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梦石,白淑军,卞广萌

(1.河北工业大学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天津 300132;2.天津大学 建筑学院,天津 300072)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不仅是规划许可审批的法定依据,也是公共服务保障的核心底线[1]。在我国城乡规划专业培养体系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课程(以下简称“控规”)是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3],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控规”与其他空间规划的关系,体会城市规划原理课程中人口、用地指标的落实、深化过程,深刻理解此前居住区规划课程、建筑设计系列课程中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的决策方法与过程,并要求学生在掌握“控规”编制技术与方法的基础上,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的综合实践与研究能力。

由于我国“控规”编制成果多通过图则、表格、文字等形式诠释土地使用及指标体系,这与传统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形态设计思维存在一定认知偏差。基于此,本文以河北工业大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例,分析“控规”设计课程的现存问题,探索在城市设计导则介入下“控规”设计课程的改革路径,并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初步应用,为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做出有益探索,也为进一步改革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提供支撑与借鉴。

1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课程的现状与问题

河北工业大学于2000年开设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在新工科和专业评估标准的指引下不断完善形成“2+2+1”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包括2年的基础课程教育、2年的专业课程教育以及1年的教学实践课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一部分,开设在三年级,课时量为60 学时(8 周)。

1.1 课程设置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衔接不足

“控规”课程的设置一方面应该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行充分衔接,另一方面应参照地方规范标准进行指导。在河北工业大学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中,详细规划在前,总体规划在后,课程设置顺序和国土空间规划的“五级三类”体系存在错位,现阶段缺少上位市级/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当地规划编制指南作为依据。

1.2 教学内容与学生基础知识储备有偏差

河北工业大学城乡规划专业是在传统建筑学专业基础上衍生的。一、二年级专业培养以建筑学基础教育为主,主要讲授建筑基本知识、设计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空间形态塑造的美学修养和表现思维。区域规划与城乡发展、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多在三、四年级开设,相对滞后。学生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交通问题等缺乏深刻认识和理解,在控规编制过程中仍采用建筑设计的方法,侧重空间形态构成与形式美学,导致规划方案主观性过强,缺乏对城市发展规律、发展趋势的宏观掌控以及对城市问题的深刻理解。

1.3 教学过程弱化城市设计导则阶段

“控规”的编制常运用城市设计导则来辅助决策,确定土地开发指标、引导城市风貌[4-6]。在我校“控规”教学中,控规单元用地布局确定后加入了城市设计导则编制过程,但并未完全达到预期设想,城市设计导则与空间形态、功能定位、强制性指标之间缺少前后逻辑关系,成为分裂的、独立的规划设计阶段,最终的城市设计导则内容大同小异,未能有所创新。

1.4 成果评价未体现实际项目过程

“控规”的实际项目,从编制到审批需要经过汇报沟通、专家评审、部门意见会、主管领导常务会、公示等若干阶段。教学过程仅能体现规划师与甲方的多次汇报沟通,缺少法定规划的专家评审、反馈修改等关键环节,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规划专业素养。应适当增设专业规划师或管理者对学生方案评审的模拟环节,让学生真正体会控规实际项目过程。

2 城市设计导则介入下控制性详细规划课程的改革路径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培养需求以及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应用,从教学目标、课程选题、教学方式、教学计划、课程评价与反馈等方面提出控规设计课程的改革路径。

2.1 明确教学目标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既需要落实“上下传导”的强制性指标和空间布局,又要重视地方具体条件,积极服务于地方发展和治理,这也就要求调整优化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在理论课程中深入讲解控制体系以及强制性指标的内涵、确定依据、落实方式等基础理论知识,为设计课程提供有力支撑。在设计课程中,培养学生深刻认知城市整体与局部地段发展的关系、城市功能与空间处理的创新以及城市空间形态与强制性指标的传导,强化学生的核心专业基础、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领域。

2.2 调整课程选题

当前城市发展从增量转向存量、减量,“控规”编制更加关注城镇建设用地的更新与改造问题,物质空间更加复杂、社会利益更加多元。鉴于此,“控规”课程选题应逐步以“城市更新”为主导,体现多元利益主体的空间配置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控规”的现实问题与对策,创新探索怎样公平配置资源、如何高效管控空间等关键问题。根据天津市“控规”技术规程,课程选择天津市中心城区内的“控规”单元,用地规模一般在1~4平方公里,以便学生掌握单元、街坊、用地等空间范围的关系,完成“一控规两导则”编制内容。

