应急处置力量必须保持人员稳定。三是国家层面应扶持各地文物古建管理部门,研究开发符合当地文物古建适用的灭火车辆和装备。

4 结语

文物古建筑承载了历史和文化信息,不可再生的特点决定了其珍贵的价值。因此,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应该提升到文物传承保护高度来重视,作为传承保护的首要工作开展。基于这一原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从“防控”和“应急处置”两个维度、两道防线开展,只有一切科技手段、人防、物防、技防的规划使用,都为这两个维度和防线服务时,才能把火灾对古建筑的危害降到最低,使其长久的发挥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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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建军.文物古建筑科学防火思维与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11)1334.

作者简介:

赵建宜(1991-),男,汉族,北京人,助理工程师,本科学历,研究方向:消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