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定

最近,浙江某高职院校创业学院一名有7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因创业表现优秀,最后学校经研究破格让他如期毕业,还推荐该生参评浙江省优秀毕业生。作为一名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学生,如果真在创业中做出突出成绩,那这种优异的创业能力本身也是对他学习能力的一种评价,只要是学校充分征求意见,在校内形成共识,学校作为一种特例适度变通,可能利大于弊。课堂教学只是学习的一种手段,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许多课程,的确应该提倡国际教育界通行的在做中学,对于一些能力突出的学生,允许他们采用更适合自己的情况,更多样的学习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