2.3 更新教学方式

在设计课程中增加基础理论、技术体系、制度体系和研究前沿的理论知识专题,来巩固学生基础认知,使学生提高“控规”编制的科学性、理解“控规”实施的公正性和拓宽控规研究视野。授课过程中通过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任务式教学法,帮助学生梳理“控规”基础理论体系,并应用于各阶段的“控规”编制过程。

2.4 优化教学计划

“控规”设计课程对传统“城市设计反推控规”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在教学全过程中介入城市设计内容。结合天津市“一控规两导则”的编制方法,从单元和街坊地块两个层面优化教学计划。其中,在单元层面加入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对单元建设总量、功能结构、公共设施体系进行有效控制。在街坊地块(重点地段)层面增加城市设计方案推敲环节,编制街坊层面城市设计导则,对地块的管控起到有效的指引,并优化调整单元层面“控规”,确定最终控规方案(如图1所示)。

图1 城市设计介入下的控规设计课程教学的两个阶段示意图

2.5 创新评价方式

课程聘请多位高级规划师,通过模拟项目评审的形式对学生成果进行点评与评价,指出学生作业的问题和教学的不足之处,以真实项目的要求和标准来把控教学过程和教学成果。考虑到“控规”的编制与实施需要反映不同利益主体的实际诉求,课程成果评价也采用多主体角色扮演式评价方法,增设小组互评成绩,与公开答辩成绩、作业成果成绩、平时过程成绩共同组成该课程期末成绩。

2.6 建立反馈机制

教学反馈是学生和教师对教学有效性和持续性的评价。教师在教学全过程中使用网络教学平台,随时与学生进行讨论互动和问题反馈,一方面是公开评图中的问题反馈,归纳总结后反馈给学生并提出下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另一方面是过程评图中的问题讨论,共享各类型问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的线上教学资源视频或资料。

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步实践

根据城市设计导则介入控规的课程改革路径,2020年春季学期对河北工业大学“控规”设计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的初步实践。从选题与解题、单元控规、土地细分导则、成果评价与反馈四个阶段进行改革实践。

3.1 选题与解题阶段

2020年春季学期“控规”设计课程的选题充分考虑天津“控规”编制指南的单元划分要求,选择紧邻天津外环线的东丽区某单元作为编制对象,单元面积3.3平方公里。解题阶段为1 周,每4-6 人一组充分解读上位规划、区位条件、基地现状、区域发展条件等基本情况,并通过实地调查、网络资料搜集等形式分析人口、土地使用、公共设施、产业发展、开发强度等,经过讨论完善阶段成果。

3.2 总体城市设计介入单元控规阶段

单元控规阶段,共4 周,要求学生明确单元开发类型、性质定位与主导功能、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容量、规划结构等宏观管控内容,并对土地利用类型、道路交通系统、绿地景观系统、居住区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初步规划,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的规模与选址。这一阶段中每位学生反复修改总体城市设计构思与手绘方案,并对规划结构、土地使用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进行调整与完善,最终整合形成单元控规成果和总体城市设计的初步方案。

3.3 街坊地块城市设计介入土地细分导则阶段

土地细分导则阶段,各小组根据单元控规完成整体建筑布局意象平面图、总体城市设计平面图与手工模型,并选取重点地段,如地铁上盖、居住区与社区中心、滨水景观带、商业商务办公区、主题公园等,进行意向性城市设计及导则。这一阶段的教学时间共3 周,需要根据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对单元用地布局进行反馈、微调,最终确定各用地控制指标。

3.4 成果评价与反馈阶段

学生成果完成后,邀请规划院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评审,真实模拟专家评审过程,成果受到了专家一致好评,内容丰富、格式规范、深度适宜。教学结束之后,借助我校网络教学平台“河工云课堂”进行话题讨论,学生留言表示对控规的基础理论、编制方法和技术要点的认识有所提高,也有部分学生反馈通过自主学习和任务式的教学过程提高了对“控规”编制的兴趣,重新认识了城市设计与“控规”的关系,希望未来可以从事“控规”编制的相关实践工作。

4 结语

面向新时期规划体系变革,城市设计导则能够促进国土空间精细化治理,弥补了传统“控规”编制和管理的不足,为此进行了城市规划导则介入控规的教学改革探索。结合河北工业大学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发现“控规”设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等方面仍存在问题,提出了城市设计介入“控规”的教学改革路径,并应用于2020年春季学期的控规教学实践中。学生反馈能够有效提高控规学习兴趣、提升自身的规划专业素养,对进一步优化课程设计方案、提升教学效果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