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涛 (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安徽 黄山 242700)

1 黄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状及问题

黄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低端网络初步形成,现有回收市场(场所)36个,个体收购点近300个遍布全市城镇,具有一定规模的废品回收公司和物资再生利用公司36家。2010年全市各种回收公司和收购点回收废旧金属4.0×104t、废纸张3.0×104t、废橡胶、塑料、玻璃等5×104t;实现年交易额2亿元;回收经营初具规模。

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社区固定回收网点缺失;流动回收人员良莠不齐;再生资源经营秩序混乱;回收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科技落后,技术人员缺乏,行业发展缓慢;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缺少统一规划;行业管理的法制化和标准化程度低,相应的技术规范亟待修订和制定。

2 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原则和目标

2.1 规划原则

2.1.1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

按照黄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总体规划等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市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布点,以城带乡、区域共享、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2.1.2 经济适用、运行安全原则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合理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式和技术,加强管理,降低运行费用,建立长效机制。

2.1.3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原则

以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为目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2.1.4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

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2.1.5 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原则

坚持建设中加强管理,管理中推进建设方针。通过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回收行业环境污染、偷盗销赃、逃避监管和无序竞争等问题。

2.2 规划目标

①近期(2011~2015年):实现城市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争取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②远期(2016~2030年):通过构建黄山市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机制,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不断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

3 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内容

3.1 规划的范围

范围为黄山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包括现辖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和黄山风景区,总面积9807km2;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约588km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85km2以内,由中心城区(包括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岩寺组团)和甘棠城区组成。市域规划总人口1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6万人。

3.2 回收体系构架设计

根据黄山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以流动回收车—社区(村镇)回收亭(点)—区域回收中转站组成的回收点网络作为体系构架最底层的四级基层收购点,向三级分拣加工中心进行专业分类、拆解、打包,后进入二级集散交易市场进行集中、分拣、加工、交易和仓储,最终进入一级再生资源基地(园区),以此形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特殊产业集群,促使再生资源行业走上产业化道路。由此黄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架由①再生资源基地——②集散交易市场——③分拣加工中心——④回收点网络(回收中转站、社区回收亭、流动回收车)四大部分组成。

3.3 再生资源基地规划

①基地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二要符合黄山市总体规划,三要建设成为一个总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各种资源配置和再利用水准高、生产设施完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绿色工业基地。

黄山市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经济指标表 表1

②根据黄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调研数据,黄山市每年产生废旧家电3万多台,电子垃圾逐年增量,急需回收再利用;通过对黄山市11个经济工业园区分析,我们规划确定在徽州区循环经济园仓储区新建一处废旧电子电器处理基地,规划征地40亩,同时建设2000m2厂房及水电配套设施,处理全市乃至周边地区的废旧电子电器。

3.4 集散交易市场规划

①市场应与城市水源和居民居住区保持适当距离,设有隔离围墙,距居民区1000m以上,市场区内绿化率应达到30%以上,且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满足消防技术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②根据黄山市“双城、三轴”的空间规划和城市空间发展策略,我们确定在全市规划设置2处集散市场。规划近期(—2015年)建立屯溪交易市场,选址在中心城区省级黄山经济开发区的霞塘路与百川路东南处,控制用地50亩;规划远期(—2030年)建立甘棠交易市场,选址在甘棠城区的综合工业园区内,结合园区仓储、物流用地设置,控制用地30亩。其市场具体建设要求按照《再生资源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执行。

3.5 分拣加工中心规划

①规划布局按照每个分拣加工中心平均设立6个回收中转站点,服务人口6~9万人左右的基本要求,确定分拣加工中心的数量和布局,项目选址要求要与学校、居民集中区、生态敏感区等保持200m以上距离。

②根据黄山市总体规划,在162万人市域范围内,依照中心城区屯溪、新城和岩寺三组团,以及甘棠城区、歙县、休宁县、黟县和祁门县的各自人口数量和用地布局,规划设立分拣加工中心(回收企业)共19处,平均每处控制用地20亩。其每处分拣中心具体建设要求按照《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执行。

3.6 回收点网络规划

①回收点网络由回收中转站—社区(村镇)回收亭(点)—流动回收车组成。规划流动回收车由回收中转站(回收企业、个体回收站)或社区回收亭管理,容积为1.1m3左右,按常住人口1000~2000人设置一辆;规划回收亭(点)建筑面积约15m2,按1000~1500居住户设置一个,在乡、村中心居民区可设置一个简易回收站点或固定收购站;规划回收中转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m2,按常住人口1~3万人设立一个,即农村每个乡镇、城区每个居委会至少设立一个,且与居民区临近的集中回收站要设置绿色隔离带。

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社区发展目标和居住用地规划,以及各县域城镇职能、规模结构规划,结合回收网络中回收中转站、社区回收亭(点)、回收流动车的数量和布局配套要求,考虑居住分布情况确定数量。其中每个回收中转站可兼有一个回收亭(点)的功能,社区回收亭要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结合,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可采用流动回收车上门收购服务。规划在黄山市域范围内共建立回收中转站43座,回收亭(点)285个。其回收站点具体建设要求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执行。

4 结 语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黄山市建设现代化旅游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黄山经济的快速增长,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急需加强市民环境意识教育,使全社会都理解、支持、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同时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实现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学管理。

[1]商改发[2006]20号,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S].

[2]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3]周汉成.改造集散市场,建设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J].再生资源研究,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