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燚超+樊玲

【摘 要】随着我国“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进入了国际市场,国内的工程承包企业逐步随着这批浪潮走向世界。随着承接的国际项目越来越多,工程承包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这也就给项目的管理部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工程承包企业在不断适应国际化市场的同时,也不断调整自身的成本管理,同时也越来越注重索赔的管理,索赔的管理已经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决定了项目的成败。结合哈萨克斯坦巴尔喀什燃煤电厂项目执行前期发生的一些情况,简要介绍项目执行前期暂停相关的索赔。

【关键词】国际项目;索赔;暂停

一、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是,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即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也可向甲方提出索赔。

二、索赔的分类

索赔可以按不同角度,从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较为常见的分类方式有按索赔目的、按索赔处理方式、按索赔对象、按索赔依据等。对于国际电厂项目中经常出现的索赔有,施工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变更索赔等,这些索赔发生在项目的施工阶段;而对于项目执行前期中出现的索赔,尤其是国际项目暂停的索赔费用,国内还较少提及。本文重点将介绍在项目前期出现暂停的索赔费用计算要点。

三、索赔的依据

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3个方面: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3.工程建设惯例。

其中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其包括了: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同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关工程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了上述的主要索赔依据外,索赔的依据还可以是合同招标文件、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工程照片、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等。

四、索赔的程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施工索赔大致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按合理时间间隔持续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当然,具体的索赔相关的规定应按合同最终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以合同规定为主,如有合同未明确的地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惯例执行。

五、哈萨克斯坦某项目索赔案例

项目为2X660MW 超临界燃煤电厂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巴尔喀什湖西南海岸。项目由韩国某公司总承包,中国某公司作为项目锅炉岛设备的成套供货商(锅炉岛设备承包商)。锅炉岛设备成套供货合同于2012年就已签订,项目于2014年NTP生效。项目执行至今,由于业主的融资问题,项目于2015年9月接到总包方的通知要求项目暂停。

根据合同关于暂停的条款 ,总包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承包商暂停项目的执行。相应的承包商也有权要求总包方承担因暂停所带来的损失。注意,这里的项目暂停和项目终止是两个概率。项目暂停表面项目仅仅是暂停项目当前状态下的设计,生产,发运等工作,项目不进行结算。项目暂停后,根据总包方的项目准备情况,项目还会重新启动继续执行。而项目终止表示的项目进入了合同的结算和清理,后续项目不会重新启动,表示项目的结束。合同中对于项目暂停的描述如下:The Buyer may at any time, suspend, or extend the time for the performance of all or a part of the Sellers obligations under the Purchase Order upon ten (10) calendar days prior written notice. Upon receiving any such notice of suspension, the Seller shall suspend further performance of the Purchase Order to the extent specified. During the period of suspension the Seller shall care for and protect all Work in progress, and Equipment and supplies that the Seller has on hand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Purchase Order. The Seller shall use its best efforts to mitigate the costs associated with the suspension. Thereafter, the Seller shall resume performance as directed by the Buyer. The Seller shall be entitled to reimbursement for additional direct costs reasonably and necessarily incurred by Seller in effectuating such suspension or extension,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additional costs were actually incurred, if claim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9 (Changes) thirty(30) calendar days after resumption of performance.

The Seller is not entitled to any loss of prospective profits, contributions to overhead or any additional consequential or other damages because of such suspension or extension.

可以看出合同明确写明了“通过提前10 个日历日的书面通知,买方可随时暂停或延长卖方对所有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履行。在收到此类通知后,卖方应暂停履行涉及部分的合同工作。在暂停期间,卖方应照料并保护目前所有为履行合同在进行的工作,设备和供应品。卖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因暂停产生的成本。此后,在买方的指示下重新开始执行合同。如果根据第9 条“变更”的要求在恢复工作后30 个自然日内提出索赔的话,卖方有权获得在执行此类暂停或延期时所产生的合理和必要的额外直接成本的补偿,此额外成本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卖方无权获得因暂停或延期导致的预期利润,日常管理费或任何额外的间接费用或其他的损害赔偿。买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暂停或延长合同的责任。”

因为合同至2015年9月时,项目锅炉岛大部分的设备或材料都在设计及采购和原材料准备阶段。在收到暂停通知后,随即正式传真各个设备厂商,要求各分包合同暂停。

根据合同的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了索赔的意向。同时,为了索赔的诉求能够得到总包方的认可,承包商着手并收集整理各个设备厂商的设计状态、原材料采购及到货状态、排产计划、制造状态等。

承包商在暂停初期,索赔的费用主要从人工费、材料费(含保管和倒运费用)、机具费、保函费用、保险费用、资金利息费用等方面考虑。

但从各个设备厂商反馈的情况来看,有部分设备厂商提出了车间能力放空的费用。工厂所说的能力放空是指根据工厂已按照合同的交货计划进行了排产,将相关的人力、材料、机具等资源按排产计划进行了安排,由于总包方要求暂停合同,工厂无法立即将相应的资源充分利用,这些造成了这些相关资料的闲置而导致费用的产生。对于这种能力放空的费用,承包商以前的项目经验中并未涉及,相关的工厂也未遇到。因此,如何提出能力放空的费用成为了索赔的一个重点。

为了便于索赔,在谈判初期能力放空的费用视为人力、机具及车间费用的综合费用,国内对此费用也未有定义,如何计算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公式,需要承包商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量化。人力的费用较好计算,主要依据就是车间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和由于暂停涉及的人月数。而机器设备和车间费用没有现成的费用数据,只能从历年的机器设备折旧及建筑厂房折旧费用来计算。有了人力费用及机器设备和车间费用后,进而计算可以得到能力放空相关的费用。

而后在对索赔费用进一步收集和整理过程中,我部将索赔的费用资料按4个方面上报总包方:1.设计影响费用;2.分包商费用;3.财务费用;4.管理费用(承包商管理费用,而非分包商管理费用)。其中分包商费用由原材料仓储转运费用、能力放空费用(人力费用、机器设备和车间折旧费用、管理费用(分包商管理费用))。

以上费用中设计影响费用按人工时费用计算,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在很多文章中的国际项目上均有过较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对于分包商费用中的能力放空费用却少有提及,国际项目中也比较罕见,因此,总包方对这部分费用提出了质疑。为了更好取得总包方的认可,能力放空的费用可以视为是效率降低的费用,但对于工厂来说要计算效率损失了多少是非常困难的,费用要量化非常困难。基于此,最后将能力费用按照工厂的动员和遣散费用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在国际项目中较为常见,也取得了总包方的认可。

将能力放空费用或效率损失费用转化为动员和遣散的人工费用是比较可行的做法,也容易在索赔双方之间达成一致。在项目执行情况越来越多变的形势下,可以作为其他工程项目索赔的一个参考。

六、结束语

国际承包项目竞争越来越激烈,项目低价中标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因此,项目管理中的索赔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索赔已经成为创造效益和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的面临的情况多种多样,企业应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加强索赔的管理和经验积累,为今后项目执行或其他项目的执行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索赔管理办法和经验,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一套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慧娟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2]住建部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M].**:**,2013.

作者简介:

邓燚超(1982—),男,职称:工程师,籍贯:福建龙岩,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燃煤电厂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