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可卫

一、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现状分析

从1992—200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及差额的数据(见表1)可以看出,除1994年为5.6亿美元顺差外,其余各年均为逆差。近几年服务贸易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而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

另外,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强弱还可以用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的排名比较来衡量。根据WTO在1999年、2001年和2003年分别公布的资料来看,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的排名比较靠后。1999年列世界第14位,2001年列世界第12位,2003年列世界第9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非常大,尤其是与美国相比,无论是服务贸易出口额的绝对数量,还是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中国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尽管2003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上升到世界第9位,但服务贸易出口额只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7%。

二、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目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通讯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而我国在这些领域起步较晚,尚处于萌芽或较不发达阶段,尚未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站稳脚跟。我国的有些部门如电讯、邮政、民航、广播等由国家垄断,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我国服务贸易的输出,主要集中在劳务工程承包、远洋运输、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而在大量专业服务和高技术领域,则处于净进口的状态。从结构上看,我国绝大部分服务项目的国际竞争力不强,逆差较大。这与一些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中主要以智力出口(即向国外提供各种经营服务和转让知识产权)形成鲜明对比,这样就使我国服务业的整体水平难以与国外服务业竞争。

(二)服务贸易发展存在严重的城乡、区域不平衡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差异明显。

1.城乡发展不平衡。全国服务贸易总量中85%分布在城镇,而广大农村极其薄弱。

2.区域不平衡。(1)从总量看东、中西部存在显着差异。以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为例,2001年4个直辖市以及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沿海5省服务贸易总量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量的50%以上;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西、海南等10省占全国比重的27.5%;西部9省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只占全国服务贸易经济总量的11.6%。(2)明显梯度差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最发达和发达两个梯度内,信息咨询服务业、公共设施服务业、房地产管理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房地产代理与经纪业等五大新兴行业增长迅速。广大的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除教育和旅游发展条件较好外,整体看服务贸易发展层次较低,发展后劲不足。(3)在发展速度上呈现不平衡。东部快于中西部,中部与西部相比,西部发展较快。

(三)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滞后

1.管理体制不顺,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中政策和规章不协调。全国缺乏统一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协调管理部门。

2.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主要表现在管理上多头、交叉和条块分割,各部门难以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3.服务业各部门内只局限于管理直属系统,有些部门对直属系统实行保护主义,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该行业的市场培育和发展,更不利于该行业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

(四)服务业发展比较弱后,整体竞争力较弱

1.我国服务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仅占35%左右,而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中的比重为60—75%,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在GDP的比重在45—55%。

2.我国服务贸易额在世界排位虽有上升,但总额较小,且处于逆差状态。

3.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2年底为2.10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为28.6%,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与发展中国家50%以上的水平。

(五)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本身就是一种智力密集型产业。在服务贸易领域里,近年来就业人数增长迅速,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人员所占比例极低。

(六)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

1.缺少一部统一的服务贸易基本法。目前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的立法,除了《对外贸易法》中有关条文涉及服务贸易外,就是若干有关特定服务部门的立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尚未颁布一部统一的服务贸易基本法。

2.一些重要服务部门尚无立法或立法不完备。

3.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低。我国以往除公开一切重要法律、条例外,一般习惯于制订若干内部规定,透明度不够,这严重影响了外商对华贸易的信心。

4.现行立法与国际规范存在差距。

三、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对策

(一)调整服务贸易内部结构,加快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

有关部门和企业应从我国经济和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服务业内部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1.对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医疗等传统服务业,要用现代高新技术进行改造,提高这些服务行业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

2.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电信、咨询以及科学研究与综合技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使我国服务业内部结构向着合理化方向发展。

3.要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提高服务业的研究投入,同时促进科技成果在服务业中的推广与应用。

(二)优化服务业地区结构

国家要从各地区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出发,鼓励、引导不同地区依据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确立不同的发展重点。中心城市要按照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知识密集型产业,促进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合理化,使之成为我国服务产品主要输出地区。有条件的要逐步实现“三、二、一”的产业结构。

(三)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确定服务业进出口的政策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管理范畴和管理机构与组织。

1.明确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根据外资法的规定,商务部作为全国对外经济贸易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及时修正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统一服务业进出口政策。

2.确定服务贸易管理范畴。商务部作为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的归口协调管理部门,面对多行业、门类繁多的领域,其宏观管理将主要表现为规划进口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其他国家的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

3.建立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商务部应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侧重于全国服务业进出口政策的协调和管理。

(四)大力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增强国际竞争力

1.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基础。我国服务业比较落后,在GDP中的比重仅占35%左右。要使我国服务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发展中国家和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实现服务行业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2.制定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在具有一定优势的服务行业,可考虑采取出口导向战略;对于比较落后,不具优势的服务行业,可考虑进口替代战略和适当保护,并以引进促出口,从而达到促进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并为服务出口提供更好的基础。

3.充分发挥服务业的就业潜能。(1)巩固传统服务业的就业阵地。(2)大力开拓新兴服务业的就业空间。(3)引导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向就业需求弹性高的服务业发展。

4.优化服务业企业组织结构。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企业联合重组,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新型业态。放手发展中小企业,鼓励经营方式灵活、服务品种多样、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五)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培养

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表明在全球经济中,知识是主宰一切的,而掌握知识的人才就尤其显得重要。因此,要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培养服务行业的专门人才。我们要培养出一批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商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尤其要培养熟悉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

(六)加快服务贸易的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

1.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

2.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3.增加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4.按照国际标准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使我国的服务贸易立法能够与国际经济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