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军

教育部的通知要求,不仅仅是对招生秩序的规范,更是夯实义务教育公平基石的务实之举。

目前,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求已由“有学上”转向“上好学”。受此影响,一方面名校资源出现洼地效应,无形中催生超越入学公平基础的“门槛”魅影,比如组织考试、培训证书、考级证明、竞赛证书积分入学等。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名校”效应,不少义务教育学校出于“优上更优”片面办学思维,开始从生源筛选角度为发展夯基,热衷于“掐尖”,甚至出现了借助“捐资助学”“共建费”等违规招生破坏入学公平的行为。

义务教育招生出现种种违反入学公平的乱象,除了招生行为不规矩外,最大根源是学校校际差距惹的祸。不法不规招生背后,其实还是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捧和渴慕。因此,夯实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基石,还需下好消除校际差距、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这盘“大棋”。从资金投入、硬件改善、师资配置、质量提升等方面入手,开展好薄弱学校改造;在实施县管校聘的同时推行教师轮岗、校长职级、集团化办学改革,并通过教育信息化普及、城乡结对帮扶、标准化特色化办学格局构建、科学家庭教育观念重塑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影响,办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择校”必将失去市场,不法不规招生行为自然也就销声匿迹。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夯实入学公平底色,合力共为和责任规约到位必不可少。义务教育招生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公平权益保障的民生大事,关涉社会公共秩序和谐的敏感点,涉及城镇规划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公共安全治理、基于城镇化背景下的户籍改革和人口流动等诸多领域,这应该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共识共为共力点。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更需要扎扎实实的责任约束和机制体制改革以及辅助手段跟进。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招生问责机制,将责任落实于关涉义务教育招生公平实现的教育、住建、公安户籍等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共为的氛围是规范的最有力保障。同时,积极引进信息化监管制度手段,在政务网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在保证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科学融汇各地公安户籍、不动产等大数据资源,引入摇号、电脑排位、智能甄别技术等,对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都能做到信息甄别精准到位、学位信息化分配处理到位、特殊情况智能甄别到位,有效保证每个入学少年儿童的依法平等就学权益,这对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而言,更是值得期待的美好愿景。

(作者单位:河南省禹州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