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厚植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由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职称体系、任职条件、岗位聘用和组织实施八部分组成。
  其中,在《实施意见》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在学校工作的教练员(以下简称“学校教练员”)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提升青少年体育锻炼质量和水平,帮助青少年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助力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实施意见》第四部分岗位职责中要求,学校教练员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学校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运动损伤防护康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学校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摘编:国家体育总局官网2023年1月16日
  网址:https://www.sport.gov.cn/n315/n20001395/c25218125/ content.html(2023年2月13日)
  (编辑 汪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