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东 彭凌云 李忠萍

国库对账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国库对账能够及时掌握国库资金的运行状况,规范国库业务操作行为,防范资金风险,保障国库资金安全。但从近几年来县级国库对账工作的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对账工作操作欠规范,对账手段较落后,国库对账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需引起国库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国库对账工作现状

目前县级国库采取的对账方式主要是手工对账。外部对账对象主要是征收机关、财政部门、代理银行等,涉及的业务种类有:地方财政库款、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等;内部对账就是国库本身,主要包括:总账、分户账、日计表、月计表、余额表等账表的核对。

1.与征收机关对账,是由国库部门按月或按年向地税局、国税局提供纸质预算收入月报(或年报),由地税局、国税局对账人员对账核对完毕后,在预算收入月报(或年报)上加盖对账单位印章,签署对账结果、日期以及对账人员名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国库部门。

2.与财政部门对账,是由国库部门按月或按年向财政部门提供预算收入月报(或年报)、一般分户账,由财政部门对账人员对账核对完毕后,在报表和分户账上加盖对账单位印章,签署对账结果、日期以及对账人员名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国库部门。

3.与代理银行对账,由国库部门按月出具纸质月度对账表一式两联,对账核对完毕后,由开户银行加盖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日期以及对账人员名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联返回国库部门,一联代理银行留底。

二、国库对账中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对账工作流于形式。在对账过程中,无论是国库还是财政、征收机关,存在对账走过场的现象,如:对账单只盖单位印章,没有对账人的签字和签注对账结果“相符”或“不相符”的意见,对未达款项未作详细说明;对账结果只核对总额未核对具体款项,未依据双方账务逐笔勾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相符;国库收回的对账单未经审核就直接归档。

2.监管制度不明确,难以确保对账能规范进行。国库对账是由对账双方共同完成的一项工作,如果有一方不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且没有制度对其进行监管和约束,就难以保证对账能有效规范进行。在审计中发现,财税部门对账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如业务经办人员参与自身办理的账务的对账,财税部门不及时处理账务致使产生未达款项等,而国库部门对此也没有制度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等制度中针对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财税部门如何实施监管的规定都不明确,那面对财税部门对账不到位、不规范,也只能是批评教育。

3.对账时间跨度较长。按照《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各级国库应按日、月、年与有关部门对账。”但在实际对账工作中,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的对账,一般是按月(或年)进行,由于时间跨度长,导致部分错账只能在次月(年)发现,这就有可能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充分的作案时间;在预算收入较为集中的时期,随着业务量的大幅度增加,如果错账在12月份,差错更正业务多,将会影响地方财政当年预算收支的准确性,同时也会带来国库资金风险。

4.对账手段落后。目前的国库对账仍是采用手工勾对、人工传送的对账方式:一是财、税、行与国库部门需对账的业务种类多、会计科目多,没有切实可行的对账标准和方式;二是平时不对账,月(或年)底集中对账,如果仅凭手工核对,不仅花费时间长,且容易出现工作差错,导致双方对账不清,隐患风险大;三是手工对账操作烦琐,如制度规定“在对账回单上加盖对账印章,签署对账结果、日期以及对账人员名章”等要求,手工对账方式显得尤其落后。如果对账不及时或对账不认真,出现账账不符难以被发现或及时暴露,且风险也难以得到控制。

三、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激励机制,保证制度落实。明确国库部门与财政、税务、代理银行在对账工作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和完善对账制度,将对账工作纳入国库会计核算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通报对账工作情况,对在对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对账工作管理不认真的或者不按时对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使国库对账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国库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

2.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对账管理。一是加强岗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讲解对账要求、注意事项及其重要性,提高对账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确保往来账务及时准确核对到位;二是加强对账人员和对账数据的管理,实行开户单位对账人员的身份认证制,严禁对账人员违规兼岗,确保对账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从根本上消除对账安全隐患。

3.缩短对账时间,提高对账时效。要建立外部对账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实行国库数据集中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后,国库资金实时到账,财税收支数据立等可取,各部门在同一网络区间,可以随时掌握部门收支信息,网上对账便可当日完成;要按照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运行规律和系统账务处理时间,推行按日、周对账,打破对账常规,不定期开展突击性对账,加大对账工作频率,达到适时监测和核对账务的目的。

4.建立和完善“第三方”对账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将对账业务纳入事后监督业务范围,选派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高和工作责任心强的事后监督人员参与现场对账,以防范财、税、行、库内外勾结挪用国库资金,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防火墙”作用。

5.创新对账手段,提高对账效率。取消原始手工对账方式,实现对账工作电子化,尽快开发中央银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对账系统,搭建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平台,加快电子化网络进程,建立和完善单位电子对账方式。通过横向联网平台,按时完成财、税、库、行等部门的日间对账,以求降低对账成本,减轻对账工作的劳动强度,提高国库对账的工作效率。

(作者单位:人行九江市中心支行、人行九江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