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善书

近期媒体的频频曝光,让紫砂行业存在已久的匠人职称造假浮出水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前两天,一位宜兴回来的陶友告诉笔者,丁蜀镇上连卖菜的阿姨都知道,以前在市场上通行无阻、大发横财的假大师最近“摊上大事了”。

这场不期而遇的信任危机,开始改变宜兴工匠自我营销老路。7月恰逢广东和宜兴两地陶瓷协会在琶洲举办紫砂陶瓷艺术文化节,笔者邀上几个圈内好友到现场转了几圈,发现打着大师或高级工艺师的幌子招摇撞骗的匠人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称自己为资深艺人,或者挂一条“×××紫砂艺术”的横幅。

紫砂是宜兴特有的矿产资源,磨细炼成泥料后制成,不需要挂釉就可以烧成色泽温润、古雅可爱的陶器,其古朴纯厚、不媚不俗的精神与传统中国文人的气质极为相似,自宋代以来就深得文人士大夫的喜爱。历朝历代,以紫砂为载体进行诗书画印等艺术创作的名流更是不计其数。到了当代,在艺人和商贾的共同推动下,紫砂成为艺术市场上最为炙手可热的收藏品种,在文玩市场上缔造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商业神话。在宜兴,借紫砂发家致富的民间艺人和农民企业家多不胜数。有些一年到头都不需要摸半下拉坯机和紫砂泥的匠人,只要戴上一顶大师的“皇冠”,就可以到处拉拢客人,一把陶壶开价就是几十万元。

不管是在庙堂雅室,还是在江湖市井,紫砂茶器都有着惊人的“上座率”。一位业内人士甚至豪言,有茶台的地方就有紫砂。全中国到底有多少张茶台笔者不知道,但是每到一座城市,笔者到当地的文玩市场走一走,确实还未发现不卖紫砂的。

今春,媒体对紫砂匠人假职称问题掀起“监督潮”时,同样在千里之外的宜兴舆论场引发地震。有人说媒体是不安好心、多管闲事,难不成是瓷器产业那边派来的黑枪?也有些人在击掌叫好的同时提醒媒体,为什幺不把矛头对准那些十指不沾泥、靠着一纸职称证书长期寄生在这个行业“吃软饭”的伪大师,而只是把这些每天起早摸黑、凭手上功夫赚辛苦钱的匠人推向舆论漩涡?这很可能会助长紫砂行业养懒人的不良风气。

这些声音的确让笔者数日夜不能寐。若以辩证的思维,我们对同一问题或能得出一百种不同的看法。事实上,不管是拿着真职称找人为自己代工,还是买张假证书把自己打扮成“大师”和“高工”,都可以理解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欺诈。

有人说,为什幺允许苹果公司找富士康代工,就不允许紫砂艺人贴牌生产?事实上,读过物权法的人都知道,作为法律标的物,根据特征不同可划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种类物是指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如手机等一般商品;而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如齐白石的某幅画、顾景舟的某把壶等。

对于特定物的生产,只能由特定作者来进行创作或生产。何况,从知识产权法上来讲,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大师称号或社会广泛知名度的匠人,其署名权与学者、作家和艺术家等其他名人群体的署名权一样,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特征,其往往跟版权结合在一起,这跟商标权的法律性质有着严格的分别。

日前法律学者林勋华还在跟笔者讨论该问题。他认为,在别人创作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名字高价出售,由于牵涉经济利益数额巨大,不应简单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而应该构成欺诈犯罪。笔者深以为然,由于至今未建立有司法权威的艺术品专业鉴定,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名家赝品长期泛滥成灾。而去年曝光的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长造假案和知名主持人卖假案,则警示业界,凡是造假卖假东窗事发并给国家、社会和他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均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当前,一些高工和大师级工匠的紫砂作品,在市场上已经卖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尽管司法部门对这个行业的造假追责,还未正式拉开帷幕,但距离开幕的时间肯定不再遥远。但愿每位名人都能够用自己的良心来守卫自己的署名权。