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恒

内蒙古自治区设立地质勘查专项基金至今已十个年头。十年来,这项资金如同强力的“引擎”,推进了内蒙古地质勘查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像巨大的杠杆撬动了内蒙古地质勘查大市场,在实现地质找矿突破、促进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发展中发挥出显着的引领带动作用。

基金支撑撬动地质勘查市场活力

为全面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质勘查程度,做强做大自治区矿业经济,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将全区地质勘查工作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每年从自治区留成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规费收入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自治区境内基础地质勘查和国家确定的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勘查。

当年自治区财政设立2.25亿元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以后逐年递增。仅“十一五”期间,全区共争取国家地勘资金13.5亿元,自治区投入勘查资金67.4亿元,吸引社会投入地质勘查资金215.9亿元。

正是在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基金的有力拉动下,充分调动了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社会和企业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投入也逐年增多,促进了地质勘查机制体制的改革创新。如今,内蒙古已建立起“政府投资引导、市场化运作、多方参与滚动发展”的矿产勘查新机制,实现了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有机衔接。

1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共投入地质勘查基金104.6亿元,已累计安排基础地质、矿产勘查和水文地质勘查及综合研究等各类地质勘查项目2,005个,带动社会投入1,000亿元。它在化解地质找矿风险、引导拉动社会投入、服务国家资源战略、促进找矿突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已成为财政资金投入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主要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的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地质勘查资金的同时,大力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勘查行业领域,使得国家、地方、社会三方面资金形成合力,极大地推动了内蒙古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十二五”期间,规划全区地质勘查投资1,280亿(含油气勘查)。每年预计吸收社会资金约100~110亿元,期末社会资金总投入预计可达1,000~1,100亿元。

创新机制 催生地质找矿丰硕成果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显着提高

2004年以前,国家投入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270个图幅,面积10.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可扫面积的11.9%,基础地质工作研究程度低。设立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以来,工作程度大幅提高。

到2013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共投入16.25亿元,开展了各种比例尺的基础地质调查,采集了大量基础数据,填补了自治区部分地区1:5万基础地质调查空白,总计完成矿调覆盖面积39.5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可扫面积的63.42%,发现了大量的找矿线索。

针对全区基岩裸露区,全面开展了1:5万航空物探综合测量,完成测量面积72万平方公里。圈定航磁异常588处,初步提取航电异常55处。在全区各个重要成矿区带开展了地质科研工作,圈定出具有进一步找矿价值的磁异常1,800余处、地球化学异常2,400余处。仅2011~2013年,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6.34万平方公里,完成1:5万航空物探测量27.13万平方公里。

二、地质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深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特聘翟裕生、张本仁、陈毓川三位院士为自治区国土资源顾问,特聘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6位地质专家为自治区首席专家,成立了高层次的项目课题组,以此领军地质勘查、地矿科研项目。

由张本仁院士指导的“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成矿规律及重要矿产成矿预测地球化学综合研究”项目,运用先进的区域地球化学理论、技术,解析了内蒙古全区地质构造环境,从岩石学、地球化学对壳幔物质成分及演化特征做了详细的研究。圈定有色金属、贵金属组合异常764个,划分了52个找矿预测区,其中25个重点区,对自治区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具有指导意义。

翟裕生院士指导的“内蒙古自治区大矿、富矿成矿系统及找矿预测研究”项目,运用成矿系统思路,研究了已发现的大中型矿床特征和区域成矿地质背景,在内蒙古6个金属矿产成矿带,建立了18个主要金属矿产成矿系统。在圈定的大中型矿床金属矿产60处预测区中,优选了阿巴嘎旗高尔旗地区银铅锌铜化探综合异常进行查证和靶区深部钻探验证,发现并圈定了多条铅锌银工业矿体。经后期勘查,铅锌金属量达20万吨,银金属量300吨,矿床规模已达中型,远景可达大型。

“内蒙古自治区页岩气潜力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选区研究”初步完成了基础地质选区分级研究工作,确定了在鄂尔多斯盆地乌审旗图克镇附近施工鄂页1井,并完成钻井取样工作。

