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艳玲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自1976年汤亭亭发表成名作《女勇士》以来,该书便引起了国内外学者与评论家的广泛关注。作者通过移植、杂糅等后现代主义写作手法,解析了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华裔女性独特而又丰富的个体经验,对两性之间的二元对立进行了解构和消解,该书一直被视为华裔女性文学的杰作。

该书一共由五个部分构成,分别叙述了五个故事。这五个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作者塑造出了许多个性鲜明、活泼生动的女性形象,也是作者女性价值观的体现。其中,最具代表的是花木兰英勇无畏,锐不可当的女勇士形象。因此,该形象常作为研究作者女性主义观的重点关注形象。有学者认为,汤亭亭所塑造的花木兰是一个“双性合体”的多元化形象[1],寄托着作者“对两性间互补、融合、平等的关系的渴求”[2]。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该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有父权制的影子”,[3]反映了男权价值观的要求。

关于以上分歧,笔者认为,研究作者所要表达的女性主义观点和态度,固然可以通过研究书中的女性形象而得知,然而关注书中的男性形象,则能窥探到作者内心潜在的一面。笔者试图通过分析书中的男性形象一窥作者真正的女性主义观。本书中描写到的男性形象可以分为如下三类:“我”母亲讲述的故事里的男性形象,“我”本人及书中女性形象的男性敌人,以及在故事中或真实生活中与“我”密切相关的男性人物。

一、“我”母亲讲述的故事里的男性形象

书中关于这些人物的故事情节生动完整,人物的性格较为鲜明突出,而且多数的姓名未被刻意隐去。如大食客高仲,周易汉,陈峦峰、魏庞、医专的严先生和蔡邕等。书中有一段对陈峦峰斗雷神的描写:“他第一次这样吃的时候,雷神从天上跳下来,雷神的腿如同参天大树高耸入云。他把雷神的左腿剁断,雷神扑倒在地。村民们都看到这雷神如同一头蓝色的猪或熊,头上长角,身上长翅。陈峦峰跳到雷神身上,正待砍雷神的头,咬雷神的喉管时,村民们劝阻了他。从此以后,峦峰就专司呼风唤雨。”[5]

与此相似,书中对此类男性人物的描写均生动细致,充满了男性形象所代表的力量与果敢,在字里行间也表达出了赞赏之意。母亲之口塑造出了男性的强壮和勇敢的形象,使得年幼的“我”自小便充满了拥有男性特征的渴望:“‘长大了你想干什幺。小丫头?’‘到俄勒冈去伐木。’”[5]伐木工是一个专属于男性的工种,而书中的“我”却自幼便想当一个伐木工,这正是作者男性价值观的体现,也是对男性超越性的认同。

二、“我”本人及书中女性形象的男性敌人

书中还描写了许多女性的敌人,多半是男性,他们或虚幻或真实,或个体或群体,如花木兰故事中的巨人、皇太子,美国的各种“鬼”,逼死无名姑姑的村民们,到最后都汇聚成作者所批判的目标——父权社会和父权制度。

这类人物多为面貌狰狞,性格粗暴,书中的“我”对此采取的是敌对而激烈的态度:“假如我手中有剑,我对他的憎恨程度一定会唤来天剑的,冲他肚子上来一下。”[5]作为一个美籍华裔女性,“我”一直深受阶级和性别两大压迫,充满了对不公平现象的愤怒和斗争的愿望,“我”希望自己成长为一个女勇士,勇敢地进行抗争。然而其反抗的形式,却是以牺牲自身的女性特征为代价的:“‘坏丫头。’母亲冲我大声吼。有时听了这句话,我不会哭,反倒会幸灾乐祸。坏丫头不是跟男孩子相差咫尺了吗?”[5]在此,“我”已经全然不顾自身女性特质的消失,反而为此而沾沾自喜,极力想摆脱女孩的身份,从而能够得到周围人的重视与赞赏。

