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萍芳

摘要:本文以项目化教学方法对《园林计算机制图》这门课程进行了教学设计,打破“先理论后实践”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工作过程中需要的用计算机绘制各类图纸的流程来组织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任务的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的基本知识、命令操作以及训练其职业岗位的能力。在充分对企业专家和工程技术骨干调研的基础上,从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角度,把所需的岗位能力确定为5个项目,在具体的项目设计过程中采用“引入任务、任务分析、任务实施、成果展示、任务完成效果评价”组织具体任务,从而实现一体化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园林计算机制图;项目化;教学设计;情境;任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8-0185-02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就是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项目课程的课程模式、“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其中项目课程的开发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项目课程的开发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先制定课程标准,然后根据课程标准设计项目教学方案。下面就根据我院园林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设置,将基于工作过程的《园林计算机制图》课程教学设计进行简单说明。

一、课程基本信息

《园林计算机制图》即《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是高职院校园林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先修课程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园林识图与制图》、《园林手绘表现技法》、《园林艺术》和《园林植物》;后续课程为《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和《园林工程技术》。

二、课程定位

《园林计算机制图》是园林技术专业的必修课程,是一门培养并强化学生操作能力的职业技能课,课程面向的岗位有绘图员、中小型绿地设计岗位。

三、课程目标设计

1.总体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根据设计要求,运用绘图软件(Auto CAD、Photoshop和3DSMax)绘制设计图、施工图和效果图,达到绘图员和景观设计师的能力。

2.能力目标。能掌握AutoCAD、Photoshop和3DSMax软件绘图的方法和步骤;能够运用AutoCAD软件进行园林建筑小品图、园林规划设计平面图与分项平面图绘制;能够运用Photoshop软件绘制园林彩平图,对园林效果图进行后期效果制作;能够运用3DSMax软件进行三维建模以及渲染输出;能够运用Photoshop软件进行园林文本的设计包装制作。

3.知识目标。掌握AutoCAD软件的工具、图层、块、文字、尺寸标注等基本操作方法以及绘图规范;掌握Photoshop软件的工具、图层、图像调整、滤镜等基本操作方法;掌握3ds max软件的建模方法、材质贴图、摄影机、灯光、渲染输出等基本操作方法;掌握AutoCAD、Photoshop、3ds max软件之间的数据转换和信息处理;掌握绘制各类图纸的基本流程。

4.素质目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自觉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表达能力,独立分析与解决具体问题的综合素质能力。

四、课程内容设计

五、能力训练项目设计

能力训练项目设计将这门课程分为五个大项目,每个大项目里面又分为两个子项目,子项目一主要是由教师详细讲解操作,学生在课堂完成,子项目二主要是由教师简单介绍绘图方法,学生课后完成,达到反复训练的目的。每个子项目里面再分成若干个学习任务,将任务分解在不同的学习单元内完成。

六、教学评价

课堂表现情况(10%):主要根据学生的出勤和课堂表现等情况进行评定;单项实训(40%):对学生在各阶段完成的学习成果进行评定,每完成一个子项目,每位学生需要交一张与之相对应的图纸作为对成绩的评定;综合实训(50%):通过逐个项目的进行,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让学生根据要求绘制出园林设计图纸,对综合实训结果进行评定。

七、特色与创新

1.课程特色。本课程设计打破“先理论后实践”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工作过程中需要的用计算机绘制各类图纸的流程来组织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的任务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命令操作以及训练其职业岗位的能力。

2.教学创新。在教学方法上,采用情境教学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整个过程是由项目情境设计引出项目、任务情境设计引出任务。在单元教学过程中采用“引入任务、任务分析、任务实施、成果展示、任务完成效果评价”来组织具体任务,从而实现一体化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邢黎峰.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教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贾宁,邢黎峰.园林计算机复制设计教学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0,(08).

[3]李少博.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课程改革初探[J].农业科技与信息(现代园林),2010,(04).

[4]卢国治.项目教学法在《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课程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