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姣

区域协调发展是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的独特优势,也是巨大潜力之所在。其中,山区26县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何推动26县由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是亟待回答的时代课题。

共同富裕大背景下,财政部门如何立足自身职能,率先破题下好区域协调发展的“先手棋”,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为此,浙江财政研究出台了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用“真金白银”助力山区县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增强内生发展动能,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财政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浙江财政专门面向衢州、丽水生态屏障地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12个县(市、区)为激励对象,在2020至2022年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专项激励资金,重点支持围绕保供给、促增收、补短板、增动能的目标,强化产业支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创新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内生发展动能。

(一)政策谋划方面,突出一个“巧”字

一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区域协调专项激励政策坚持责任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的原则,明确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激励政策总体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分年度政策目标,灵活把握推进节奏。二是突出客观性和主观性兼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的考核指标体系中,既包含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等客观定量指标;又包含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改革创新等反映主观努力程度的定性指标。同时,对不同类别目标设置不同计分权重,鼓励县(市、区)在“规定动作”扎实到位的前提下,“自选动作”能够创新出彩。三是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坚持以绩效为导向,采用竞争性分配,将专项激励资金配置方式由“一对一”单向拨付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审批,激发了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方面,突出一个“严”字

一是扩大地方自主权。将专项补助资金纳入省财政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体系,由市县根据省级确定的扶持领域和要求统筹使用。对经评审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实行分类管理。限额以内项目调整由县级自主决策,重大项目调整由市县报省级备案后实施。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建立政策实施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向政策制定单位报告政策实施有关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三是实行专项激励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省级专项激励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经常性支出及弥补企业亏损、修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等与专项激励政策无关的支出。

(三)绩效评价方面,突出一个“重”字

一是出台《浙江省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目标,建立包括年度评价、中期检查和三年综合考核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三年综合考核主要对照政策绩效目标,评估各地的工作实绩,形成综合得分。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政策到期后,省财政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能达到实施方案设定目标的县(市、区)相应扣回部分财政奖补资金,扣回资金用于奖励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地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主要成效

区域协调实施政策以来,12个试点县(市、区)围绕产业发展促增收和乡村建设补短板两大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实施项目,做实“三农”底盘,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能。截至2022年底,各地实际完成区域协调政策相关项目投资189.92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04.8%。其中省级专项激励资金54亿元,市县财政投入61.45亿元,整合其他财政专项资金1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6.4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特色农业产业支撑更强劲、乡村景观风貌更秀美、农民“钱袋子”更丰盈、村集体家底更殷实。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通过政策实施,引导各地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生态农业、数字农业项目,通过支持有效益、有特色的富民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拓宽农户增收渠道。截至2022年,相关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07元,比2019年相比,年均增幅9.0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逐年缩小,由2019年的2.01下降到1.87;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9年的11151元增长到17233元,年均增幅15.62%,比26县和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0.12和0.98个百分点。

(二)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了乡村旅游环境,促进美丽经济和休闲经济发展。如衢州市衢江区围绕生态宜居目标要求,探索实践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垃圾革命”的垃圾分类衢江模式,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典型案例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连续4年荣获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市、区)的荣誉称号。松阳县深入推进“国家传统村落公园”创建,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新增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水墨小港”成为全省城乡风貌样板区。

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农民幸福指数稳步提高。各地集中建设了一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有效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截至2022年底,相关县(市、区)农村饮用水达标覆盖率达到99.61%,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率实现100%,规范化村级卫生室达到89.24%,比2019年分别提高6.3,3.2和26.3个百分点,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值,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聚焦聚力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基础显着夯实

试点地区坚持绿色生态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设特色农业基地,扩大设施农业发展规模,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加强农业品牌化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初步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如开化县聚焦“两茶两中一鱼”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全产业链赋能,龙顶茶品牌价值突破31亿元,钱江源开门红品牌价值达9亿元以上。景宁县安排资金5304万元支持探索打造“景宁600”区域公共品牌,为高山生态精品农产品搭建共建共享的品牌扶贫平台,推动“海拔经济”发展和小农户增收。

2023年,在总结上一轮政策成效的基础上,浙江省财政对新一轮区域协调政策从支持重点、实施范围、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出台《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一是政策导向更加聚焦,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增强区域内生发展动能;二是支持山区26县发展更加有力,申报范围扩大至山区26县,入围县(市、区)数量更多并实施分档管理;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更加合理,与项目关联度更高,增设个性指标体系等内容。日前,经竞争性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泰顺县等15个县(市、区)进入激励名单。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