在本书最后一部分 《羌笛野曲》中,作者还记叙了“我”欺负一个中国女孩,强逼其开口说话的故事:“我看得到她小小的白牙齿,像婴孩的一样。我希望自己的牙齿长得又大又黄又结实。”[5]事实上,“我”对女孩的欺凌,正说明“我”试图剥离自己身上的女性特征而获得男性特征及其超越性。这正是对女性气质的否定和牺牲,也说明了潜意识里作者认为这种气质是一种“不健全”,只有获得男性特征才是健全优越,值得自豪的,并且试图将男性的优越性特征占为己有。正如波伏娃在其代表作《第二性》中提到的那样:“女人羡慕男人的阴茎,并希望阉割他,但是,只有成年女人把她的女性身份作为一种缺陷时,这种对阴茎的幼稚向往才在她的生活中具有重要性;只有当阴茎体现了男性的一切特权时,她才希望把男性性器官据为己有。”[4]“我”期望获得男性特征,正说明了其认为女性特征是一种缺陷与弱势。而其所做的反抗,正是对男性特征的羡慕与赞赏。

三、在故事中或真实生活中与“我”密切相关的男性人物

这些人物包括花木兰故事里的丈夫、父亲、兄弟,以及在真实生活中“我”的祖父、父辈、兄弟和周围的同学朋友等。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描写甚少,就连最亲近的父亲,也仅有几句短小的话语。此外,这类人物还明显带有女性化特征,与坚韧强大的女勇士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对这类人物话语和形象的有意弱化,正是对父权制度的反抗,以及对二元对立的消解。

然而这种反抗并不彻底:作者特意在花木兰的故事中杂糅了岳飞的形象——在白虎山学艺后,她回到故里,父母在她的背上刻上了仇恨。带着这样的仇恨,她一人带着军队,英勇作战,还在途中产子(一名男孩),最后荣归故里,服侍公婆。这个故事的重新改编使花木兰同时具有了双性的气质,既如男子一般英勇善战,又有女子的贤良淑德,这才是作者眼中真正的“女勇士”。讽刺的是,这种贤良淑德的女性形象却正是传统父权制度所要求和提倡的。作者对花木兰故事的改编与补充(产子,孝顺公婆),说明了其内心仍然深深认同,女性的价值在于符合男权社会的评判标准,勇敢强大如男子的花木兰,最后仍然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

汤亭亭曾在采访中说道:“我要表现女人的力量,用男子的力量去增加女子的力量,如果女子知道男子汉大英雄的故事,那她就必须有自己去借男子汉的能力和理想,这样她才变得强大。”[5]由此看来,花木兰的本体应是一个传统的女性形象,通过借助男性的力量而变得强大,从而占有男性的超越性。在汤亭亭看来,女子本身是弱小的没有力量的,想要变得强大,就必须借由“男子汉的能力和理想”,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其对女性自我的否定。这并非是一个单纯的双性同体的形象,也并非所谓的追求双性的和谐与平衡如此简单。正如波伏娃所描述的那样:“她的愿望是非常模糊的:她以矛盾的方式希望拥有这种卓越性,这就意味着,她既尊重这种卓越性,同时又否认它,她想投身于其中,同时又把它留在自己身上。”[4]作者在书中对待男性形象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态度反映出了一种矛盾的心态,强求女性形象剥离自身的女性特征向男性靠拢,又主动保留男权社会对女性的禁锢与要求。

可见,作者的女性主义观仍然不够彻底,带有浓重的父权思想。而从本书中反映出来的女性主义观,对男性的超越性也是一种又爱又恨的态度:一面斗争,一面认同。因为认识到男性相对于女性的优越性而赞赏,又因为处于弱势而憎恨反抗,在反抗的同时难免对这种优越性产生了羡慕以至期望剥夺的念头。于是作者特意对其书中的男性形象进行了“阉割”,使其面目模糊,毫无话语权。作者甚至创造出了花木兰的形象,试图占有男性的优越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她对男性性别优越性的认同,以及对女性身份的否定和贬值。这种女性主义观的缺陷,反映了现今女性主义运动中存在的矛盾,对于其最终的出路和方向引人深思。

[1]陆礼春.基于解构的女性主义书写策略——兼以汤亭亭的《女勇士》为例[J].广西教育,2012,(3):90-92.

[2]柳星.“双性同体”:性别二元对立的消解——《女勇士》的女性主义解读[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2):90-92.

[3]白丽.探寻《女勇士》中的女性主义[J].语文学刊·外语教育教学,2010,(3):22-24.

[4]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II[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584.

[5]汤亭亭.女勇士[M].桂林:漓江出版社,1998:4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