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现代化教育强省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格局中系统谋划布局,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突破口,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着增强。现有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01所、在校生79万人,高职院校78所、在校生97万人,近三年毕业生的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每年有70%的新增劳动力来自职业院校。

增加政策供给,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为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我省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在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优化顶层制度设计,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联动发展。2012年起,相继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党的十九大后,面对新旧动能转换新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再出发”。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建立并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春季高考本科计划1万多人,报名人数从2012年的4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余万人。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试点本科专业点167个,年均培养规模8950人。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数达到1500个,其中,“三二”连读专业点1111个,占中职专业点数的39.7%,年均招生规模10万人。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探索实施单独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录取模式,单独招生试点院校达到84所。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在青岛、潍坊2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考试试点,在全省启动建立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自主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一系列改革举措的综合实施,为各类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加大经费投入,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出台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并对第三学年全额拨付公用经费,生均经费按专业类别分为2800元、3300元、3900元、4500元4个档次。出台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推动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尽快达到1.2万元。联合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针对课程体系、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主要办学要素,启动17大重点建设项目,省财政对部分改革发展类项目给予了专门资金支持。近三年,教育财政经费增量均向职业教育进行了倾斜,每年的省级财政投入保持在3亿元以上。

深化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出台《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参与校企合作各方的责权利,推动形成政校行企社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梳理明确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不超过20%提高到30%;遴选120个左右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充分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专业集群成立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23个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支持职业院校与惠普、海信、联想、京东、浪潮等知名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成立师资培训基地,嵌入共同开发特色课程,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培养。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各级各类职教集团(产教联盟)191个、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平台197个,参与行业企业4300余家,覆盖加工制造、轨道交通、装配式建筑、家政养老、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十几个产业(群)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门类。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每个试点项目支持经费25万元,已遴选确定144个项目,培养学徒8000余名,涉及13个专业大类,参与企业近400家。

实施项目驱动,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推动每县(市)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实施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建设了25所省技能型高职特色名校,实施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37所高职院校。实施品牌专业群建设计划,集中力量打造专业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立项建设238个中职品牌专业、67个高职品牌专业群,推动了职业院校优化资源配置。目前,全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186所,其中有65所进入国家示范校创建行列;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3所。全省半数以上职业院校成为省规范化学校、示范性学校或优质特色名校。2018年,全省9所高职院校15次入选全国高职教育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和教学资源3个50强,占总数的10%。强化教学研究,培育教学研究成果,2018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2项。

创新管理方法,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建立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教学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允许先行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符合要求者先录做兼职教师,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改革职称评聘方式,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将高等职业院校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到学校,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通过实施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青年技能名师、能工巧匠进职校、教师技能大赛等系列工作项目,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利用山东与德国巴伐利亚州、德国赛德尔基金会、德国手工业者协会、德国焊接协会、澳大利亚南澳州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启动高水平深层次合作德国职业教育行动计划,深化“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中澳职业教育及培训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支持学校有计划地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鼓励职业院校与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外高水平院校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到100个。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淄博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海外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适应我省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成立“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和“产学研联盟”,举办国际合作论坛和职业技能大赛。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1580人,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10.12万(人日),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17万(人日),开发国(境)外认可的行业或专业教学标准数276个,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19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