三、地质找矿成果丰硕,矿产资源储量大幅增加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实施10年来,投入百亿元围绕19个重点成矿区带开展矿产勘查和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极大提高了内蒙古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一是摸清了内蒙古煤炭资源储量家底。到2013年底共投入煤炭勘查基金44.2亿元,其中11个项目资源储量超百亿吨,查明煤炭资源储量(初步估算新增资源储量查明的和预测的)超过8,000多亿吨,跃居全国第一。仅2011~2013年间,内蒙古地质勘查基金煤炭勘查,新增的煤炭资源量为1,208.82亿吨(其中333及以上资源量460.05亿吨、334及以上资源量748.77亿吨)。新发现大型及以上矿产地18个、中型矿产地5个、小型矿产地10个。

二是非煤固体矿产勘查获得重要突破。“358”找矿突破战略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的带动下,铁、铜、铅、锌、金、钨、钼等重点矿种新增资源储量65处,其中新发现矿产地33处。三年累计新增铁矿石资源储量5.46亿吨,铜金属储量220万吨,铅锌904万吨,钼364万吨,金159吨。其中新发现兴和县曹四天超大型斑岩型钼矿,哈达门沟金矿,巴林右旗昂格图热液充填型银铅锌多金属矿,阿鲁科尔沁旗敖包吐银铅锌多金属矿,罕达盖矽卡岩型铁铜矿等。

有5种矿产的新增资源储量均大大超过了“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确定的2013年预期指标,其中,铜和铅锌新增资源储量已提前达到2015年的预期目标。

三是地下水资源勘查成果惠及全区百姓。截至2013年,地质勘查基金共安排地下水资源勘查10.2亿元,为全区12个盟市、57个旗县及重要口岸、工业园区找到了水源地。探明可供持续开发利用的中、大型水源地60余处,并在鄂托克旗苏米图苏米格庙地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七星湖旅游区、鄂尔多市恩格贝等9个地区找到了地热水。在严重缺水地区,为11万多人,3.627万头牲畜解决了饮水问题,680多个勘探井将全部移交地方,可作为特别干旱年份、浅井干枯时的供水水源井。

基础水文地质勘查共完成1:10万水文地质测绘面积66.51万平方公里。重新圈定单井出水量大于500立方米每天富水地段累计面积达3.677万平方公里。在缺水城镇开展供水水源地水文地质详查项目,评价出大型水源地2处,中型水源地20处,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四、地热勘查成果显着

相继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地热资源普查,拉特旗德胜太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达拉特旗树林召地区地热资源普查项目,鄂尔多斯市恩格贝地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宁城县热水镇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地区地热普查,通辽市科尔沁区地热资源普查,鄂托克旗苏米图苏米格庙地区地热普查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当地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供了基础资料和资源保障。

流程再造 构建地质勘查管理新体系

如何使地质勘查基金规范运作并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内蒙古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着力构建完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强有力的资金监管约束机制,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为保证地质勘查基金运行安全,投入及时合理,使用符合规范,由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监管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除了在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时采取经济审查专家负责制外,同时确立了从财政厅到国土资源厅再到项目承担单位的审批渠道。项目资金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方式,这样既保证了项目概算、预算的科学、合理、合法,也保证了专款专用。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从立项论证到成果报告评审实行专家负责制,每一阶段技术管理由专家组评审论证。从项目筛选、设计审查、野外勘查、样品采集、图件绘制、报告编写及成果验收等每一工作环节上强化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地质勘查成果质量。

一、建立机构,完善组织体系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由内蒙古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利,还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充实力量,调剂增加编制,下拨质量管理专项资金,为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随之,自治区地矿、有色地质勘查、煤田地质三大地质勘查单位及内蒙古地调院均成立起要素齐备、责任分明的质量管理机构,各盟市国土资源局也明确专人负责地质勘查工作监管,形成了自上而下一环套一环的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地质技术人员认真查找近几年地质勘查项目质量管理及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工作思路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出具体的质量管理措施。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施工质量及资金使用监管总体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施工质量及资金使用检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监管目的任务、监管责任分工和具体监管工作的流程及勘查项目的工作时限,保证监管机构履行职责。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专家库,实行质量监管负责制。专家对各类勘查项目从设计审查到成果验收实行项目质量全过程负责制;建立项目承担能力审查制度。在组织项目设计审查中,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技术人员承担能力的审查;建立施工纪录机制。出台项目测试样品互检备案的有关技术要求,全方位保证测试样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建立“诚信制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主要记录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记录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绩和存在的严重问题等;严格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专报报告制度;质量监管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之间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例会以及时解决;对于在项目实施中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或进行通报。

