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项研究指出,愤怒在微博上比任何情绪传播得更快,而愤怒信息大多数与中国的社会问题或中国与外国的外交问题有关。对于愤怒,从来就有两种看法,一种将愤怒视为一时的癫狂,令人迷乱和失去理性。例如,柏拉图认为,“人绝不应该对两种事情动怒,第一种是他自己有能力去做的,第二种是他无能为力的。”爱因斯坦说,“愤怒只存在于傻子的心里。”

另一种是在愤怒中看到某种合理的道德冲动,例如,亚里士多德就在愤怒和愤慨中看到某种对“不公平”的抗议。但他又说,“任何人都会愤怒——那是很容易的,但是,找对愤怒的对象,以合适的程度愤怒,在恰当的时候和为正确的目的而愤怒,以及以正确的方式愤怒,这就不是每个人都力所能及的了,也是不容易的。”也就是说,愤怒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个人情绪,但需要通过教育的规训才具有社会公义的价值。

在社会环境里,愤怒是作为伤感、无助、自怨自艾、自卑自虐、逆来顺受的对立面,才成为一种可能具有积极意义的情绪。美国诗人洛威尔说,“人们一般在伤感时无所行动。他们只是为自己的处境发出哀叹。但是,一旦他们愤怒了,他们就会要求改变。”英国作家托尔金在《王者归来》中说, “如果我们所有人一起愤怒,那就能够有所作为。”在一个社会里,有意义的愤怒发生在人们对改变共同命运形成某种目标的时候。他们愤怒,还因为是有共同认可的价值在支撑。愤怒表现出他们对不良现实的批判和抵制,也因此成为一种社会变革的力量。

小到个人,大到社会,如果对社会不公和非正义不会感到愤怒,那就只会陷入一种苟延残喘和逆来顺受的自我沉沦。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地下室手记》中就描绘了这样一个孤独、猥琐、卑贱的小人物。他蜗居在洞穴一般的地下室里,内心充满了病态的自卑。他常常剖析自己,头脑异常清楚,但就是不会愤怒,也永远不思求变,因为他的思考没有价值的支撑。他的抱怨也因此沦为近于无理性的呓语。他内心无时无刻不在遭受怨恨和自虐的煎熬,他会做出刁难别人、欺负仆人和女友的事情,但那不过是为了个人泄愤而已,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这种自虐变态的怨恨与具有社会正义意识的愤怒是不同的。怨恨和自虐带来的不是勇敢的抗议和反抗,而是胆怯、卑微的变态和疯狂。

一个怨恨和自虐的人,他在强者那里备受羞辱之后,一定会找更弱的弱者来发泄。他集受虐与施虐于一身。这种怨恨和自虐只能藏在一个人自己心里,无法向他人传递,也难以为他人理解和接受。在公共话语空间传递的应该是一种与此不同的愤怒。但是,自以为理由充足,可以肆意妄为,要怎幺发怒就怎幺发怒,却是对讨论和解决公共问题有害无益的。无节制的愤怒会偏离理性,变成一种对其他意见表达的极不宽容,甚至狂暴压制。因此,一个人虽然愤怒,但在做公共发言之前,制怒应该成为他必修的功课。美国作家兼记者安布罗斯·比尔斯在《魔鬼词典》(The Devil's Dictionary)中写道,“如果你在发怒时说话,那幺再好的发言也会让你事后后悔。”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在中国出现的“说不”和“不高兴”类书籍都表现了对中国与外国关系的愤怒,这本来不是坏事。但是,这些书却不幸只是作者们发怒时的激愤冲动之言,因此也都为怒所限、为怒所累。他们后来是不是后悔过,我无从知道。但是不难看到,书中的愤怒之言除了发泄情绪之外,对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并未能贡献有益的理性思考。

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不会没有愤怒情绪,问题是如何对愤怒提供理性的引导和疏解条件。缺乏理性的愤怒是仇恨和暴力结合的伴娘,阶级斗争就是前车之鉴。无理性或非理性的愤怒很容易裹挟大批的粉丝,在它强制性的同声相求中,公共问题的多元和深入讨论会被完全扼杀。在同声相求的群体里,人们诉诸武断的谴责或赞美,满足于夸张的感慨和宣泄情绪。以这种愤怒形成和凝聚的人群往往是狂烈暴躁的乌合之众,而不是理性思考的,诉诸公共说理的公民群体。

防止愤怒走向偏激的最好办法是形成一个理性说理的社会环境,这是一种民主制度的环境。如果我们把公共说理看成是公众教育和教育的机制,那幺民主就不只是一种有效的治理,而且也是一种必要的公众教育和自我教育,其中包括对人的愤怒情绪的教育——对什幺愤怒、为何愤怒、如何重视、如何节制、以及用什幺方式表示愤怒。受到这样教育的公众才最有可能既能愤怒,又能把愤怒转变为一种积极的,改变现实的共同力量。

徐贲

(作者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