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吴洪成 敖 锐

清河县地处华北平原古黄河之滨,隶属河北省邢台市,历史悠久。清代清河县共有卢公书院、经正书院和春晖书院3 所书院,本文探讨其中的一所,即经正书院。

一、经正书院的创立

经正书院,位于清河县县城内十字街西路南(今城关初中),原名信成书院,属清河县第一所官办书院;清乾隆年间(1736 年—1795 年),由监生李禹捐资500 金,具体年份不详,又由官府拨款,并发动士绅募集,在信成义学的基础上创建而成。

道光十八年(1838 年),清河县知县曹笏(江西南昌人,进士)重视教育,儒道兼修,推崇儒家思想,也尊重道家学说。他到任伊始,察看民情,调查清河县农业、工业、商业的情况,发现很多年轻人大字不识,目光短浅,自私鲁莽;又见原信成书院历经清代中期岁月流逝,已届停办边缘,院门坍塌,院内杂草丛生,荒芜一片。他便决定由官府出资,并向绅士与民众筹款重修书院,办院经费承载形式以学田为基本。他援引王守仁《尊经阁记》一文中“经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把信成书院易名为“经正书院”。曹知县为表率兴学重教,定期亲临书院讲学授课,并主持官课考试测评。

重修后的经正书院,院内建筑群设计坐北向南,书院占地面积较大,宽敞明亮,各项功能配备完善,可以为前来求学的诸多学子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使教师和学生拥有一个良好的教学与求学的环境。曹笏每月都在政务治理之余,抽暇亲临经正书院主持书院考评的“官课”,并点名发题,亲手阅卷,评定甲乙等级。在曹知县督导下,清河县文风大振,由于其办学效益显着,一时吸引四方官绅名流子弟咸来求学。经正书院成为县域文化教育中心,闻名遐迩。

二、经正书院的管理和教学

经正书院是由官府倡议,拨专款购置学田,并发动绅民捐资兴建的一所官办书院。清政府为加强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严格选聘山长。经正书院管理的一大特色是院中成立“书院董事会”这一组织机构。董事会的人选不是由官府直接委派,而是由地方贤达和政府沟通联合,公选各界绅士和社会名流担任。“书院董事会”又从中公推为人公正、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且家道殷实的绅士,轮流为董事会值年长。董事会值年长主要职责有两方面:一是管理书院的重要文献、契约、印章等重要物件,二是向政府推荐拟任山长名单,以及督察现职山长的任期绩效和办院质量,由清河县知县裁定。山长为书院之首,是莘莘学子的表率。山长人选应是学识渊博、有名望且道高德厚者,一般应是举人及以上功名。书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由书院监院负责。

经正书院在道光至光绪“新政”书院改制转型的70 余年存续期内,历任山长共8 人,其中6 位举人出身,2 位进士出身,在同层次书院中资历等级属于上乘,师资及管理者优势较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了经正书院办学资源的强势,已超出了一般县级书院的规格及影响。

经正书院每年正月招生,招生对象主要为私学及县学的童生,以考取生员、秀才为基本要求,但也有少量生员入院求学准备乡试举人会考。进入书院学习后,书院对学生没有严格的学制要求,一般学习三年后,如仍未考取科举初级功名,或从地方官学升学,经书院考试合格为肄业,其中优秀者可由书院推荐,受聘成为乡村私塾教师。

经正书院的教学围绕科举考试进行,学习内容主要有《圣谕广训》《大清律例》《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同时,也讲授一些理学着作、经史、诗文作品,选读记诵八股范文,训练制艺技巧等。经正书院的教学按计划推进,有条不紊,有序而行。每月初一、十五,山长和教师分别安排主讲,为学生批改、评点八股文、试帖诗,称为“阅课”。其余时间多用在考评预备及点评上,以考评为重心或抓手牵引教学,以实现科举应试教育出效果的目标。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提升质量效益,书院注重教学规章管理,要求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严谨,学习行为刻苦自制,对待师长恭敬礼貌。书院在教学过程中倡导教师循序性教学,提倡学生独立思考,要求教师因材施教,注重发挥学生特长,启发诱导,举一反三。这正实践了儒家至圣孔子的教学思想,并吸纳了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教育观念。

三、经正书院的经费

经正书院的经费主要来源是学田收租和基金生息两项。官府拨给经正书院学田240 亩,以及官府拨款、民间募集基金五千缗,用于书院的办学运转开支。“内有现钱五千缗,发盐当生息,地两顷四十二亩,所得租息作为延请山长奖赏等。”

经正书院经费的各项开支由“书院董事会”管理并监督。书院每年的经费开支只动用存银利息,而不动用本金,这是考虑需逐年以盈余归还春晖书院的借贷。因此,在经费的各项使用上,经正书院体现了勤俭办学的精神。除了维修房舍和设备、整饬环境、院舍人工的支出外,经正书院的经费重点用于山长主讲的束修以及学生事习的“膏火奖”补助,其余非教学活动的开支所占比重甚低。尽管经费不充裕,不及境内许多书院,但经正书院的教学质量及影响充分表明节俭式、集约化的艰苦办学,经济化使用经费,也是一种谋求效益增大、书院长久发展的方略。

四、经正书院的近代改制

清末,清政府以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力量在全国推行新教育制度。以传统教育为代表的官学、私学及书院面临着新的命运抉择。清光绪三十年(1904 年)春,恰在清末“癸卯学制”推行之初,清河县王化庄村的乡绅庄鼎臣等人,在县城经正书院(今城西村)原址筹建清河县立高等小学堂,由拔贡(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崔椿鹤出任校董。是年4 月,县立高等小学堂开始招生30 人。原来书院所拥有的学田也变成了县立高等小学堂的基金。1913 年,清河县立高等小学堂改名为清河县立高等小学校,由朱桐江担任校长并亲自授课,辅导年轻教师讲解民国初“壬子癸丑学制”规定课程。遗憾的是,因1937 年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政局动荡不稳,学校无法正常教学,最终被迫停办。

至1949 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正书院改制为县立高等小学校的36 年间,总计招生34 班,培养毕业生900 余人。其中,清河县着名烈士刘铁之、宁心力,以及革命干部王发武、牛寿君等均为从这所学校毕业的优秀学生。历史充分说明,经正书院所取得的成就斐然,不仅为清河县培养了一批各领域的优秀人才,而且改变了当时清河县的社会风气,切实发挥了移风易俗和文明开化的正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