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 陈林刚

摘 要 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是指在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中,由于社会需求、学校教育、家庭期望对大学生廉洁品德的要求与他们已有的廉洁品德之间存在矛盾、存在张力,大学生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在专业教师的引导下,通过不同的接受媒介,在不同的接受情景中,通过对廉洁教育接受客体进行认识、理解、反思、实践等过程。本文主要通过实证调查对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心理导向机制进行尝试性探讨。

关键词 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 心理导向机制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20.02.036

Abstract The acceptance of college students' incorruptibility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contradiction and tension between the requirements of social needs, school education and family expectations for college students' incorruptibility and their existing incorruptibility in the activities of college students' incorruptibility education. College students, for their own development needs, under the guidance of professional teachers, through different acceptance media, in different acceptance scenarios, through the process of knowing, understanding, reflection, practice and so on.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psychological guidance mechanism of college students' incorruption education through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Keywords acceptance of college students' incorruption education; psychological guidance mechanism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当前反腐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高校廉洁教育还未形成常态化机制。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青年大学生发展,“青年时期是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1]因此,关注大学生成长需求,探讨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大学生廉洁教育引领、导向作用,有利于探究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从而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而提高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效果,培育大学生优良的廉洁道德素质,增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1 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含义

腐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负向价值和负能量,它会影响个体的发展、动摇个体的理想信念和崇高价值追求,甚至会引发整个社会治理系统的无序化状态,和制度伦理的极度匮乏。 [2]目前大学生能够认识到社会上一些不良的腐败现象,但大部分同学都觉得那些腐败事件离自己很远,自己不会受影响,对廉洁意识还处于初级状态,所以,对于当下大学生廉洁教育,必须究其根本,把廉政文化和廉洁政治植入到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实践活动中。

在这里,笔者对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概念作一理论界定: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是指在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中,由于社会需求、学校教育、家庭期望对大学生廉洁品德的要求与他们已有的廉洁品德之间存在矛盾、存在张力,大学生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在专业教师的引导下,通过不同的接受媒介,在不同的接受情景中,通过对廉洁教育接受客体进行认识、理解、反思、实践等过程。为了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内涵和外延,在此,笔者对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阐释和论述:

第一,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不是静止、孤立的,大学生是否接受廉洁教育,主要从大学生廉洁教育过程中进行考察。恩格斯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 。[3] 大学生的廉洁意识、廉洁品德使在廉洁教育活动中不断认知、理解、反思、批判以及领悟践行中产生的。

第二,接受主体是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核心要素之一。接受主体是指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系统中的教育对象。强调大学生这一接受主体,主要凸显在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中,尊重大学生接受的独立性、主动性以及个性化等特征,把接受主体这个要素放在整个廉洁教育系统的核心位置,目的是为了尊重接受主体,从而使其主体性和个性化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尊重。

第三,大学生作为廉洁教育接受主体,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廉洁意识认知与发展与社会要求的廉洁品德和社会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大学生是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们廉洁品德的要求与人们实际的廉洁品德水准之间的矛盾来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接受主体已有的思想政治品德与社会、国家要求之间存在矛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是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内在根据。大学生需要要进行廉洁教育接受,基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矛盾,帮助大学生提升自我、发展,培养廉洁教育意识。

第四,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对廉洁教育接受出于自身需要。马克思认为“需要是人们活动的原动力”,[4]由于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社会性,因而在不同的发展需求,不同的生活、学习阶段,都会有不同的需求,既包括物质性需要,也包括精神性需要。青年时期,是大学生自我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人生观、价值观还是世界观,都是处于可塑时期,因而接受廉洁教育是大学生自身发展内在需要。

第五,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必须在教育者的主导之下进行。教育者在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系统中的主要活动和任务是通过运用不同的接受情境、不同的接受媒介,把廉洁教育的课程、案例、活动,转化为大学生学习、思考和实践的过程和结果。因而,教育者在整个廉洁教育活动中起着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六,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是在特定的教育情境活动中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主要通过思想政治课和课程思政等课程形式和主体活动进行的,因而无论是课程教育还是活动,都是有教育者事先根据一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创设、安排的,不是任意情境都属于教育情境。

第七,接受媒介是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要素之一。随着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丰富了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方式方法。在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可以采用多种媒介,运用不同方式,提升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效果。不同的接受媒介对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效果也不同,因而如何运用好接受媒介这个载体和通道是进行廉洁教育的关键 。[5]

第八,接受客体是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核心要素之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为我们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了最新的、最鲜活的、最具有说服力的资料。

2 大学生廉洁教育接受的心理导向机制

(1)理想信念对大学生廉洁心理形成与发展的作用。理想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根据个人和社会需要,对未来的希望、追求,是个体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集中体现。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为人们矢志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7]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他再次强调指出,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在廉洁教育活动中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矛盾心理,一方面痛恨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却又渴望自己有便利的关系或站在权力平台上。缺乏艰苦奋斗精神、盲目攀比、追求享受以及奢侈不确切实际的生活。因而,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大学生成为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廉洁心理导向作用。价值观是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产生并发挥巨大引领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和凝练,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起统领作用并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理念,是当前我国社会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功能,能引领实现中国梦、引领社会思潮、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功能,能引领价值导向、理想导向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凝聚精神动力、凝聚中国力量的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塑造功能,能塑造精神家园、塑造国家形象、塑造个体人格的功能。[8]通过对某高校150名大学生党员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当问及你所在的党支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幺?”有92人认为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占问卷比例的 61.3%。[9]因而,教育者首先要培养大学生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要通过深入的理论阐释与宣传、持续的养成教育,引导大学生信奉和恪守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关心接受主体的现实利益诉求,从而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把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廉洁教育融为一体,进而增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实效。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社规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新时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受的心理机制研究(19GXSZ39YB);绍兴文理学院2018校级项目:大学生在廉洁教育中的接受心理机制实现现状(心理特点)及对策研究;同时本研究项目收到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专项支持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72.

[2] 邵发军.廉政观视域下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解读[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47(0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4.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4.

[5] 王敏.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79.

[6] 沈壮海,王易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29-30.

[7]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J].新华文摘,2013(2).

[8] 徐志远,张灵.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功能[J].文化软实力研究,2017.2(06).

[9] 胡友根.大学生党员廉洁修身教育有效性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