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映

摘 要:目前,家校共育理念得到越来越多的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认同,但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家校合作也突显出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甚至是冲突,具体可分为思想意识差异型冲突、家校信任缺失型冲突、教育责任推诿型冲突。为此,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家校共育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备家校共育的职能机构、丰富充实家校共育的内容途径、提升家校共育的能力素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家校关系,探索切实可行的家校共育的新模式,力求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效果。

关键词:家校冲突;家校合作;家校关系;学校公共关系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539(2024)05-0042-03

*本文系增城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初中道德与法治大概念视角下单元整体教学的设计与运用研究》(课题编号zc2021017)的研究成果。

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齐抓才能完成将人培养成才这一极为艰巨复杂的任务。在大力倡导、践行家校共育的教育制度下,家校之间还是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冲突,这充分凸显出学校公共关系管理的重要性,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学校公共关系管理体系,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家校关系发展的需要。

一、当前家校合作冲突的主要类型

目前,教师在家校合作关系中更多地处于支配地位,在学校和家庭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极为容易产生家校冲突,这是当下家校合作共育模式的一种缩影。随着大众的民主参加意识普遍增强,由于家校双方文化背景、价值观念、教育目标、教育方式等存在差异甚至对立,中小学教学管理中家校冲突问题愈加呈现出普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根据当前家校冲突现状,主要分为思想意识差异型冲突、家校信任缺失型冲突、教育责任推诿型冲突三种类型。

(一)思想意识差异型冲突

教师和家长由于文化程度不一,对教育、心理等相关知识的习得程度不同,参与教育实践的时间、水平不同等原因,教师和家长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也是千差万别。

1.注重学业成绩与倡导全面发展的观念冲突

在教育教学方面,当前大部分学校在新课改的背景下,都是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会举办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体验,这样可能会导致部分家长的不理解甚至反对。反之,如果家长注重的是孩子的全面发展,而学校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人格的圆满成长,也会导致家校矛盾的产生,引发家校冲突。

2.注重严厉管教与强调平等尊重的观念冲突

我国实行素质教育已有多年,目前的中小学家长也大多数是80后,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家长相信“棍棒”之下才能有教育成效,孩子的教育有赖于教师的严厉管教与超高强度的题海战术。假如家长遇到的是强调师生平等、相互尊重的教师,在教学中以鼓励为主,逐步通过教育实践培养学生自信心,尊重包容不同学生之间的差异性,这时候就很容易产生家校冲突。反之,如果教师的教育理念落后于家长,一直采用严苛的管教方式,强调民主的家长也会对教师产生不认同感,结果还是会产生家校冲突。

3.注重自由宽松和偏内规范秩序的观念冲突

相比于以往的家长,如今的家长总体素质已有提高,他们当中向往或者曾经接受过国内高质量的教育,有的甚至有海外留学的经历,故而倾向于自由宽松的教学风格,认为这样有利于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和保护孩子的好奇心。但如果教师的教学理念相对比较保守,强调学生整齐划一地坐在课室里,遵循课堂的纪律要求,否定学生的质疑和提问,家长和教师之间很容易产生分歧,引发冲突。反之,假如教师践行开放自由的教育理念,又会被一些家长认为缺乏对课堂和学生的掌控能力。

(二)家校信任缺失型冲突

信任是家校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然而家校之间的信任缺失却会严重影响家校和谐关系的建立,进而引发家校冲突。

1.由家校群体信任缺失引发的管理冲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教师一直都是强调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当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部分教师不守信行为被放大并广为传播,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社会大众对教师群体的“不信任”。在家校群体彼此之间缺失信任的背景下,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就会产生很多阻碍,相互之间的防备、猜测会导致更多的不信任,家校冲突更容易被激化。

2.由家校系统信任松懈引起的管理冲突

如今,社会上对学校教育的作用是越来越认同,但也存在部分家长质疑学校教育的功能与作用,甚至猛烈抨击当前的教育体系和制度。诚然,我国教育体制的确存在不足,但不全面的理解极有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对学校教育系统的信任松懈,导致如今家校冲突现象频现。

(三)教育责任推诿型冲突

教育责任推诿是指责任主体将社会责任转嫁到另一方的心理和行为。在教育活动中,学校和家庭所肩负的责任都是相辅相成的。然而,当前家校共育中常见互相“踢皮球”现象。

1.家长推卸教育责任

不少家长以工作繁忙为理由,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就认为孩子的一切事务就由学校、教师负责,从而忽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然而,教师精力有限,很难兼顾每个学生的身体心理发展的全部需求,如果家长以学校教育为由推卸教育责任,最终会影响学生的发展。

2.教师转嫁教育责任

目前不少中小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其中一个错误的做法是由家长完成本该由教师承担的批改作业、辅导功课的工作。有些家长由于工作繁忙或者本身知识水平有限,很难按时按质完成老师布置的“家长作业”,进而影响孩子的学习。

