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国秀 编辑┃李美锟

案例回顾

乐乐的爸妈在他5个月的时候因感情不和离婚了,之后爸爸去了其他城市生活,乐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还有姥姥姥爷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乐乐的小姨一家也住在附近,几乎每周末一大家子人都会聚在一起,其乐融融。

乐乐7岁后,开始有了一些变化:他偶尔会紧锁眉头发呆,开始拒绝妈妈帮他换裤子,周末小姨一家人来看望姥姥姥爷的时候,他会很快把饭吃完,放下筷子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不再出来,尤其是小姨夫和他说话的时候,他不太愿意回答,要知道以前他非常喜欢小姨夫带着他和小表弟一起出去玩。

其他人都以为乐乐只是贪玩新玩具躲到屋子里,不再跟小姨夫和表弟出去玩了,但是敏感的妈妈发现了乐乐的小情绪。晚上临睡的时候,妈妈借口进去换床单,想和乐乐聊聊,可是乐乐不停地把妈妈往房间外面推,最后一使劲,妈妈的腰撞到了门把手上,疼得直皱眉,妈妈顿时很生气,也推了乐乐一把,乐乐立刻趴在床上号啕大哭,冲着妈妈大喊:“你出去,这是男孩子的房间,女生不要进来!”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是你的妈妈呀,换了床单我就走,好吗?”乐乐哭着拒绝,趴在床上不肯让出“领地”。妈妈说:“那我请姥爷进来帮你换床单好吗?姥爷和你都是男人呀?”谁知乐乐哭得更凶了,他把脸深深地埋在被子里,哭着说:“为什幺别人都有爸爸,就我没有,为什幺爸爸不能来给我换床单,为什幺表弟有爸爸,你也有爸爸,就我没有……”妈妈听到他这幺说,心都碎了,赶紧上来抱住孩子,母子俩哭作一团,但妈妈却不知道该怎幺回答乐乐的质问,只能拼命道歉,内心第一次对离婚这件事充满内疚和后悔,甚至暗自质问自己:是不是当时应该宁肯凑合,也不离婚,那样至少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洞察:警惕“离婚有罪论”

离婚家庭年年递增,已是不容争议的事实。像乐乐这样的孩子也会越来越多,这般哭诉也会越来越多。乐乐的情绪是真实的,乐乐渴望父亲的陪伴也合乎情理,妈妈面对乐乐的哭诉,有内疚、有自责、有委屈、有无能为力,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乐乐在7岁前快乐单纯的生活,显示出妈妈在很多地方已经做得很好了,比如她和乐乐在大家庭中生活得有滋有味,姥爷、小姨夫这样的男性也一直关心、陪伴着乐乐,弥补着父亲缺位的遗憾,也许唯一的问题就是乐乐妈妈没有在乐乐自己被困扰之前,主动和孩子去探讨一下父亲、离婚这些话题。

但是,在和孩子谈这些话题前,一种根深蒂固、经年累月的舆论却是需要我们警醒的—父母离婚,孩子倒霉;单亲抚养,孩子可怜;问题孩子,离婚罪魁;等等。基于这样的观念背景,人们或媒体会不自觉地关注、报道、强化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离婚家庭孩子的成长艰难。这种观念明显忽视了不良婚姻对孩子的伤害,夫妻争斗对孩子一生的影响,遮蔽了离婚家庭及孩子自身具有的力量。我们无意辩解说,父母离婚对孩子有好处,更不能强词夺理地宣称,父母离婚对孩子没有影响,但我们希望强调的是:当婚姻无法维系,在离婚已成事实的前提下,家人及孩子有很多可以调节的部分,就像乐乐现在的家庭,虽然爸爸妈妈离婚了,但大家庭中的成员们却相处得很和谐,一样可以给乐乐一个很好、很稳定的成长环境。

观念:有缺憾,才是真实的人生

离婚会给孩子带来缺憾,离婚会令孩子有爱的缺失,这是事实。但是,即便父母没有离婚,孩子的人生就没有缺憾吗?有的孩子遭遇家人疾病缠身,或有亲人身体有残疾,或有至亲英年早逝。对于这样的孩子来说,亲人卧床不起,家人出入病房,救护车、手术室……也是他生命记忆的重要内容,与之相伴的是不安、担心、惊恐,未尝不是心灵深处的空荡。有的孩子父母外出务工,自己成为留守儿童,一年到头见不到爸妈,团聚的日子短暂,匆匆离别、不辞而别已是生活常态,与之相伴的是思念、忧伤、无助、漫长的等待,这一样是心灵深处的空荡。所以,如果我们不对婚姻抱有幻想,不以“凑合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等传统理念为标准,不将婚姻同团聚、圆满等视如同等的生活状态,也就不会生出对婚姻不幸的过度解读,对离婚家庭子女有过多担忧了。

人生需要有“留白”

如果我们引导孩子看待父母离婚与家人生病、父母外出务工、亲人遭遇不顺有同样的理念,就可以转换视角看待离婚这个问题。生命短暂、人生无常,这是人生的必然,也是人生的组成部分,绝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这样的。生活圆满,心想事成,应有尽有,幸福美满,这是人生的理想状态,不是事实。即便有时从媒体、影视中看到一些幸福的场面,那也是艺术手段反映的生活片段,无法呈现出人生的全部。正因为现实达不到,所以才以理想的形式存在,作为鼓励人、激励人奋斗的方式。

中国画讲究留白,很少浓墨重彩、满满当当,因为中国古人也早早明白,留白是人生的规律,没有人的人生是完全无憾的,多与少、全与缺、满与空,这就是人生的辩证和哲思。遵从这一法则,不但是对待人生应有的态度,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受。

相信孩子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