三、把好立项关,集中用好资金

在立项方面改变“撒花椒面”的做法,优先安排基础地质工作项目和依据充分且有重大找矿突破的预查项目,重点安排经过专家组深入研究筛选出的“集中勘查”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四、引入竞争机制,优选队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区内外选择有实力的地质勘查单位承担项目,引进地质科研院所和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或有探、采、选、冶产业链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目前,自治区内已有来自辽宁、山东、河北、河南等10多个省区的40多支地质勘查队伍在内蒙古承担地质勘查工作。

五、强化施工监管,实行“质量、进度、资金”一票否决制

厅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项目野外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计划,对项目进行抽检,并协调盟市旗县国土资源局参与项目野外检查工作,抽检年度项目达到30%以上。并对重点项目、存在问题严重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对于质量不合格,没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进度不合格,未在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资料汇交工作;资金使用不合理,预算外支出上述情况有其一者,直接取消承担单位继续承担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资格。

六、奖优罚劣,调动找矿积极性

对设计编写优秀、野外验收优秀、成果报告评审优秀和有重大找矿成果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找矿有功单位,在项目承担上给予倾斜;对在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成果报告评审不合格的承担单位,以下发文件、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通报,一年内累计三次审查、检查不合格的承担单位,不得承担下一年度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七、实行合同制管理

从2012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全面实行合同制管理,自治区基金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勘查合同、与质量监管机构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与专家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合同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约束合同各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注入活力 促进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

200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自治区地质勘查局、有色地质勘查局、煤田地质局纳入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行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90%的项目由区内地质勘查单位承担,累计勘查资金达90多亿元。共配置基金项目探矿权66宗,其中有色局配置43个,地矿局配置18个,煤田局配置5个。基金管理中心优选300多处异常区为三大地质勘查单位设置了矿业权。自治区政府通过自治区财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的运作,给予自治区三大地质勘查单位发展以有力支持。

如今,自治区三支地质勘查队伍,内部企业化改革不断深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走出了一条矿产勘查、开发、加工一体化的路子,职工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资源保障 拉动矿业经济大发展

以地勘基金项目为依托,内蒙古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以煤电、天然气为主的能源工业,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以钢、铁、铝、铅、锌为主的冶金工业等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资源性产业,已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在全区12个盟市中,绝大多数盟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延伸产业都占到当地经济总量的20%~46%。部分矿产资源富集的盟市旗县,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如赤峰市13个旗县中,2003年有10个是国家级贫困县,仅有的几个有色金属矿山已陷入资源枯竭的边缘,冶炼厂的生产也因原料不足而陷入困难境地。随着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工作的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如今已成为推动赤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2008年,赤峰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引进矿业勘查开发资金10亿元,正在进行的勘查项目815个。通过对一些有前景的勘查区及一批重点矿山进行详细勘探,赤峰市新增储量黄金173.49公斤、银42,591公斤、铜104,095吨、钼17,806吨、铅锌70万吨、铁500万吨。矿山企业规模明显增大,全市已形成日采选能力3,000吨以上的矿区5个、1,000吨以上的矿区8个、1万吨以上的矿区3个。有色金属日采选能力已经达到6.19万吨。全市矿业销售收入实现160亿元,实现利税26亿元。

在国家发展战略定位中,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8337”发展新定位,对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地勘基金作为政府调控矿产勘查市场的经济手段,作为自治区地质勘查的主体力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治区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开拓创新,不断调整完善基金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坚持地勘基金作为政策调控工具这一目标定位,研究更加有效引导、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的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好促进市场发育、调控重要矿产勘查、合理平衡资源收益社会分配的作用,促进内蒙古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