二、当前家校共育问题的原因

家校共育中存在以上各种类型的冲突,影响原因也较为复杂,主要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一)家校共育缺乏制度保障

从社会方面看,当下家校关系之所以容易产生冲突,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完善体统的法律法规保障和专业独立的家校共育组织。目前现有的政策文件依然以大纲的形式强调家庭要配合学校教育、学校要指导家庭教育,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家校合作法律法规,也没有指明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时的权利,家长委员会等家校合作组织规章制度也不够完备,导致家长委员会职责不明晰、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参与途径不畅通、合作内容不丰富、教育实效不明显等,如此很难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学校公共关系管理缺位

从学校方面看,受传统文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学校更关注自身的教育教学管理,关于家校共育的意识就会减弱,同时家长也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后教育的主要责任人就是学校,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关注度也会下降,这种家校双方责任意识不明确,会对家校开展合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容易导致双方缺乏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由于家校公共关系管理的缺位,学校对家校关系的管理就简单处理为单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家校活动内容和参与途径也相对比较单一。例如,我国中小学每年一次召开的家长会,其实就是教师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在校表现、成绩通报,很少有教师主动向家长询问学生的在家表现,平等地探讨问题并寻求教育方法。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家长会俨然就是一场单向的灌输式的信息发布会,家校共育很难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发展。

(三)部分家长文化素质偏低

从家庭方面看,家校共育的畅通离不开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正如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的家长也是来自不同家庭、从事不同工作、具有多样化职业背景的个体。在实际的家校共育中,由于我国部分家长因为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理论学习和培养,导致部分家长也缺少参与家校合作的意识,在问题的处理上缺少科学的方式和方法,甚至可能会出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干扰、相互抵消的现象。文化素质的差异直接导致家校沟通上会出现对问题认识的不一致,自然就影响解决问题的效率。

三、促进家校共育的策略

家校合作的最终目的就在于一方面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实效,促使教师专业技术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家长的综合素质,全面实现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针对当前我国中小学校普遍存在的家校冲突类型,分析了解产生家校冲突的原因,更有利于探讨行之有效的家校合作模式,构建新型家校关系,提高协同育人效果。

(一)建立健全家校共育的规章制度

当前我国家校合作中缺乏专门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监督相关工作,无论是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微观层面的学校章程制度,都没有明确规定家校双方的责任、权力和权利。规章制定为家校顺利开展合作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因此我国的相关教育部门应该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制定并颁布适合我国当前教育现状实际的家校合作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为家校合作保驾护航。针对家校合作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家长,法律应该保障他们能够自由地行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权利,能够对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有合理的渠道提出批评和建议,促使家校沟通渠道更畅通。

(二)建立完备家校共育的职能机构

专业、独立的职能机构是家校共育的组织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学校会建立专门沟通家庭和学校的组织机构,甚至还会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建立不同层次的家长教师协会或相关组织。在我国,家长委员会是家校合作的重要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纽带作用,保持与学校目标、方向的一致性,树立平等、协商的沟通交流原则,建立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机制,在家校合作中要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认真分析家校合作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稳妥执行落实各项工作和决定。

(三)丰富充实家校共育的内容途径

在现代学校制度的运行下,家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应该继续扩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例行的一年一度的家长会或教师的家访等传统的家校合作形式。为此,家校合作首先要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明确家校合作的具体制度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校合作的目标、内容、途径。例如,针对中学生青春发育期渴望了解社会状况、渴望参与社会实践、渴望获得社会肯定这一特征,可以开发由家长主讲、以社会职业指导为内容的家校共同实践的校本课程。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指导孩子对从事的行业进行实地的考察调研咨询、特殊技能培训,提供参与相关职业的社会服务机会,最后召开实践分析报告会,从理论到实践帮助孩子对社会形成更为直观的认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提升家校共育的能力素质

家校合作的过程是家庭和学校双方共同协作育人的过程,作为家校合作的主体,教师和家长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开展深入的家校合作之前,有必要对家校合作的双方主体进行系统的专项培训。对于教师,要加强教师的家校沟通技能培训,学习先进的公共关系管理理论,掌握必要的处理冲突的策略,加强处理冲突的策略运用训练,有效提升教师的冲突问题的处理能力和专业素养。对于家长,学校的管理者要创造条件为家长举办教育理论学习培训,更新家长的教育观念,改善家庭的教育方式,共同探讨组织学校文化建设的方向和措施,确立高度认同的家校合作价值观念,建立行之有效的家校合作方式,促使家长从“局外人”转变为“局中人”,从“学习者”转变为“参与者”,更主动、高效地参与家校合作当中,推动家校合作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

四、结束语

北宋着名教育家胡瑗说过,“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而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下青少年的发展需求,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成为教育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探索家校共育的有效模式是当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家校关系的和谐发展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当下家校合作面临的困境,需要我们不断创新以求“破冰”,努力构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家校关系,探索切实可行的家校共育的新模式,提升协同育人效果,不断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玲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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